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黑水县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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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生态环境局(简称黑水生态环境局)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行政机构。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0年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组织编制县域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我县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州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黑水生态环境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生态黑水。现将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截止10月黑水河流域沙石多乡、色尔古镇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县级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55分贝之内,声环境质量进一步向好;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无重金属污染县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1、紧扣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成效有了新突破。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聚焦中央、省、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深刻汲取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的教训,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综合施策,集中攻坚,确保问题整改取得新进展。二是坚持主体责任抓整改。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坚决将整改任务抓在手扛在肩,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专题研究次中央、省、州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分管领导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督促落实;职能部门加强现场督查、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全力推动整改。三是坚持督察督办抓整改。坚持以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和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截至目前,24项督反馈问题已完成23项,整改率95.8%,剩余1项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销号;20项省督反馈问题已完成19项,整改率95%。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中,28项州级反馈问题已整改28项,整改率100%;27项县级自查问题已整改25项,整改率92.3%

2、紧扣生态环境质量,三大战役有了新进展。一是全域出击,打好蓝天保卫战。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燃煤锅炉、建筑工地、餐饮业等进行全面摸排,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划定时限,重拳出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六个100%”,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扬尘防控取得实效;重拳整治渣土运输乱象,“抛洒滴漏”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加大垃圾禁烧教育引导力度,露天焚烧得到有效控制。联合交通、住建、水务等部门对G347线以及5个砂石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做好弃渣堆场防尘网覆盖,增加洒水频次,避免扬尘污染。二是科学谋划,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治污截污为重点,系统实施污水直排整治工程,制发《黑水县打赢碧水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河湖长制各项制度及配套措施,深入推动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和清四乱工作;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落实《阿坝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要求,确保到2020年,全县25%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污水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高;2021年,全县35%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2022年,全县40%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三是强化管控,打好净土保卫战。定期开展土重金属污染调查,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废旧残膜清理回收工作。截至目前,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在建设,预计10月正式建成投运;完成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及布点、采样和分析测试工作;建立我县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配合开展省控及省控以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自行监测和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用地监督性监测工作。

3、紧扣违法违纪行为,环境监管有了新成效。一是扎实推进网格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制发《黑水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在全行政管辖区域为一级网格的前提下,将全县划分为二级和三级环境监管网格积极推行环境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做到各类环境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及时化解环境污染纠纷,有效精准查处各类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二是严格专项执法行动。会同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扎实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采砂行业整改落实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10项专环保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共检查企业60余家,发现问题40个,完成整改的有30个。对1起“未批先建”、1起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共处罚金131.91万元。对6起“未验先投”环境违法案件开展立案调查,正在按照程序进行查处。全年对四川路桥,维古砂厂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整改通知12份。三是切实增强服民能力。高度重视环境污染投诉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了“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畅通“12369”环保热线,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管控工作。坚持落实办理限时制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信访投诉调处,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来信来访12件,均已办结,调查处理率和办结率均达100%;2件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因资金短缺,正在妥善办理。

