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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8月1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4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4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8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3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和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和监督办法;拟订全县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编制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以及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1.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分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6.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就业方面。
(1)做好外出返乡务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开展全覆盖摸排返乡人员基本情况和春节后务工需求,准确掌握他们的状况和动态,做到就业意愿清、技能培训意愿清等。实施“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为鼓励引导农民工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鼓励春节期间非黑水籍务工人员留黑水过年和黑水籍在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在就地过年,政府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节日补助奖补。并通过公众号发布《倡导农民工朋友在务工地就近就地过年》倡议书,全力做好去冬今春农民工群体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2)畅通就业援助,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一是狠抓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通过公招网、广播电视、电子大屏、“微黑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子等多种方式,累计发布岗位信息3495余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资料2400余份。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积极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劳务供需平台。三是巧借对口帮扶,实现外输就业。加强与对口帮扶地用工企业对接,收集就业岗位信息,掌握县内务工人员就业需求,2021年春节期间邀请省内外22家企业参加“线上”招聘会,涵盖管理、家政、普工等90多个工种,提供3000多个就业岗位,吸引了100多名求职者线上咨询、应聘,经过“线上”面试,初步达成就业意向有43人。结合疫情防控和求职农村劳动者的实际特点,联合卫健、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点对点、一站式”劳务输出模式,开通专车专机输送农民工返岗。截止目前全县外出务工1.4万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5批次,200余人(已脱贫人员33人)踏上返岗旅程,实现阿坝州首趟跨省专车(阿坝州黑水县至浙江省嘉兴市)。四是拓宽就业渠道,组织内消就业。积极对接县内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收集县内新增就业岗位339个,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现县内务工0.23万人。五是用活公益岗位,精心兜底就业。有序开发环境卫生保洁员、农村道路养护员、生态管护等公益性岗位,目前已开发公益性岗位4286个(其中新增开发疫情应急性公益岗516个),安置已脱贫劳动力2224个实现就近就业。
(3)开展摸底调查,完善农民工基本信息。开展黑水县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分管领导、劳动保障员及各村村级社会保障及公共服务协理员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基本信息,重点掌握已脱贫劳动力务工地点、务工单位、务工行业、务工收入等基本情况,进而为其提供精准的就业创业服务。
(4)立足培训需求,促进拉动就业。建成集办公、理论教学、实操等多功能一体化培训中心(黑水县红船农民工培训中心),根据黑水县各乡镇、村产业发展和特色、劳动者培训需求、企业用工需求,开展保安、乡村旅游、中式烹饪、电工焊工、挖掘机操作、汽车驾驶、酒店培训、创业培训等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订单式培训。5月应沙石多镇昌德村两委会的需求,对昌德村32名从旅人员举办1期“乡村旅游+中式烹饪”,此次培训采取集中、集中地点、集中人员管理的方式,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的模式进行。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各类技能培训654人(其中:培训已脱贫人员78人),使城乡劳动者掌握了基本就业创业技能,有效的提升劳动者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能力。
(5)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推动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全县建立2个基地,为31名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就业见习岗位,落实见习补贴18.21万元。扶持4名高校毕业生成功实现创业,兑现创业补贴4万元。二是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积极发挥创业担保基金的作用,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贷款服务,为7户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人员发放1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2.社会保障
(1)社保基金监管方面。一是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要求,结合2020年度我局制定下发的《社保基金常态化监督检查方案》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规定,对我局下属经办机构就2019年以来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及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查看网上办公业务经办流程,单位财务报表资料及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9个,其中共性问题5个,个性问题4个,要求各经办局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责任清单,限期进行整改。二是强化基金监管措施。充分利用现场监督和线上监督方式,加强基金现场监督检查,加快建立“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管理机制,全力确保我县基金安全,今年共处置网络监督预警2件,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一件,在不同统筹地区同时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一件。
(2)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方面。
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中人”待遇兑现工作,维护退休“中人”切身利益,确保退休“中人”待遇及时兑现:分三次兑现了机关事业单位2016-2017、2018-2019和2020年退休的“中人”养老保险待遇共计185人。
做好退役士兵社保经办转移接续补缴。严格执行省、州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积极配合军人事务管理局,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实异地参保缴费情况、及时办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提升转移工作效率,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持续落实社保政策。按照相关规定,上半年清理2015年-2019年部队转移人员103人,为全州退役士兵接续工作总体稳步推进奠定了基础。
持续巩固社保扶贫工作成果,落实困难人员代缴工作。截至9月,共为321名重残人员代缴16.05万元参保费,为3329名困难人员(其中低保人员3315人、特困14人),共计代缴33.29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人员参保缴费负担,有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
(3)严格工伤认定工作。严格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每起工伤案件,从“准、快、细”三个方面扎实做好工伤认定工作,我县共计接到工伤案件报案24起,符合条件已受理18起,认定工伤18起,5起正在调查核实中,1起通过调节后,撤销申请。其中工亡报案5起,已全部办结。
(4)完善信息化便民服务和“一卡通”管理工作。按照州局要求制定了《黑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做好数据清理上报,梳理人社公共服务事项,下延基层劳动保障所,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共同开展“好差评”工作,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办事流程,全面优化经办服务。会同县医保局在各大药店张贴电子社保卡宣传画,二维码,大力宣传电子社保卡申请运用,计划今年年底电子社保卡运用达5000张。持续推进“一卡通”工作,对涉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14个县级业务局、15个乡镇、1个公司、238人、56项惠民资金进行一卡通系统授权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阿坝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及阳光审批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3.人事人才方面
(1)完成了全县事业人员2020年年度考核工作,参加考核1972人,确认优秀人员270人,合格1566人,未确定等次30人,不合格3人,不确定等次2人。
(2)通过评审和考试45人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取得高级资格36人,中级资格3人,初级资格6人。做好技术工人等级考试,19人取得相应技术等级任职资格,其中技师12人,高级工7人、中级工1人并及时办理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3)今年共新进事业人员及工勤64人,其中公开考试招聘事业人员22人,考核招聘16人,2018年深度贫困县西部计划志愿者转聘1人,硕博进阿坝招聘1人,退役士兵安置人员3名,2018年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生21名。
