目 录
黑水县审计局事业2024年部门1
预算编制说明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8
十、名称解释 9
十一、预算公开报表1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州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负责实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全州审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常态化推进“经济体检”,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黑水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1、加大财政审计力度。聚焦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关注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相关财政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以及财政运行风险等情况,检查工业发展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等管理使用情况,关注基层“三保”落实、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财政暂付款消化、债券资金管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揭示重大政策落实不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财政运行重大风险等突出问题,促进提升财政政策效果和资金效益,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2、开展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跟踪审计。围绕2023年底增发的特别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促进我县增发国债项目有效落地执行为目标,重点关注资金下达后的管理使用、相关项目建设推进、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揭示国债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发挥国债资金效益。
3、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围绕部门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配合县人大开展“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聚焦资金绩效和安全,重点关注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参与分配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务信息系统运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培训费使用、津补贴政策执行、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深入揭示预算执行中的普遍性问题。
4、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围绕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目标,摸清各地推进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相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总体情况,关注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客观评价工作成效和不足,深入揭示政策落实不力、套取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损害侵占种粮农民利益等问题,推动不断健全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政策体系,充分调动和保护好“两个积极性”,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5、持续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为确保阳光建设、廉政建设,持续对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三馆两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和重点项目审批、组织施工、投资控制、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6、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围绕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完成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履行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征管使用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建设运行、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促进领导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期间实现我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保驾护航。
7、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政策及决策部署、本地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其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审计局事业总编制5名,其中:事业编制5名,事业工勤0名。在职人员总数4人,其中:事业人员4人,工勤人员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审计局事业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5,034.58元比2023年705,555.71元增加69,478.87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增加。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8,176.76元、教育支出0元,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05.76元,卫生健康支出47,399.18元,住房保障支出63,152.88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审计局事业2024年收入预算775,034.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5,034.58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审计局事业2024年支出预算775,034.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75,034.58元,占100%;事业支出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775,034.58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705,555.71元增加69,478.87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5,034.58元,较2023年预算数705,555.71元增加69,478.87元,增长9.8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775,034.5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8,176.76元、占总支出69.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05.76元,占总支出16.30%;卫生健康支出47,399.18元,占总支出6.12%;住房保障支出63,152.88元,占总支出8.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538,176.7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公务用车维护等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126,305.76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预算数47,399.18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预算数63,152.88元,主要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审计局事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5,034.58元,其中:人员经费680,034.58元,主要包括:工资、保险、差旅费、奖金、绩效。公用经费95,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差旅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6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5,000.00元较2023年预算95,000.00元相比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审计局事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审计局事业总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项目支出:审计整改,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5大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
项目支出:项目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5大审计项目
项目支出:内部审计开展全县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基本支出:单位日常运转,电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等日常办公费
基本支出:工资、保险,保障我单位在编4人的全年工资、绩效、奖金,五险一金。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84,203.84元,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42,101.92元,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2(项)36,839.18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03(项)10,56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63,152.88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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