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为贯彻执行国家乡村振兴拟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的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4年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乡村振兴、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管理责任,拟定全县乡村振兴的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全县乡村振兴信息报道工作,组织全县监测户、边缘户、其他户等群众参加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全县乡村振兴等部分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明确4项工作重点。“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体系、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促进计划,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聚力推进重点区域补短强弱方面,明确3项工作重点。“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增效、基础设施补短强基”提升工程,加快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推动县域高质量跨越发展。
(三)用活资金资源夯实振兴基础方面,明确4项工作重点。“资金项目提质增效、乡村产业培育提升、协作帮扶深化拓展、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提质”行动,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产业培育,着力夯实乡村振兴的底部基础。
(四)全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面,明确4项工作重点。全面提升“乡村规划、乡村示范、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全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全面保障工作落实落地见效方面,明确5项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构建长效机制、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考核评估、加强作风建设”方面,要求领导干部要讲政治、强本领、抓落实、守规矩,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系列部署要求,笃定目标、再鼓干劲,全力抓好几项紧要工作:
一是着力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因地制宜高质量编制《黑水县乡村振兴规划(2023-2027年)》《黑水县产业强县规划(2023-2027年)》《黑水县重点特色产业园规划》《黑水县重点特色产业园规划(藏香猪产业园)》,合理布局乡村发展空间,确保乡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高效利用。
二是着力构建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以“巡村包户”九条措施为抓手,压实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属事责任、属人责任,重点在监测帮扶工作“常态化”和“成体系”上功夫,继续常态化开展预警监测和“回头看”,做到监测无遗漏、防贫无死角、帮扶无留白。
三是着力构建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体系。紧盯“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目标,从构建增收体系上入手,围绕“六大”主导产业,综合施策,持续做优生态效益农业、做响生态文化旅游业,加快形成优势突出的特色产业体系,增强乡村自我发展能力,力争使经营性收入增加一点,工资性收入提升一点,财产性收入挖掘一点,政策性收入拓展一点。
四是全力实施资金项目管理提质增效行动。围绕年度重点任务,突出“脱贫群众、监测对象”主体,锚住“重点帮扶村、低收入村、无主导产业村、安置点所在村”主战场,根据目标制定规划,根据规划编制项目,根据项目安排资金,根据权属加强资产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精准性、项目建设规范性、资产管理实效性。
(六)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工作
1.抓好项目建设实施
一是做好2024年衔接资金安排及跟踪监督。
二是做好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督促各资金使用部门按计划使用资金。
三是做好2024年开展乡村振兴系列产业规划方案的采购工作。
四是争取2024年到位衔接资金。
2.抓好小额信贷工作。做好2024年小额信贷统计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对即将到期的贫困户逐户宣传到位,强化诚信教育,形成银行贷款应按时偿还的广泛认知和自觉认同。对于贷款到期仍有用款需求,还款确实困难的贫困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帮助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续贷或展期手续等。
3.抓好社会扶贫工作。积极承担社会扶贫专项部门职责,协调对接交通运输部、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省州定点帮扶等工作,落实各类帮扶资金;确保社会帮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全面统筹全局力量,高效推进帮扶工作。结合“两联一进”、“大走访”开展帮扶工作,促使干群关系互融互进。及时了解群众所需所求,认真开展帮扶,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大骨节病办公室事业编制1个。乡村振兴局总编制25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参公5名,工勤2名,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乡村振兴局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大骨节病事业编制8人。2023年在职人员总数21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工勤2人)、参公5人;大骨节病办公室事业编制7人;退休人员5人,遗属2人。
乡村振兴局设4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管理工作;拟定机关管理制度并实施;负责会务组织、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效能建设、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人事、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法规政策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重要文稿起草、审核工作。
1、项目规划股,主要负责拟定社会扶贫、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工作方案;负责县外机构或组织在我县定点帮扶和对口帮扶的防返贫工作;负责防返贫工作统计监测;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负责农村低保和乡村振兴政策两项制度有效扶贫;负责收集、统计、审核防返贫工作中的数据,并对全县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状况、经济增长与经济结构、基础设施建设、农户收入支出状况、扶贫项目、衔接资金、扶贫成果等进行连续、系统的监测调查;负责宣传党和国家乡村振兴方针、政策;负责防返贫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立卷归档。
2、乡村振兴股,负责推进新一轮乡村振兴,扎实推进精准扶贫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黑水县乡村振兴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协调特殊类型连片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西藏和四川省藏区”乡村振兴等工作。
3、财务股,年度本部门管理的衔接资金年度计划,负责上级衔接资金财务制度、核算办法在县内的执行。负责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衔接资金核算、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对衔接资金和项目审核、评估及对外委托、实施等过程实施监督;参与衔接资金、项目开展的审核稽查工作。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事业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5.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56万元,较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0.70万元增加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工资、保险等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56万元),较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0.70万元增加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工资、保险等增加。
乡村振兴局事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有关项目资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统计监测工作。乡村振兴局事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65万元、津贴补贴11.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1.85万元、残疾人保障金:0.91万元、绩效工资33.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02万元、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0.70万元、住房公积金10.53万元。公用支出1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3万元、差旅费6万元、电费3万元。
乡村振兴局事业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科目:
1、213055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85.97万元,主要包括大骨节病办公室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保证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电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劳动保障监察(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14.05万元,主要包括:单位为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劳动保障监察(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7.02万元,主要包括:单位为在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4、21011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14万元,主要包括:单位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5、2101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1.85万元,主要包括: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53万元,主要包括:单位缴纳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事业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25.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56万元,较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0.70万元增加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工资、保险等增加。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2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56万元,较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0.70万元增加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工资、保险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事业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25.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56万元,较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0.70万元增加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工资、保险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8.93万元,公用支出16.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8.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65万元、津贴补贴11.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1.85万元、残疾人保障金:0.91万元、绩效工资33.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02万元、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0.70万元、住房公积金10.53万元。公用支出1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3万元、差旅费6万元、电费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乡村振兴局事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65万元、津贴补贴11.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1.85万元、残疾人保障金:0.91万元、绩效工资33.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02万元、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0.70万元、住房公积金10.53万元。公用支出1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3万元、差旅费6万元、电费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事业202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0万元,与2023年0.16万元“三公”经费相比减少100%。减少原因我局属基层业务部门,公务接待由县委县政府统筹,故未列支公务接待费用。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3万元,较上年度16.63万元增加0,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事业预算安排政府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脱贫攻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产业发展、生活环境治理、乡村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脱贫攻坚优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渐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持续做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帮扶,防止出现新返贫新致贫现象,确保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主要用于:大骨节病办公室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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