(4)其他工作:1.组织安排了我县“9+3”工作人员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8人和2020年新进事业人员25人的岗前培训工作;2.做好了全县2020-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3.完成30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4.工资福利退休表彰方面
(1)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资工作。完成了机关工勤46人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月增资3957元;完成了事业人员1633人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月增资114633元。
(2)做好津贴补贴变动工作。根据相关工资政策,为岗位变动与津贴变动人员及时兑现工资。完成814人员,月增资96745.125元。
(3)做好退休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退休文件精神,查阅个人档案,严格审核资料,为干部职工、企业(包括特殊工种人员)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办理退休35人。
(4)表彰奖励工作。按照政策要求,严格审批程序,拟定表彰方案,收集并上报相关表彰材料,2021在全省、全州范围内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我县有1名医务人员受到省级抗疫表彰奖励、6名医务人员受到州级抗疫表彰奖励。
5.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方面
(1)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地见效,多措并举开展一周年系列活动。一是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在县城主要街道、工地开展现场宣传咨询;二是督促施工企业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维权公示栏、宣传标语、畅通维权渠道,便于农民工举报投诉,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三是联合检察、司法部门开展进施工现场联动普法活动。与民工面对面交流、讲解条例重点内容,告知维权途径。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扩大《条例》宣传面和知悉度;通过一系列活动,共发放《条例》宣传手册200余份、《工伤保险条例》50余份、《民法典》手册90余份。
(2)继续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与住建部门落实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信息采集录入;加强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使用;70个新建、续建、应急、小项目工程项目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按月代发4589名农民工工资2664.19万元;33个施工项目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09.41万元,其中:现金缴纳440.3万元、担保保函269.1万元;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运用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已受理劳动保障投诉案件49件,接待来访群众80人次,已处理并结案49起,结案率100%,共为123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10.58万元,暂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
(3)加强调解仲裁机构建设,畅通农民工争议案件“绿色通道”。示范仲裁院建设已完成及投入使用,并已向州人社局请示申报为省级示范仲裁院单位,等待上级实地验收完成;依法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裁决,及时妥善处理农民工争议案件,将立案和调解相结合,在开庭前化解纠纷,节省仲裁审理资源。争议仲裁案件9件,结案9件。其中:调解成功7件,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107.58万元,支付劳动报酬2.08万元;裁决结案1件,支付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16.41万元;不予受理1件;撤回仲裁申请1件;调解、仲裁率达100%。
(4)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县总工会联合推动企业“两个普遍”的常态化签订和实施。规范劳务派遣行为。5户县属企业与劳动者新(续)签订劳动合同30份;32户工程建设施工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新签订劳动合同2789份,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联合县总工会对全县21家企业现场指导签订“工资集体协议、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合同”。完成了对县属8户企业薪酬调查的指导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劳务派遣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开展劳务中介整治工作,对“黑水县乌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户劳务派遣企业在有效期届满后未申请延续,依法给予了注销劳务派遣许可。
6.其他重点工作
(1)完成脱贫攻坚档案归档工作。按照省州要求,我局对2016年--2020年脱贫攻坚档案进行全面规范装档,于5月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档案制作和移交工作,共计16卷。
(2)重点实施就业培训领域系统治理工作。2021年4月份正式启动就业培训领域系统专项治理工作,我县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第二阶段“查摆问题阶段”、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工作已全部完成,通过检查、审计、专项检查等各种方式,共计梳理出近年来各类检查、“阳光培训”及此次专项治理发现问题共计17个,其中近些年各类检查反馈问题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阳光培训”专项行动发现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此次系统专项治理发现问题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完善培训流程,制作培训流程图,制定各类培训制度,完成档案制作四卷。
(3)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央、省、州关于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黑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风险排查阶段工作计划》、成立了黑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结合行业实际对近年来的资金、项目、基金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认真研判发现的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整治工作。通过系统自查和县级交叉检查共发现9类43项问题,目前各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48.68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5.73万元,上升1.09%。主要变动原因是预算收入标准调整,人员增加;支出总计548.68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0.90万元,上升2.0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红船农民工培训中心新成立,单位新购1辆公务用车。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7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6.1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4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03万元,占91.32%;项目支出47.65万元,占8.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6.15万元,支出总计548.6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47万元和10.9万元,上升2.03%和2.0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红船农民工培训中心新成立,单位新购1辆公务用车。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9万元,上升2.0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红船农民工培训中心新成立,单位新购1辆公务用车。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1.08万元,占0.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92万元,占89.66%;卫生健康支出23.35万元,占4.26%;农林水支出0.23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32.11万元,占5.8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48.68,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2050803培训支出: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1)208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27.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2080108信息化建设: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3)2080150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118.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4)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43.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33.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6.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1.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32.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数据来源财决07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55万元、津贴补贴91.72万元、奖金78.14万元、绩效工资59.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9万元、住房公积金32.11万元、生活补助22.45万元、医疗费补助1.06万元、奖励金0.0018万元等。
