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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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部门职能简介1

(二)2021年重点工作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预算情况2

(二)支出预算情况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一)机关运行经费8

(二)政府采购情况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8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9

十、名词解释9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黑水县民政局是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全县救济、社会救助,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管理。

(二)2021年重点工作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2021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2021主要工作是: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救济工作,实施养老体系建设;管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指导村(居)委会贯彻实施村(居)委会组织法,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贯彻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彻落实行政区划、边界争议和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规,调查规划并上报区划调整,组织、协调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民政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内设3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行政审批股)。

黑水县民政局总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2名,事业编制18名。在职人员总数26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工勤4人,事业人员16人;离休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51.7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1.791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51.7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8593万元,占42.08%,项目支出724.9324万元,占57.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民政局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251.791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1.791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1845万元、农林水支出149.5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6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1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1.791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68.7612万元,主要是:一、孤儿、困残、城镇低保人员、离任村干部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1845万元,占82.61%;农林水支出149.568万元,占11.94%;卫生健康支出30.6237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37.4155万元,占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60.1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包括离休人员和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春节慰问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7.563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781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30.24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政策的是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64.764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政策的是80岁以上老龄生活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1年预算数为232.3535万元,主要用于:包括临时工工资及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6432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45.2592万元,主要用于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9.11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1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补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139.46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散居五保户和集中供养五保户生活补助及护理补贴。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1年预算数2.88万元,主要用于: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10.41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11.41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8.79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149.568万元,主要用于: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和离任干部体检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7.41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6.85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3.2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公用经费73.62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工作接待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减少0.5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我局民政工作有序开展,处置突发事件以及必要公务活动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6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375万元,减少26.3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黑水县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黑水县民政局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黑水县民政局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1.791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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