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科技、农工等农业水务领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农牧、科技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参与制定全县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负责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实施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相关项目的实施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垦、水务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定全县农牧、水务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
3.参与制定全县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
4.负责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水利)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
5.负责实施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水利)相关项目的实施工作。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强化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
1.保障粮食和果蔬生产。在保面积和提单产上“两手发力”,切实抓好露地和设施蔬菜水果生产,完成省州下达目标任务。确保粮食播面稳定在9.14万亩,总产量达到1.837万吨,蔬菜生产面积稳定在2万亩左右,蔬菜产量达到5万吨以上,水果产量达0.8万吨以上。
2.稳定生猪和畜禽养殖规模。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猪场保有量。扩大优质饲草面积,稳定牛羊生产。投资500万元,种植饲草3488亩,建立优质饲草料良种扩繁基地1个。完成省州下达目标任务,确保全年生猪出栏5.7万头以上,牛出栏1.5万头以上,羊出栏0.75万头以上,禽出栏8.2万只以上。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持续开展防返贫监测。落实“四个不摘”,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确保符合脱贫攻坚后评估的标准。落实“雨露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做到精准补助、应补尽补。实施脱贫户、监测户到户产业奖补,计划投入资金500万元。
2.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新(改)建农村户厕150户。持续开展5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积极争创省州乡村振兴示范乡镇。
3.健全扶贫和帮扶资产管理机制。全面清查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程监管制度,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完善资产分类处置制度,支持各地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4.强化乡村人才培训。采用“三分定向培育”人才孵化模式,培养孵化高素质农民(乡村振兴带头人)100名,鼓励技术带头人回乡从业,带动区域主导产业落地。
5.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全面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巩固深化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成果,围绕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合同管理及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债务问题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排查整改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滋生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1.推进冷水鱼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冷水鱼养殖项目进度,建设40亩养殖平台及一座冷水鱼初加工中心,开展冷水鱼(三文鱼)设施养殖,实现水产业零的突破。
2.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推行“粮药套种+林下种植”模式,落实2500亩推广面积任务,建设瓦布贝母种源基地,做大瓦布贝母产业。
3.保障藏香猪“供港出川”。推进色湾藏香猪出口工作,建设色湾藏香猪出口生产基地,完善藏香猪产业标准体系,提升藏香猪产业产能,提升改造藏香猪养殖基地、屠宰场和加工厂房,打造黑水藏香猪名片,持续拓展市场销路。积极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证,争创四川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力争年内直供港澳乳猪突破1万头,加工产能突破2000吨,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1家。
4.强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激励补助项目和色湾藏香猪现代农业园区补短提升项目,对标省州示范园区标准提升补短,力争2025年创建省四星级园区1个,州四星级园区1个。
(四)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1.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水肥一体化,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全年秸秆综合利用达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100,农膜回收利用率90%以上。
2.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巩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五)有序推进水利发展
1.深化防汛减灾及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四预”各项措施,常态化开展培训演练,提高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切实做好抢险专家库、抢险队伍准备和水利行业防汛物资管理。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管控,继续开展“清四乱”行动。加强水生态修复工作,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按需配套消毒设备,提升饮水水质,提高水质合格率。
2.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坚持常态化巡河护河,加强流域水资源保护利用,进一步规范涉水工程审批准入,强化水域岸线、水土保持、砂石资源等重点领域管理。扎实推进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完成石碉楼、扎窝、卡龙、知木林、晴朗等20处河道及小流域治理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实施色尔古、维古、晴朗、扎窝、沙石多5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3.落实工程及非工程措施。实施扎窝镇山洪沟治理,新建堤防1.26km,综合治理河道2km。实施山洪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完成64户的山洪灾害避险搬迁任务。4.加快移民工作任务推进。积极对接各乡镇,跟进2023及2024年度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中未完工项目的实施。开展移民直发直补存量资金清理,对往年未完成支付的金额进行销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总编制73名,其中:事业编制73名。在职人员总数96名。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事业机构13个:科学技术服务中心、经济作物管理站、科教站、良种示范繁殖场、植保植检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肥站、种子站、农产品检验检测站、畜牧工作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务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68116.72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21341562.3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3569.72元,卫生健康支出1599151.16元,住房保障支出1688254.73元,农林水支出35248703.44元。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41909679.05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41909679.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909679.05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41909679.05元,其中:基本支出19771156.72元,占47.18%;项目支出22138522.33元,占总收入的52.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68116.72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568116.7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568116.7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预算总支出41909679.05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3569.72元,占总支出8.05%;卫生健康支出1599151.16元,占总支出3.82%;住房保障支出1688254.73元,占总支出4.02%,农林水支出35248703.44元,占总支出84.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5年预算数41909679.05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3569.72元,卫生健康支出1599151.16元,住房保障支出1688254.73元,农林水支出35248703.44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2249854.21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1123715.51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96960元,上年结转安排93900元,主要用于 2024年101个村级防疫员县级补助、 2023年101个村级防疫员县级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983251.1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42504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35248703.44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1688254.73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771156.72元,其中:人员经费17657868.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113288.1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2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预算增加8150元,因单位机改,人员增加。2025年公务接待费用于公务接待、公餐宴请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00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公务用车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13288.12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本单位无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568116.72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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