公用经费5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05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0.58万元、邮电费5.99万元、差旅费10.20万元、培训费0.73万元、接待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3万元等。
(数据来源财决08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59万元,完成预算91.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有所增加,原因为单位新购公务用车一辆。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28万元,占9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占0.7%。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28万元,完成预算99.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38.71万元,增加589.29%。主要原因是车辆年限较长,单位新购公务用车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9.3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3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帮扶、出差培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完成预算63.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32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检查较多,接待费上年支出为0,故有所增加。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切实加强预算收支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分配资金,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作为本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合理安排资金保障我局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尽职尽责,较好的完成自己的职责工作,处理单位事务,预算支出在保障本局工作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部门整体支出”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48.68万元,执行数为548.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本单位工作运转、履行职能职责,通过各项人社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保障了公务员管理、职称改革、工资福利退休发放、劳动监察农民工工资调解、信访维稳、驻村帮扶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上级下达的部分专项资金,暂存于我局预算内资金专户,对编制预算财务工作有一定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结转和结余注销的情形。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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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部门整体绩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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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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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548.68 |
执行数: |
54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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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48.68 |
其中-财政拨款: |
54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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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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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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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促进人才资源的引进,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核定,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
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维稳信访等调解工作,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调整,职务职称变动等相关日常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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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 指标 |
1、保障人员经费人数及公务用车辆数2、日常公用经费及专项性公用经费用于职工开展工作所需 |
1、在职23人,退休15人,公务用车2辆;2、人员经费支出449.3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1.72万元 |
1、在职23人,退休15人,公务用车2辆;2、人员经费支出449.3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1.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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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 指标 |
保障本单位基本支出 |
100%保障本单位基本支出 |
100%保障本单位基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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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 指标 |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
按序时进度支出,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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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序时进度支出,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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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 指标 |
三公经费增长率 |
三公经费增长小于等于0,公用经费不突破年初预算 |
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未突破年初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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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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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农民工资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及信访维稳处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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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维稳工作,保证重大群体性事件为零 |
处理投诉案件49件,接待来访群众80人次,已处理并结案49起,结案率100%,共为123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10.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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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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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满意度; 公共服务满意度 |
大于等于90% |
大于90% |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8万元,比2020年增加1.04万元,上升3.6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培训中心成立前期开办费。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用于日常的工作开展,下乡帮扶,出差培训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2050803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8信息化建设: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50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农林水支出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1.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2021年决算公开
1-2.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3.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4.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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