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县交通运输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物流管理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州、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承担全县高速公路统一管理、建设的有关工作(我县暂无高速公路)。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码头规划和码头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州、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强化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的职责。
(11)负责全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12)承担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在重大项目上争取启动省道446县(黑理路)。同时加快松黑路黑水段工程启动。督促国道347钱茂红路和红扎隧道建设进度,争取在2021年8月底和11月底前完工。
(2)对重点项目2021年农村公路灾后重建(第一批)村道29条、里程共计167.468公里完成路基路面修复。对2020年乡道(色瓦路、子石路、龙洛乡道、大慈路)进行路基路面修复。对奶子沟红叶景区道路开工建设。启动省道449线马上路前期工作。
(3)对以工代赈项目(两个),涉及村道6条完成路基路面及附属设施修复,对革命老区申报项目建设工程(4条村道)完成路基路面修复。全力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创建达标公路120公里。计划2021交通建设投入14440万元,新建及维修公路295.506公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县交通运输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财务:负责全县财政交通专项资金、上级拨款、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交通专项资金的筹集、下拨、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立健全局内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各专项资金(包括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交通系统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及会计电算化工作。承接州局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的其他工作职责。承接州局财务科、审计科的其他工作职责。
2、工程股。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项目近期建设、维护和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牵头组织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评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3、安全股(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评估、安全目标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交通行业的防汛、防雷、防震和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经营性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源头以及水上交通、公路建设及养护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接州局运输管理科(出租车行业指导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阿坝州交通战备办公室(阿坝州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县交通运输局编制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行政工勤4名,事业编制14名。在职人员共计27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共计11人,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3.266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3.266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收入等于预算支出,其中机关养老保险支出41.815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907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959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1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4986万元,行政运行支出296.9425万元,公路运输管理支出85.7622万元,其他公路水路与运输支出2.444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1.6187万元,共计支出523.26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相比,2021年预算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机构合并,人员增加造成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与上年拨款结构情况一 致,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中机关养老保险支出41.815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907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959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1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4986万元,行政运行支出296.9425万元,公路运输管理支出85.7622万元,其他公路水路与运输支出2.444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1.6187万元,共计支出523.266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主要为人员经费类,保障了机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生活保障。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在2020年基础上有所减少,主要是厉行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5,000元,公务接待费为10,9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6万元,增幅21%,原因:原运管所并至交通局成立综合执法中队,人员编制调整人员及日常经费随之增加。2020年重大项目经费未下达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交通运输局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黑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