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县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
确保全县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24年的主要工作是: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中藏医院单位总编制26名,其中:事业编制26名,在职人员总数23人。
黑水县中藏医院二级预算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中藏医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1.86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4.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4万元。黑水县中藏医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411.86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23.69万元减少11.83万元。减少3%,原因:为黑水县中藏医院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中藏医院2024年收入预算41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1.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中藏医院2024年支出预算41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1.8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中藏医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11.86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23.69元减少11.83万元,减少3%,原因:为黑水县中藏医院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中藏医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11.86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23.69元减少11.83万元,减少3%,原因:因为黑水县中藏医院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41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86万元、占总支出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48万元,占总支出19%;卫生健康支出284.14万元,占总支出70%;住房保障支出39.24万元,占总支出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26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2.3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1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9.2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22.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6.3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中藏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1.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中藏医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中藏医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中藏医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00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1.86万元:
人员经费41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2024年黑水县中藏医院采购计划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年初,黑水县中藏医院国有资产占有为2369.2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黑水县中藏医院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1.86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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