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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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垦、水务、科技、农工等农业水务领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农牧、水务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参与制定全县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负责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水利)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实施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水利)相关项目的实施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总编制94名,其中:事业编制94名。在职人员总数102名。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2年,我局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和重要精神,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工作作风,全面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1、坚决落实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全面推行田长制。

2、持续整治更低撂荒,开展土壤普查。

3、新建高标准农田,严守耕地红线,提升耕地质量。

4、大力培育现代农业园区,推广“粮+菜”复合种植,着力将晴朗扎窝果蔬产业现代化园区建成高原粮经复合种植现代农业园区。

5、加快补齐农田灌溉、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短板,完善基础配套,健全产业链条,争创省、州现代农业园区各1个。

6、持续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7、开展24个种养示范基地标准化建设。

8、培育壮大扎窝村、沃河村、英博村村集体经济。

9、积极申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10、构建品牌发展机制,推动“电商+特色农业”有机融合,提升“一灌蜜、两瓶水”等产品知名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总编制94名,其中:事业编制94名。在职人员总数102名。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事业机构12个:科学技术服务中心、经济作物管理站、科教站、良种示范繁殖场、植保植检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肥站、种子站、农产品检验检测站、黑水县灌区管理站、畜牧工作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73720.08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6391.76元,卫生健康支出1523245.71元,住房保障支出1750787.88元,农林水支出13403294.73元。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20173720.08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0173720.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73720.08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0173720.08元,其中:基本支出20076760.08元,占99.52%;项目支出96960元,占总收入的0.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73720.08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173720.0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173720.0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20173720.08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6391.76元,占总支出17.33%;卫生健康支出1523245.71元,占总支出7.55%;住房保障支出1750787.88元,占总支出8.68%,农林水支出13403294.73元,占总支出66.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20173720.08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6391.76元,卫生健康支出1523245.71元,住房保障支出1750787.88元,农林水支出13403294.73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2330927.8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165463.9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96960元,主要用于2022年101个村级防疫员工资。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1019780.93元,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406504.7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13403294.73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1750787.88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076760.08元,其中:人员经费17996260.0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0805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4500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减少)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预算减少。2023年公务接待费用于公务接待、公餐宴请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因为车辆数量无变化。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00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公务用车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80500元。

2023年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本单位无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173720.08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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