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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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科技、农工等农业水务领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农牧、科技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参与制定全县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负责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实施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相关项目的实施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垦、水务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定全县农牧、水务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

3.参与制定全县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

4.负责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水利)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

5.负责实施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水利)相关项目的实施工作。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一)明确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擘画高原特色农业新蓝图。

锚定“四川高原特色农产品高质量出口示范地”和“川西北立体农业生态价值转换标杆”两大战略定位,到2030年,构建起完善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从传统农业县向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强县的跨越。预计农林牧渔总产值达到13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提升至2.5: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至2.8万元,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3.71万亩以上,农业机械化率和耕地有效灌溉率显著提升。

(二)构建“135”现代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系统构建了“135”农业产业体系,“1”是巩固一大基础产业,即高原粮食,确保播种面积稳定在9.2万亩,保障粮食安全。“3”是凝聚三大主导产业,重点发展色湾藏香猪、生态果蔬和道地中药材,推动其全产业链标准化、品牌化与国际化,特别是以藏香猪乳猪出口为突破口。“5”是明晰五大特色产业,做优黑水凤尾鸡、黑水中蜂、高原水产、早实核桃和林麝,彰显地域独特优势。通过“双核两带三片多园”布局,以新品种培育基地和长河坝加工园区为“双核”驱动,依托黑水河、毛尔盖河打造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芦花、晴扎、色尔古三个示范片,并推动多个现代农业园区集聚发展,形成立体化、协同化的产业格局。

(三)实施六大核心发展路径,全方位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一是立足资源优势,推动绿色转化,让优良生态成为农民增收的“摇钱树”。二是加强过程管理,推行全程标准化,为“土特产”贴上优质的“好标签”。三是创新品牌营销,拓展高端市场,借助“净土阿坝”等区域公用品牌,把特色农产品送进全国“大市场”。四是促进农旅融合,分享融合效益,将农业与冰川彩林等旅游资源深度结合,延伸价值链。五是强化科技支撑,发展新质生产力,在育种、养殖、加工等环节引入新技术、新装备。六是加快主体培育,激活内生动力,让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成为现代农业的“主力军”。

(四)强化四大保障机制,确保规划蓝图落地落实。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建立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机制。二是强化政策配套,在产业扶持、土地要素、主体培育等方面提供倾斜。三是加大农业投入,整合财政资金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四是深化制度改革,优化金融支农、强化人才支撑并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

四、2026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农业生产,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一是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确保粮食播面稳定在9万亩以上,产量不低于1.8万吨。优化果蔬品种结构,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畜牧业产能,藏香猪出栏力争超6万头。二是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全力推进藏香猪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建设,扩大供港规模。加快冷水鱼项目试养评估与后续建设。巩固提升中蜂、凤尾鸡等特色养殖业,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星级创建。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常态化开展排查预警,精准落实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提升衔接资金项目效益。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年度项目完工率和资金支付率达标。优化项目库建设,重点谋划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延链补链项目。目前谋划2026年38个,总投资5.3715亿元,重点推进“成熟度高、效益显著、民生关联紧”的项目,为“十五五”规划落地开好局、起好步。三是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成果。四是加强帮扶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持续抓好“四个一批”分类处置,盘活闲置低效资产,确保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三)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一是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在建堤防、安全饮水、山洪沟治理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工,积极争取新的水利项目资金。

二是强化水旱灾害防御。压实防御责任,完善预案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调度,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确保安全度汛。三是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加强水域岸线管控和水环境治理。严格河道采砂管理。四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取用水监管和生态流量管控,深入开展节水宣传,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四)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一是实施好科技项目。加强在研项目管理,积极申报新的科技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二是建强科技服务平台。提升“科技兴村在线”平台服务效能,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开展精准技术指导服务。三是培育高素质农民和农技人才。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五)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内部管理。一是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二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完善审核机制,规范审批流程。做好第三轮土地承包延包工作。三是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加强监测监管,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品牌建设。四是持续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做好土壤普查成果应用,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总编制73名,其中:事业编制73名。在职人员总数95名。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事业机构13个:科学技术服务中心、经济作物管理站、科教站、良种示范繁殖场、植保植检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肥站、种子站、农产品检验检测站、畜牧工作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务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4.9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44万元,农林水支出1470.26万元。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6年收支总预算2144.9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214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4.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214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5.23万元,占97.22%;项目支出59.69万元,占总收入的2.7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4.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44.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44.9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6年预算总支出2144.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75万元,占总支出16.54%;卫生健康支出142.47万元,占总支出6.64%;住房保障支出177.44万元,占总支出8.27%,农林水支出1470.26万元,占总支出68.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6年预算数2144.9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44万元,农林水支出1470.26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236.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118.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103.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39.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1410.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 

6.农林水支出(类) 农村社会事业(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2026年预算数9.69万元,主要用于 101个村级防疫员县级财政补助。

7.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26年预算数5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177.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85.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10.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5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5年预算增加5.00万元,因我单位2025年产生因公出国(境)经费,2026年预算增加。

公务接待费较2025预算减少1.50万元,2026年公务接待费用于公务接待、公餐宴请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增加7.00万元。2026年度重点工作、专项检查、调研督导、应急处置、项目推进等任务增多,公务出行频次和里程明显上升,燃油、过路费、维修保养等费用增加。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5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公务用车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0.5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本单位无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黑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44.92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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