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部门职能简介…………………………………………1
(二)2025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7
(二)支出预算情况…………………………………………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十、名称解释…………………………………………………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第一条 为了规范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黑水县机构改革方案》(黑委〔2024〕42号)以及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黑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黑水县医疗保障局(简称县医保局)牌子。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就业发展规划、落实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转续办法。拟定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和监督办法。拟定全县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编制全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数据管理和应用。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落实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社会保障基金运行管理。负责打击以欺诈、冒领、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推进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建设,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并组织和监督落实,以及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2、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落实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及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落实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13、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14、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5、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多措并举促就业。一是继续加大劳务用工对接,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深化与帮扶地区在联合培训、专场招聘、劳务输出等方面的合作。二是加大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劳动力就业能力。切实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人员的创业扶持力度,发掘培养创业人才,培育有特色的青年创业体系。四是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通过“微黑水”“黑水人社”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
2、多点突破强保障。一是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扩大医保、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二是稳妥推进机关事业退休“中人”待遇兑现落实。三是持续深化一体化监督体系,重点强化内审监督,局内审领导小组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依托,”" class="remindInfo" title="突击" readonly="readonly">突出基金收支、历年审计、检查问题整改、基金运行、内控制度建设、警示教育等情况。四是严格执行好死亡人员和服刑人员零月报制度,持续开展待遇领取人员生存验证和抽查核实工作。
3、多管齐下抓人事。做好2024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工作;分配2020年定向本科生综合类25人;做好“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的招募。
4、多力齐发保权益。继续开展劳动监察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继续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工作,推进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巩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预防和杜绝欠薪行为。
5、基金监督方面。一是继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做到以制度管人管钱管事,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增加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常态化开展基金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以增强管理、监督、经办人员政策法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抵御各种不良诱惑;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规范行为,明确业务经办、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等内部控制活动全过程的岗位设置及其职责范围,切实做到内部控制职责、业务信息传递、反馈、监控流程安全规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就业事务中心、社保事务中心,其他事业单位2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务中心、医保中心。
本局内设预算单位1个。人社局直属机构有:办公室、社会保障综合股、专业技术股、工资福利与退休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劳动监察大队(参公)、信息中心(事业)、仲裁院(事业)。
本局总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19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19人;退休人员1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5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8.5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9.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75万元。本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748.5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33.16万元增加615.39万元,上升462.14%,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医保局合并到我单位预算项目增加,人员有所变动。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74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8.5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74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37万元,占51.08%,项目支出366.18万元,占48.92%。事业运行支出263.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1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02万元,住房公积金31.7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748.5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33.16万元增加615.39万元,上升462.14%,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医保局合并到我单位预算项目增加,人员有所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8.5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33.16万元增加615.39万元,上升462.14%,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医保局合并到我单位预算项目增加,人员有所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预算总支出748.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08万元,占43.70%;卫生健康支出389.72万元,占52.06%;住房保障支出31.75万元,占4.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263.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42.3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21.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5年预算数389.7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31.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25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支出总额366.1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县级配套经费、县级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医疗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8.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9.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2.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特定目标类366.1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县级配套经费、县级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医疗补助。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5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用于上级来人来访、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上升4.75万元。原因是2024年机构合并,医保局一辆公车并入我单位,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黑水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70万元,与2024年16.63万元预算增加36.07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编制数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上进行编制。
2025年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公用经费及预算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8.55万元,包括:保障人员经费(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329.67万元,定额公用经费(日常公用经费)52.70万元,特定目标类366.18万元。
十、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医疗支出(类):反映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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