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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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科技、农工等农业水务领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农牧、科技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参与制定全县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负责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实施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相关项目的实施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总编制75名,其中:事业编制75名。在职人员总数77名。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2024年重点工作

按照州委“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和“六个干在前、走在先”要求,紧扣县委“一地三县六区”战略目标和“四业同优、六片共兴,四向发力、六区共建”工作思路,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1.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菜篮子”责任制,落实补贴政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粮食播面稳定在9.14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1.8万吨以上,保障全年蔬菜、食用菌产量达到4.5万吨,水果产量7000吨,中草药材产量1000吨以上。抓好生猪稳产保供,稳定母猪存栏量,保障全年生猪出栏量6万头以上。

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开展土壤普查,长期推进整治撂荒地。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标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防雹网332亩,采购防雹弹272箱。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扶持4个村集体经济,培育龙头企业1家,示范合作社5个,示范家庭农场11户。

3.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水肥一体化,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全年秸秆综合利用达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8%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84%以上。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巩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深入“组团式”帮扶,更好发挥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产业帮扶作用。对有养殖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发放牛鸡3000只,猪900头,牛300头,蜂100箱。对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及有发展基础、有发展意愿的监测户和脱贫户等人群开展针对性培训,培育黑水县高素质农民100名。

5.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完善基础配套,健全产业链条,争创州三星级示范现代农业园区1个,州四星级示范现代农业园区1个。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续建芦西产业园区农产品初加工中心,新建黑水县粮经产业加工中心。开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行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认证1个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绿色、有机农产品或GAP认证2个。积极申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6.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面开展农村垃圾处理、畜禽粪污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有效整治村庄环境卫生。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增强农民群众清洁卫生文明意识,养成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习惯,切实消除细菌滋生、疫情传播的土壤。

7.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深化政治建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坚持会前学法、宪法宣誓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强化“一网通办”能力提升。全面深化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带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总编制75名,其中:事业编制75名。在职人员总数77名。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事业机构11个:科学技术服务中心、经济作物管理站、科教站、良种示范繁殖场、植保植检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肥站、种子站、农产品检验检测站、畜牧工作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39527.17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1810.9元,卫生健康支出1266531.53元,住房保障支出1375905.46元,农林水支出11545279.28元。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6939527.17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6939527.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39527.17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6939527.17元,其中:基本支出16142567.17元,占95.3%;项目支出796960元,占总收入的4.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39527.17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939527.17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939527.1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16939527.17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1810.9元,占总支出16.24%;卫生健康支出1266531.53元,占总支出7.48%;住房保障支出1375905.46元,占总支出8.12%,农林水支出11545279.28元,占总支出68.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16939527.17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1810.9元,卫生健康支出1266531.53元,住房保障支出1375905.46元,农林水支出11545279.28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834540.6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917270.2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96960元,主要用于  2023年101个村级防疫员县级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802611.5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36696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11545279.28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1375905.46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42567.17元,其中:人员经费14537067.1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6055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43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8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5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199850元,增长129.35%,因新购置车辆1辆。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减少150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用于公务接待、公餐宴请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200000元,因新购置车辆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00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公务用车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0550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本单位无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939527.17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事业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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