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事业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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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事业为贯彻执行国家乡村振兴拟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的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3年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乡村振兴、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管理责任,拟定全县乡村振兴的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全县乡村振兴信息报道工作,组织全县监测户、边缘户、其他户等群众和移民群众参加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全县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乡村振兴工作

(一)全力抓好试点示范建设。创建2023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一是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充分结合前期试点示范工作经验,按照总体工作思路,不断健全完善工作组织领导机制体制,协同推进各个试点乡村工作。二是扎实开展示范创建。继续按照逐级申报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对标申报指标、核心要素,进一步加快示范创建申报进度,力争在2023年成功创建卡龙镇为州级示范乡镇,卡龙镇才盖村、西尔镇木日窝村、芦花镇罗坝街村为州级示范村;将芦花镇英博村、龙坝乡瓜苏村、晴朗乡红星村、芦花镇罗尔坝村、知木林镇木都村、知木林镇格基村,卡龙镇才盖村列为阿坝州重点帮扶村。

(二)全面做好机制政策衔接。一是做好财政政策衔接。在保持现有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二是做好金融政策衔接。在保持现有贷款帮扶政策保持不变的基础上,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加大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不断探索农产品期货期权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三是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1.抓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集中力量对2014年-2022年脱贫攻坚县、乡、村、户四级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归类。

2.抓好巩固拓展工作。在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同步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拓展工作,圆满做好脱贫攻坚收尾工作;建立健全《黑水县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进一步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加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

3.抓好总结宣传工作。发动各级力量,收集脱贫攻坚相关的典型经验、先进事例、感人故事等在全县范围宣传推广。持续内宣外宣、网上网下齐发力,启动“决胜全面小康.黑水答卷”等专题专栏,开展讲好黑水脱贫故事“四个一”系列宣传报道和表扬先进活动。

4.抓好扶贫资产移交工作。进一步全面理清楚脱贫攻坚以来投入的扶贫资金、实施的扶贫项目、做好财务决算,形成的扶贫资产,建好台账及资产移交。做好扶贫资金项目资产规范工作,梳理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资金使用精准、项目管理规范、效益发挥较好的到户类、产业类、工程类项目,及时把扶贫项目的档案资料、佐证材料理清楚、补完整。

5.抓好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工作

1.抓好项目建设实施

一是做好2023年衔接资金安排及跟踪监督。

二是做好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督促各资金使用部门按计划使用资金。

三是做好我局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路灯采购项目。

四是争取2023年到位衔接资金。

2.抓好小额信贷工作。做好2023年小额信贷统计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对即将到期的贫困户逐户宣传到位,强化诚信教育,形成银行贷款应按时偿还的广泛认知和自觉认同。对于贷款到期仍有用款需求,还款确实困难的贫困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帮助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续贷或展期手续等。

3.抓好社会扶贫工作。积极承担社会扶贫专项部门职责,协调对接交通运输部、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省州定点帮扶等工作,落实各类帮扶资金;确保社会帮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全面统筹全局力量,高效推进帮扶工作。结合“两联一进”、“大走访”开展帮扶工作,促使干群关系互融互进。及时了解群众所需所求,认真开展帮扶,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大骨节病办公室事业编制1个。乡村振兴局总编制29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工勤2名,移民工作管理中心为乡村振兴局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公)编制10人(其中工勤2人),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乡村振兴局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大骨节病事业编制8人。2022年底乡村振兴局事业在职人员总数7人,其中:大骨节病办公室事业编制7人。

乡村振兴局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管理工作;拟定机关管理制度并实施;负责会务组织、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效能建设、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人事、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府公开和法规政策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重要文稿起草、审核工作。

2、扶贫项目规划股,主要负责拟定社会扶贫、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工作方案;负责县外机构或组织在我县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的工作衔接;负责扶贫工作统计监测;监理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负责农村低保和乡村振兴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负责收集、统计、审核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数据,并对全县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状况、经济增长与经济结构、基础设施建设、农户收入支出状况、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成果等进行连续、系统的监测调查;负责宣传党和国家乡村振兴方针、政策;负责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立卷归档。

3、乡村振兴股,负责推进新一轮乡村振兴,扎实推进精准扶贫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黑水县乡村振兴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协调特殊类型连片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西藏和四川省藏区”乡村振兴等工作。

4、移民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移民工作的基础调查和安置规划;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移民征赔拆迁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县移民规划安置方案、统计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内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地区移民及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兑现和落实;负责全县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建设基金项目及全县后期扶持实施项目的审查、验收等工作。

5、财务股,年度本部门管理的扶贫移民资金年度计划,负责上级扶贫移民资金财务制度、核算办法在县内的执行。负责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扶贫移民资金核算、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对扶贫移民资金和项目审核、评估及对外委托、实施等过程实施监督;参与扶贫、移民资金、项目开展的审核稽查工作。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事业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0.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70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0.32万元增加50.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较上年相比增加1人,人员工资等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70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0.32万元增加50.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较上年相比增加1人,人员工资等增加。

乡村振兴局事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有关项目资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统计监测工作。乡村振兴局事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16万元、津贴补贴10.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1.72万元、残疾人保障金:0.88万元、绩效工资31.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13.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86万元、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0.68万元、住房公积金10.29万元。公用支出1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5.40万元、培训费0.34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电费2万元、水费0.1万元。

乡村振兴局事业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科目:

1、213055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82.11万元,主要包括大骨节病办公室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保证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电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劳动保障监察(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13.72万元,主要包括:单位为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劳动保障监察(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6.86万元,主要包括:单位为在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4、21011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00万元,主要包括:单位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5、2101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1.72万元,主要包括: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29万元,主要包括:单位缴纳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事业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20.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70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0.32万元增加50.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较上年相比增加1人,人员工资等增加。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2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70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0.32万元增加50.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较上年相比增加1人,人员工资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事业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20.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70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0.32万元增加50.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较上年相比增加1人,人员工资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乡村振兴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07万元,公用支出16.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乡村振兴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16万元、津贴补贴10.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1.72万元、残疾人保障金:0.88万元、绩效工资31.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13.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86万元、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0.68万元、住房公积金10.29万元。公用支出1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5.40万元、培训费0.34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电费2万元、水费0.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乡村振兴局事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16万元、津贴补贴10.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1.72万元、残疾人保障金:0.88万元、绩效工资31.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13.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86万元、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0.68万元、住房公积金10.29万元。公用支出1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5.40万元、培训费0.34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电费2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3万元、水费0.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事业2023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0.16万元,与2022年0.16万元“三公”经费相比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0.0.16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3万元,较上年度14.25万元增加16.7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较上年相比增加1人,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事业预算安排政府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脱贫攻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产业发展、生活环境治理、乡村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脱贫攻坚优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渐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持续做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帮扶,防止出现新返贫新致贫现象,确保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主要用于:大骨节病办公室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事业)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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