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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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垦、水务、科技、农工等农业水务领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农牧、水务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参与制定全县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负责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水利)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实施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水利)相关项目的实施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总编制53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0名。在职人员总数50名,其中:行政人员1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0名。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局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和重要精神,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工作作风,全面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1、坚决落实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全面推行田长制。

2、持续整治更低撂荒,开展土壤普查。

3、新建高标准农田,严守耕地红线,提升耕地质量。

4、大力培育现代农业园区,推广“粮+菜”复合种植,着力将晴朗扎窝果蔬产业现代化园区建成高原粮经复合种植现代农业园区。

5、加快补齐农田灌溉、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短板,完善基础配套,健全产业链条,争创省、州现代农业园区各1个。

6、持续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7、开展24个种养示范基地标准化建设。

8、培育壮大扎窝村、沃河村、英博村村集体经济。

9、积极申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10、构建品牌发展机制,推动“电商+特色农业”有机融合,提升“一灌蜜、两瓶水”等产品知名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总编制53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0名。在职人员总数50名,其中:行政人员1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0名。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内设机构5个: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农业执法中队、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农村经营管理站、水务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85736.84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1994.08元,卫生健康支出702782.58元,住房保障支出880997.04元,农林水支出6839963.14元。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2023年收支预算10185736.84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10185736.8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85736.84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10185736.84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5736.84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0185736.84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1994.08元,卫生健康支出702782.58元,住房保障支出880997.04元,农林水支出6839963.14元。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2023年收支预算10185736.8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85736.8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10185736.8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1994.08元,占总支出17.30%;卫生健康支出702782.58元,占总支出6.9%;住房保障支出880997.04元,占总支出8.65%,农林水支出6839963.14元,占总支出67.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10185736.84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1994.08元,卫生健康支出702782.58元,住房保障支出880997.04元,农林水支出6839963.14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174662.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587331.36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513914.94元,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188867.6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6839963.14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等。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880997.04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85736.84元,其中:人员经费9093236.8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其他奖励金。公用经费10925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3500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减少)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2023年公务接待费用于公务接待、公餐宴请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因为车辆数量无变化。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00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公务用车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92500元,与2022年相比无较大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本单位无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85736.84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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