4、紧扣人居环境改善,三大革命有了新收获。一是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切实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制发《黑水县2020年“厕所革命”户厕建设实施方案》《黑水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今年农村厕改目标任务,补齐农村环境短板,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20年,全县计划新(改)建户厕共涉及9个乡镇23个村,共计1892户,其中新建1143户,改建749户,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2020年“厕改”任务。二是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充分发挥村民责任主体作用,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发动村民集中力量、不留死角,重点清理村庄公路、河道、桥头、涵洞、边坡、沟渠等地方的生活垃圾。同时对村辖区及其周边和公厕“脏、乱、差”现象进行彻底整治,落实专人负责收运处理垃圾池的垃圾,并对有破损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维修。充分发挥保洁人员作用,实行村庄环境治理全覆盖,全天候保洁,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水平。目前,清理卫生死角35处,清除各类垃圾110余吨,清理村内沟渠100余公里,清理村内淤泥40余吨。三是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今年我县拟投入资金2937.22万元,共涉及污水治理项目9个,计划完成8个乡镇10个村(聚集点)1884户的污水治理任务。按照《阿坝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前,全县3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将超过25%的目标任务。同时,按照《阿坝州农村生活污水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相关要求,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时对今年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收集转运处理等方式,切实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5、紧扣绿色发展元素,节能降耗有了新期待。一是逐步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持续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开发,积极对接州发改委,已将我县光伏开发剩余量纳入《阿坝州光伏发电基地规划(2020-2025年》规划中,目前我县总装机量20万千瓦,其中扎窝乡若多村二期5万千瓦、慈坝乡格窝村15万千瓦。同时,加快推进二古鲁、力威、河口等在建电站建设步伐,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二是扎实推进小水电站清理整改。为进一步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根据《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整改方案指导意见》要求,配合水务部门积极开展小水电审批、核准合法性手续完善处理等整改工作。经核实,我县小水电涉及环评整改的共10座电站,其中8座电站可通过补办环评手续、立案处罚等程序完善环评手续,预计10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余两座电站因未建成,处置方式暂不确定。三是着力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督促指导全县养殖场做到雨污分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原则,加大罗坝街村、西厘村、别窝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管理,通过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的养殖区域进行实地监测抽查,各养殖户均能按还田方式做到畜禽粪污100%利用;审批规划建设规模养殖场时,严格避开居民集中区和水源地,保证养殖场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实现大量畜禽粪便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

6、紧扣环境安全防线风险管控有了新实践。一是切实做好危废监管工作。为加深企业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通过专家讲解、现场教学、参观模拟等方式,组织召开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会和水电、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改推进会。完成2019年度水电、汽修、医疗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上报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分考核;完成水电、汽修、医疗机构在全国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系统中的注册及危废产生情况的审核上报等工作;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州级考核中我县企业考核结果均为达标。二是切实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制发《黑水县2020年全县汛期环境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好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了汛期环境安全。针对群众关注的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进行严密防控,推进“邻避”问题的防范化解。紧盯各电站、加油站和饮用水源等重点部位环境风险防范,做好敏感时期突发环境事件易发期的风险预警。目前,全县所有电站和加油站均完成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的编制。三是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印发《关于加强疫情医疗废物和废弃社会源口罩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应对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主责主业,加大对涉及疫情医疗废物、临时隔离场所污水处理污泥、涉及疫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城镇管网及污水日常运行等工作监管。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医疗废物、废水专项执法检查,指导医疗机构按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规范严格操作,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了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二次污染。

7、紧扣绿色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有了新风貌。一是立足生态扶贫,造林绿化稳步推进。以生态扶贫推动生态建设,促进贫困户脱贫增收2020年参加义务植树3.6万余人,栽植香花槐、岷江柏、云杉、花椒等苗木20余万株。完成森林抚育国有林抚育20000亩造林补贴项目造林2000亩。实施2020年天保二期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5000亩人工造林2000亩兑现公益林166421.55亩补偿资金262.12万元、商品林117200亩补助资金147.72万元。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新植苗木18万株完成前一轮退耕还林1500亩和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6000亩县级自查验收。将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39万和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补助资金兑现给农户。二是维护资源安全,资源保护不断加强。高度重视生态资源管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选聘2020年生态资源管护员2870人。切实有效规划、利用和保护森林资源,完成我县“十四五”年采伐限额的编制工作,制定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黑水县草原监测点建设和监测项目,安装围栏、标牌、隔离桩、移动罩笼等,采购草原监测设备一批。开展草原返青期监测工作,设置样地5个,样方15个。三是壮大绿色经济,林业产业持续发展。坚持林业产业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定《黑水县2020年核桃产业实施方案》,深化落实“合作社+基地+农户”管护模式,达到“以耕代抚、以短养长”。注重核心示范园标注化改造,进一步纯化和优化核桃品种,完成维多、乌木树核桃品种改良150亩和1500亩核桃修枝整形,及后期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核桃提质增效,完成铁别村、徐古村、河坝村核桃品种改良300亩,修枝整形585亩。鼓励因地制宜发展花椒产业,完成花椒奖补验收,合格面积849亩。

