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芦花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5-05-28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3.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4.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办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医疗机构为总体目标,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用基本药物;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在编人数42人,为事业编制。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芦花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48973.28元,事业收入0.00万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5536.84元,卫生健康支出6750224.42元,住房保障支出723212.02元。黑水县芦花中心卫生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8848973.28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8052174.49元增加796798.79元。增加10%,原因:为黑水县芦花中心卫生院人员变动。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芦花中心卫生院2025年收入预算8848973.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48973.28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芦花中心卫生院2025年支出预算8848973.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848973.28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芦花中心卫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8848973.28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8052174.49元增加796798.79元,增加10%,原因:为黑水县芦花中心卫生院人员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芦花中心卫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8848973.28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8052174.49元增加796798.79元,增加10%,原因:为黑水县芦花中心卫生院人员变动,因此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预算总支出8848973.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48973.28元、占总支出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5536.84元,占总支出16%;卫生健康支出6750224.42元,占总支出76%;住房保障支出723212.02元,占总支出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8848973.28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预算917050.76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预算458486.08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003)乡镇卫生院(2100302)支出预算6219689.15元。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预算401175.27元。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预算129360元。

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预算723212.02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64373.28元,其中:

人员经费7457703.3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03312元、津贴补贴1201944元、绩效工资2087172.4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7050.76元、职业年金缴费458486.0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1175.2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93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990.75元、住房公积金723212.02元。

公用经费165789.9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7210元、 印刷费9115元,电费8550元、邮电费10000元、差旅费16475元、福利费8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039.96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880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83576元,体检费57100元,奖励金204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984600元,主要包括村医生生活补助525000元,村医生高海波工资459600元。

十、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003)乡镇卫生院(2100302):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芦花中心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