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环保中心是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机构。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6年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6年主要工作是: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二、部门概况
环保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个(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 1个(环境监测站)。环保中心总编制25名,其中:中心编制6名,监察大队编制10名,监测站9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中心5人;监察大队8人,监测站6人退休人员0人。 黑水县环境资源保护中心有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中心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负责其材料的受理、传阅、上会研究及下文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督办、正常工作任务的督办、综合性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综合性文件的拟稿、政务信息的上报以及宣传工作;负责环保中心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环保局人事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环境监察大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制度;负责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环境应急及环境安全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实地验收工作;在法定的权限内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负责对本县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以及环保举报的环境问题和人民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并参与处理;
负责现场核查排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实行排污申报登记、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自然生态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编制污染治理项目计划,并对治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环境监测站:贯彻执行《环境监测工作条例》、《环境监测规范》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环境常规监测任务,编制环境监测各类报告、环境质量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开展全旗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对环境各要素(空气、水、声等)进行监测,及时准确、科学系统地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开展全旗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对全县污染排放状况实施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排污企业管理及排污费征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承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工作;承担应急监测任务,负责污染事件的调查监测;参与本辖区污染事故的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根据企业委托组织开展有关的环境监测;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432.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82万元,占总收入100%。,上年结转23.92万元。
2016年总支出408.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76万元,占总支出41.51%,商品服务支出51.71万元,占总支出12.64%,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5.47万元,占总支出3.78%,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2.45% ,基础建设支出162万元,占总支出的39.6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预、决算差异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决算 | 预算 | 差额 |
总收入 | 4327430.58 | 3,272,223.00 | 1055207.58 |
财政拨款收入 | 4,088,245.58 | 3,272,223.00 | 816022.58 |
总支出 | 4089410.58 | 3,272,223.00 | 817187.58 |
基本支出 | 2078265.58 | 1,652,223.00 | 426042.58 |
项目支出 | 2011145.00 | 1,620,000.00 | 391145.00 |
1.财政拨款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816022.58元,原因:安排项目专款
2.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426042.58元,原因:年中调资.新增人员。与上年支出比较增加0.2%,原因:年中调资.新增人员
3.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91145.00元,原因:本年度使用以前年度存量资金10万,并新安排项目支出。与上年支出比较减少91%,本年度项目减少。
五、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环保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专项业务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环保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环保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节能环保支出358.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车辆维修经费、排污专项经费等方面支出。与上年支出比较减少85%,原因是上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00万纳入了节能环保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7.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与上年支出比较持平。
(三)住房保障支出 14.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与上年支出比较增加0.2%,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与上年支出比较增加0.2%,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
2016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3.80万元,
其中:
阿州财建[2015]36号空气自动监测维护项目余13万元,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阿州财建[2014]61号环保专项资金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0.8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
阿州财建[2015]37号环境监测专项资金结转和结余5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
阿州财建[2016]137号排污费安排的支出专项资金结转和结余5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总共22.60万元,包括办公费4.42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39万元、邮电费1.76万元、差旅费5.25万元、培训费0.51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支出减少0.06%,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无固定资产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环保中心公有车辆3辆,其中:越野车2辆,轿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9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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