9、紧扣基础工作建设,底本优势有了新提高。一是有力有效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以“一地三极、全域生态”为目标,结合《阿坝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州、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拟定了《黑水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共涉及6大类41项任务,其中约束性指标21项,参考性指标15项,长期坚持指标5项。在县委要求提前1至2年完成示范县创建的基础上,计划在今年内启动示范县创建规划编制,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示范县创建自查整改,2024年6月前完成申报验收。二是依规依纪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坚持服务优先,对满足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简化手续,加快评估、缩短时限,特别是对列入州县重点项目的,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在办理环保审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3月初,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水务、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集中对全县本年度建设项目进行了会审,对需履行环保手续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完成登记表备案项目88个,重点项目的环评率达到100%,全力推进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有声有色推进环境保护宣教工作。始终把意识形态教育作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关键棋”,通过普法、法治、“六五”环境日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多角度,多层面,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环保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企业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认真履行治理污染的法律责任。坚持发挥新媒体作用,在“两微”平台及时推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经验做法,并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全社会支持和推进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浓厚。截至目前,设置宣传展板3个,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1人次。

二、机构设置

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阿坝州黑水生态环境局(行政)

2、阿坝州黑水县环境资源保护中心(事业)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048.2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377.5万元,增长142.3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支出总计2822.79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973.05万元,增长232.1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04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7.95万元,占90.85%;上年结转370.31万元,占9.1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82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50万元,占14.68%;项目支出2408.29万元,占85.3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677.95万元、支总计2822.7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20.23万元,增加559.46%,支出总计各增加1973.05万元,增长232.1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及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2.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73.05万元,增长232.1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2.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2648.69万元,占93.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20万元,占1.60%;医疗卫生支出17.28万元,占0.61%;住房保障支出29.70万元,占1.05%;农林水支出81.932.90%。(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822.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187.44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数134.89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数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2021年拨付。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2.93万元,完成预算25.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2021年拨付。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1.58万元,完成预算82.21%,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2021年拨付。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82.00万元,完成预算83.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2021年拨付。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决算为:64.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2021年拨付。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81.93万元,完成预算86.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完工,结余资金不能用于工程款,将上缴财政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70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4.99万元,主要包括:30101基本工资80.46万、30102津贴补贴81.16万、30103奖金68.22万、30107绩效工资35.40万、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3万、30109职业年金缴费15.07万、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28万、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7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2.40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1.28万、30309奖励金0.03万、30113住房公积金29.70万、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9.51万元,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17.03万、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30205水费0.00万、30206电费2.45万、30207邮电费1.76万、取暖费、物业管理费、30211差旅费15.99万、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30216培训费1.97万、30217公务接待费0.33万、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8万、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1万元,完成预算99.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98万元,占9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占3.2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8万元,完成预算99.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持平。主要原因是环保督查下乡次数增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理公务、处理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工作开展。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9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理公务、处理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工作开展(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0.33(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整体情况良好详见附件2)。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情况完成良好详见附件3)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生态功能考核监测项目、乡镇饮用水源地及农村质量试点监测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2020年生态功能考核监测(地表水水质监测)。对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环境监测履行监测点位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1)环境空气:一氧化碳、PM10、PM2.5、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共6项;(2)地表水:pH值、水温、溶解氧、电导率、流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以N计)、挥发酚、铜、铅、锌、镉、砷、汞、硒、氟化物(以F-计)、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六价铬、石油类、粪大肠菌群,共26项。到位资金48万元,支出0万元,剩余48万元,剩余资金2021年拨付。资金来源:阿州财预[2019]89号。监测频次为:一月一次,共12次。

