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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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黑水县乡村振兴局(暂无独立三定方案,职能职责仍然按照原黑水县扶贫开发局三定方案执行)为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置及拟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的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3年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圆满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扶贫开发、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信息报道工作,组织全县贫困群众和移民群众参加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等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今年以来,我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把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凝心聚力、鼓足干劲,坚持压力不减、力度不松,高质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一)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优化完善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逐乡(镇)、逐村细化分解监测帮扶包户责任,创新“盯四看三抓二守一”工作法,常态做实线上实时监测和线下重点筛查、入户走访摸排,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精准识别监测对象180户596人,全县无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和漏测失帮现象。创新实施“衔接政策大宣讲、群众收入大排查、帮扶措施大覆盖、集体资产大盘点、人居环境大整治”五大攻坚行动,紧盯“三保障”和住房安全,统筹县乡村三级力量常态化进村入户开展工作,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措施第一时间跟进。

(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工作推进。

按照《黑水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2025)》《黑水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实施方案》等,全力抓好以下8个方面工作推进:一是持续做好防返贫监测帮扶,特别是针对收入下滑、增收有难度的低收入群体,精准落实增收帮扶措施,确保两个高于。二是全力抓好稳岗增收,确保年度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关键指标不能低于去年的水平。三是促产业就业帮扶提质增效,重点关注产业到村到户帮扶情况、集体经济联农带农强农富农情况和脱贫人口经营性净收入持续增长情况。四是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重点关注安置点易地搬迁群众外出就业创业、产业扶持、资产收益等政策衔接落实和安置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配套完善情况,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五是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加快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达到省州规定序时进度;强化公益性、经营性和到户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信息化管理台账,做到规范管理。六是做好金融政策衔接,持续用好小额信贷、“富民贷”等金融政策,加强小额信贷管理,严控逾期风险。七是加强社会帮扶,充分发挥各类帮扶平台作用,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共同参与帮扶,形成帮扶工作合力。八是对标抓好国家后评估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项迎检工作,聚焦考评重点内容,对标“三落实一巩固”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回头看”,认真排查补齐工作短板。

(三)成效巩固。1.脱贫群众持续增加收入情况。2023年黑水县脱贫人口劳动力共计6573人,其中普通劳动力5308人,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1265人。老年群体685人,中年群体1264人,青年群体4624人。全县脱贫人口外出务工5322人,其中,省外务工1324人,省内县外务工1647人,县内务工2351人,公益性岗位1639人。截至目前,政府主导开展外出务工知识培训提升技能123人。目前,通过对脱贫群众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收入测算,我县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16820.45元,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2811.93元,占76%,人均生产经营性净收入1616.13元,占9.6%,人均转移性收入2287.97元,占13.6%,人均财产性收入104.43元,占-9.9%。

