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环保中心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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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环保中心是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机构。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7年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主要工作 

  2017年主要工作是: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二、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环保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2 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 

  2.人员情况,2017年12月在册人数:在职25人 (其中新增6人)无退休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00.05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7.05万元,占总收入94.25%,上年结转23万元;较2016年减少32.69万元。 

  2017年总支出34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78.55万元、项目支出 64.49万元)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230.40万元,占总支出67.17%,商品服务支出49.86万元,占总支出14.52%,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4.48万元,占总支出7.15%,其他资本性支出中的基础设施建设38.29万元 ,占总支出11.1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137.62万元,原因:安排项目专款 

  2、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9.13万元,原因:年中调资.新增人员。 

  3、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64.49万元,原因:本年度使用以前年度结余项目资金,并新安排项目支出。 

  五、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环保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专项业务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环保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环保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节能环保支出262.95万,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车辆维修经费、排污专项经费等方面支出。与上年支出比较减少95.38%,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中的项目减少。 

  (二)医疗卫生支出11.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与上年支出比较增加3.69%,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 23.4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与上年支出比较增加8.41%,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与上年支出比较减少17.37%,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 

  2017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7.01万元, 

  其中: 

  阿州财建[2017]67号空气自动监测维护项目结转20万元,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阿州财建[2017]33号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结转6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 

  阿州财建[2017]65号水污染治理经费资金结转和结余14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 

  阿州财建[2017]136号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结余1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 

  阿州财预[2016]58号谷汝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专项资金结转和结余6.71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需增量。 

  阿州财建[2016]137号排污费安排的支出结余0.27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 

  阿州财建[2015]37号环境监管专项资金结转和结余0.03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总共23.66万元,包括办公费3.93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47万元、邮电费2.09万元、差旅费6.23万元、培训费0.61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75万元,与上年支出增加1.06%,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报销差旅费有所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环保中心公有车辆3辆,其中:越野车2辆,轿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谷汝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资金到位45万元,支出财政资金44.53万元,覆盖率达到99%,达到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安全用水的效果。 

  七、名词解释 

  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教育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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