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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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业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和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办法;拟定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全县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参与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中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的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退职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及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手续。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劳务输出大县转变为劳务输出富民县“干在前、走在先”

  1.开展外出务工劳动力摸底调查。摸清全县劳动力外出务工基本情况,精准掌握19年外出务工人员最新基本情况,夯实转移劳动力基础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将针对乡镇社会保障员、村三职干部组织开展摸底调查业务工作培训,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帮扶。2.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全州职业培训工作任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指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全年计划培训17800人(其中贫困人员200人),确保有意愿接受培训的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打造劳务品牌。3.东西部劳务协作及省内对口帮扶“干在前、走在先”。举办东西部劳务协作及省内对口帮扶“就业专场招聘会”,全年计划举办2场,全年提供就业岗位4000个。对接浙江对口部门及上市企业,邀请不少于12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在重点乡镇开展3场以上“点对点”专场招聘会。结合招聘会实际情况,全年计划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6批,输出外出务工人员160人(其中贫困人员120人)。结合东西部劳务协作及省内对口帮扶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并结合“五个机制,七个转变”,制定《外出务工人员管理办法》、《2019年东西劳务协作实施方案》,建立“站+基地+务工小组”机制,完善“输出+管理+教育+服务+关爱”模式,加大外出务工人员管理服务。4.开发公益性岗位。根据2018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于2019年延续开发,托底安置困难人员就业,开发期一年。同时加大公益性岗位监管力度,保障公益性岗位资金安全,确保资金按时发放到位,计划开展公益性岗位专项检查2期。

 二是实现2020年农民工工资无欠薪“走在前,干在先”

  1.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发挥好人社部门作为欠薪处理牵头单位的作用,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惩戒合力,将各类劳动纠纷矛盾扼制在源头,计划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议至少2次。2.编制《黑水县进一步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 作方案》。将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全面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到实处,与项目建设业主、金融机构建立沟通协调,力争实现通过银行卡代发农民工工资,最大化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3.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充分发挥劳动监察机构工作职责,对县属管辖的所有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及各项专项检查工作,及时规范用人单位违规违纪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计划2019年开展日常巡查70次,基本实现用人单位全覆盖;开展各项专项检查5次。

  三是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1.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工作。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保险基金基础数据核对,经办流程分工,共同解决业务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划分好各部门具体职责。在1-6月“过渡期”抽调部分经办窗口征收业务骨干,到税务局窗口现场指导帮助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共同为缴费人做好政策解答、缴费辅导和业务指引,确保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按时保质移交。2.贫困人口保险代缴工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县民政局、县扶贫移民局通力合作,做好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数据共享,及时为困难群众代缴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为全县所有符合政策条件的困难群体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经办服务工作,实现贫困群众参保率100%3.基金安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职能,每季度的基金现场监督邀请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员全程参与,并根据(川人社函〔20181020号)精神,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督促经办机构抓好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切实杜绝深度贫困地区社保基金风险;以案说法,强化宣传教育,以维护基金安全完整。同时继续会同公安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工质食药监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力度,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协议医疗机构和药店展开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加强基金管理,进一步强化内部稽核职能,加强外部监管,对基金征收和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有效监管。坚持落实到乡(镇)村(社区)的对账查账工作,严格执行死亡零月报告制度,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4.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协同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通过宣传平台宣传,按时完成州局下达的各项保险参保覆盖目标任务。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和社保扶贫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适龄人群踊跃参保,提升社保扶贫在群众中的知晓率,接受群众监督,力求贫困代缴公开公平,稳步提高全县参保覆盖率。

  5.机关事业退休“中人”待遇计发补发。积极会同省、州主管部门及时落实退休“中人”待遇计算和补发。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待遇计发工作维稳应急预案>的通知》(阿州人社办〔20194号)文件要求,做好政策解释和维稳工作。

  四是“两联一进”和驻村帮扶方面

  1.持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党小组会和支委会。坚持每月第二周星期一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党风廉政教育、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流价值文化,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为人社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2.深入开展“两联一进”工作。结合“两联一进”、“走基层”、“双报到”、“城乡结对共建”等党内活动,改变党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推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走出机关、走进群众。严格按照“联户联情”、“联寺联僧”、“法律政策七进”工作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下沉开展群众工作,干实事、出实效,让干部职工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党群干群关系更密切,助推“6+1”帮扶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就业局、社保局。其他事业单位1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本单位有下列部门:办公室、社保综合股、劳动监察大队、专业技术股、工资股、基金监督股、信息中心、党建办。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编制39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参公编制10名,事业编制9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37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参公人员9人,事业人员9人;退休人员1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入预算56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2.2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支出预算56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28万元,占96.80%,项目支出18万元,占3.20%。行政运行支出301.87万元,事业运行支出71.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4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支出23.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73万元,住房公积金48.32万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5万元,培训支出3.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562.2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2.2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49万元、教育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2.2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0.07万元,主要是2019年人员较2018年人员薪资有所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49万元,占69.09%。教育支出3万元,占0.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9万元,占16.47%;卫生健康支出29.88万元,占5.31%;住房保障支出48.32万元,占8.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66.1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26.4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 2019年预算数29.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48.3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2.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专项公用经费18万元,主要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资金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支出3万元,金保工程及劳动监察经费1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公务接待费用于上级来人来访、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及正常运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黑水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4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21万元,增长22.5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上进行编制。

  2019年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万元,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资金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支出3万元,金保工程及劳动监察经费10万元。

  十、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医疗支出(类): 反映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6.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预算公开表_[141101] 人事和劳动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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