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知木林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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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重点,结合本部门2024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部门职

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3.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4.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不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加强医患沟通,能更有效地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2.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发展的重要环节,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医院管理,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优化服务流程,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3.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与态度,扩大服务覆盖范围,继续加强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4.进一步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对村医生各方面的工作进行严格考核与监督,加强村医生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技能与质量。

5.努力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卫生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在编人数47人,为事业编制。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知木林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79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4.2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794.27,其中:基本支出794.2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4.27万元与2023年相比下降137.26万元,增长17.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4.27万元与2023年相比下降137.26万元,增长17.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4.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55万元,占17.4%;卫生健康支出579.52万元,占73%;住房保障支出76.20万元,占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94.27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预算92.3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预算46.1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003)乡镇卫生院(2100302)支出预算525.91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预算40.41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预算13.2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预算76.2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4.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2.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3.80万元、津贴补贴131.07万元、绩效工资227.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6.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51万元、住房公积金76.2万元

公用经费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5万元、 印刷费0.8万元,电费1.89万元、邮电费1.29万元、差旅费0.5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8万元,主要包括体检费0.7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003)乡镇卫生院(2100302):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知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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