2、2020年乡镇饮用水源地及农村质量试点监测。(1)农村质量试点监测:对沙石多乡杨柳秋村、芦花镇谷汝村、双溜索乡俄瓜村环境空气、饮用水(地表水)、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项目:(1)环境空气: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共3项;(2)地表水:pH、水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六价铬、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硫化物、挥发酚、氰化物、粪大肠菌群、铜、锌、铅、镉、铁、锰、砷、汞、硒共29项;(3)土壤:pH值、阳离子交换量、总铬、总镉、总汞、总砷、总铅工7项。监测频次:空气、地表水一季度一次,共4村;土壤一年一次。(2)乡镇饮用水源监测:对我县17个乡镇的集中式饮用水进行监测。监测项目:水温、、溶解氧、高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氨、总瞬、铜、锌、、确、汞、铅、镉、六价铬、氯化物、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铁、锰、大肠菌群共28项。监测频次为半年一次,一年2次。

共计到位资金48万元,支出26.25万元,剩余21.75万元,剩余资金2021年拨付。资金来源为:阿州财预[2018]84号。

3、2020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对我县谷汝沟、德石窝沟县城集中式饮用水进行监测。监测项目: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铜、锌、硒、砷、汞、铅、镉、六价格、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阿特拉津、苯并(a)芘、林丹、滴滴涕、铁、锰、钼、被、钡、镍、钒、铊、钻、锑、硼、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共61项。监测频次:一季度一次,一年四次。另外一年一次全分析监测报告,共109项。到位资金31万元,支出31万元,资金来源为:阿州财预[2019]89号。

4、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到位资金5万元,支出5万元,资金来源为:阿州财预[2019]89号。

5、县城城区声环境监测项目。到位资金6万元,支出6万元,资金来源为:阿州财预[2019]89号。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生态功能考核监测项目、乡镇饮用水源地及农村质量试点监测5个项目

预算单位

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38万元

执行数:

68.25

其中-财政拨款:

138

其中-财政拨款:

68.2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环境监测履行监测点位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指标共26项,监测频次一月一次,一年12次。对我县三个村庄的环境空气、饮用水(地表水型)、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指标:(1)环境空气:共 3 项;(2)地表水: 共 29 项;(3)土壤:共7项。对我县17个乡镇的集中式饮用水进行监测。监测指标共28项。

根据监测结果,2020年1-7月我县生态功能考核监测(地表水水质监测)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表2中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和表3中特定项目标准限值,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优良率达100%;(2)地表水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表2中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和表3中特定项目标准限值,水质达标率100%;(3)土壤监测指标中无超标项目。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地表水水质检测

监测频次一月一次,一年12次

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

水质达标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空气、地表水一季度一次,共4次

环境空气优良率达100%

环境空气优良率达100%

项目完成指标

土壤监测

土壤一年一次

土壤监测指标中无超标项目

土壤监测指标中无超标项目

项目完成指标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

监测频次为一季度一次,一年四次

集中式饮用水达标率100%

集中式饮用水达标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乡镇饮用水源地监测

一季度一次,一年4次

乡镇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

达标率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间接经济效益

为生态功能考核提供数据支撑,及时反映了我县环境质量状况。

及时反映了我县环境质量状况,实现经济增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

生态功能考核监测、农村环境试点监测、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及时反映了我县人居环境质量状况

提高生活用水质量,保障人居安全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空气质量优良率

及时了解我县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基础设施状况,

为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维护作出贡献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反映我县人居环境质量状况、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状况

公众公开环境质量状况,让百姓参与环保、监督环保,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生态环境局2020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3。(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环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8万元,比2019减少41.79万元,减少58.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指出64.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520.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406.89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缴纳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主要用于单位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指缴纳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附件1: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

2020年黑水生态环境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生态环境局2020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附件4: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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