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水县环保中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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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

  通知》(阿州财办2017〕6号)和《黑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黑财〔2017〕62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2017年财政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县环保中心是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机构。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7年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主要工作任务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三) 机构组成及人员概况环保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2 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     人员情况,2017年12月在册人数:在职25人 ,无退休。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17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总收入4,000,474.99;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70,474.99元,占总收入99%,上年结转230000元;

  2017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总支出3,430,332.99 元(其中基本支出 2,785,474.99元、项目支出 644,858.00 元)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2,304,091.09元,占总支出67.17%,商品服务支出498,507.90元,占总支出14.52%,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44,856.00元,占总支出7.15%,其他资本性支出382,878.00元 ,占总支出11.16%.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黑水县环保中心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来编制,编制较为及时,准确,确保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和科学性。阿州财预【2016】58号文件 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重点生态转移支付资金45万,用于谷汝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支出财政资金44.53万元,覆盖率达到99%,达到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安全用水的效果。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按要求,切实加强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公”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使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安排 10万元,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 辆,其中:轿车 1辆,越野车2辆。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2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等工作。

  (三)综合管理情况。财政资金均实行财政统一管理,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拨入和支出会计核算及时、合规合法,审批流程齐全、附件资料完整,我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适用于我局的内控制度,日常的支出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

  (四)整体绩效。1、基本支出方面:结合单位的实际,制订出各项规章制度,将各项经济活动划分到具体工作岗位, 按照岗位确定任务、职责和权限,贯彻执行所制订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2、项目支出方面:完善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从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注重宣传,确保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高效率。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制意识。落实管理责任,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单位的实际,制订出各项规章制度,将各项经济活动划分到具体工作岗位, 按照岗位确定任务、职责和权限,贯彻执行所制订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使环保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有章可循。三是加强资金的支出管理。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从自评情况来看,我所部门支出绩效水平较高,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我所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了我所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 存在问题从绩效评价看,部门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部分项目无法用量化指标来进行考评的问题。

  (三)改进建议建议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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