2.脱贫户、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教育保障方面:教育资助与保障政策实现全覆盖。学前“一减一助”、义务教育“三免两补”及营养餐计划、普通高中“两减一助”等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全面落实,大学新生入学资助、脱贫家庭本专科及中职学生特别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政策持续实施,有效减轻群众教育负担。公建民营办园模式成效明显。探索实践政府出资兴建,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运营管理的学前教育公建民营办园模式,引进了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助推了黑水学前教育的发展,该模式成为全州样板,在州内其他县得到推广,芦花黑籽儿幼儿园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12345”护翼行动精准关爱贫困儿童。“围绕构建一队伍(志愿帮扶队),手牵手认亲,让服务更高效”、“突出两到访(一方了解家庭情况、二访传授家庭教育方法),面对面交流,让情况更加清楚”、“明确三优先(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心贴心解难,让主体更加明晰”“落实四个一(一部亲情电话、一封亲情家书、一次学习情况汇报、一次感恩教育主题班会),点对点关怀,让氛围更加温馨”“探索五延伸(课内关爱延伸到课外关爱、教师关爱延伸到同伴关爱、学习关爱延伸到生活关爱、亲情关爱延伸到心理健康关爱、学校关爱延伸到社会关注),实打实帮助,让体贴更加入微”精准帮助和服务贫困儿童健康成长。医疗保障方面: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在全州率先构建“1小时医疗服务圈”。抓住组团式帮扶契机,全面提升医疗队伍能力素质;在医疗系统建立城乡结对共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个三分之一”模式的作用,全面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在乡镇卫生院推行三个三分之一工作法(即一部分人员在医院坐诊、一部分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一部分人员下村开展义诊巡诊),确保了村村有医生,群众有病就近就医。住房保障方面:落实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乡(镇)、村三级联动机制作用,为保证第一时间掌握农村住房安全,建立了“农户报告、村组踏勘、乡镇初评、部门评定”的日常巡查和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饮水安全方面: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黑水县2023年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安置方案>的通知》,方案深度融合美丽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养护员和水利设施巡管等岗位。其中,设置水管员岗位125名,对本村管辖的农村水利设施(包括农田灌溉、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3.巩固脱贫成果群众认可度。决胜脱贫攻坚后,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县委县政府保持脱贫攻坚的精神和劲头,聚焦“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以“三家园”工程建设为抓手,全力推动“产业筑基、人才壮体、文化铸魂、生态塑形、治理赋能”,蓄能攒劲、乘势而上,以点带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同时,充分利用“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加强教育、住房、医疗等政策宣传,通过驻村干部、网络媒体等宣传渠道,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覆盖面,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4.重点帮扶县争创乡村振兴优秀县、优秀村情况。紧扣“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因地制宜学习吸收“千万工程”经验,坚定“抓点示范、连点成线、点线成面”工作思路,按照《黑水县“三家园”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将“三家园”工程建设村、重点帮扶村、红军长征村一体推进实施,并根据重点镇、村创建年度,以产业发展为主,把握各建设任务乡(镇)、村的建设需求,有序安排衔接资金项目,年度。同时,在年度任务上,将州、县示范村建设与重点帮扶村、红军长征村相结合,实现了每年建设任务相对均衡,2023-2025年,每年建设州“三家园”工程建设村6个、重点帮扶村8个、红军长征村3个,确保工作有效统筹、梯次推进、分步实施。年度实施项目23个,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今年推进6个“三家园”示范村建设。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大骨节病办公室事业编制1个。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设5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管理工作;拟定机关管理制度并实施;负责会务组织、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效能建设、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人事、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府公开和法规政策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重要文稿起草、审核工作。(2)、扶贫项目规划股,主要负责拟定社会扶贫、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工作方案;负责县外机构或组织在我县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的工作衔接;负责扶贫工作统计监测;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负责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负责收集、统计、审核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数据,并对全县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状况、经济增长与经济结构、基础设施建设、农户收入支出状况、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成果等进行连续、系统的监测调查;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负责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立卷归档。(3)、扶贫开发股,负责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扎实推进精准扶贫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黑水县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协调特殊类型连片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等扶贫开发等工作。(4)、移民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移民工作的基础调查和安置规划;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移民征地拆迁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县移民规划安置方案、统计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内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地区移民及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兑现和落实;负责全县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建设基金项目及全县后期扶持实施项目的审查、验收等工作。(5)、财务股,年度本部门管理的扶贫移民资金年度计划,负责上级扶贫移民资金财务制度、核算办法在县内的执行。负责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扶贫移民资金核算、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对扶贫移民资金和项目审核、评估及对外委托、实施等过程实施监督;参与扶贫、移民资金、项目开展的审核稽查工作。

纳入黑水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乡村振兴局(本级)

2.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乡村振兴局(行政)

3.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扶贫移民管理中心(事业)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935.04万元,与2022年2033.20万元相比,减少1098.16万元,减少54.0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财政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下达到项目具体实施部门,不再统一下达到我局;2023年支出总计935.04万元,与2022年2863.61万元相比,减少1928.57万元,减少67.3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财政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下达到项目具体实施部门,不再统一下达到我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93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1.10万元,占95.3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4万元,占4.7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93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41万元,占52.77%;项目支出441.63万元,占47.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5.04万元。与2022年2863.61万元相比,收、支决算数减少1928.57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28.5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财政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不再统一下达到我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0%。与2022年1831.6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40.51万元,减少51.3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财政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实施部门,不再统一下达到我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773.67万元,占86.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64万元,占6.69%;医疗卫生支出25.22万元,占2.83%;住房保障支出32.57万元,占3.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91.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9.6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9.76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9.88万元。

2.农林水支出:213农林水支出(类)773.67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5.00万元;2130501行政运行(项)268.30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项)91.80万元;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28.35万元;2130550事业运行(项)107.68万元;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52.5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支出(类)25.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13.3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6.1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7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类)32.57万元,完成预算100%,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32.5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3.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6.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1.30万元、津贴补贴88.55万元、奖金74.22万元、绩效工资53.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5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72万元、生活补助16.99万元、住房公积金32.57万元。

公用经费57.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31万元、电费0.94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差旅费18.62万元、培训费2.84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2022年决算减少3.9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5万元,占89.79%;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占10.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9.25万元减少4.5万元,减少48.64%。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三公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和防返贫监测到实地去检查、督查、验收等工作和乡村振兴和移民相关工作到省州开会、培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洗车费、小车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0万元相比增加0.54万元。增加原因是乡村振兴任务重,检查督查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增长,今后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三公经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3.94万元,决算支出43.94万元,年末政府性基金无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00万元,比2022年113.53万元减少56.53万元。减少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委托业务费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黑水县乡村振兴局未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办公大楼一栋。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财政县级配套资金和移民后期扶持库区基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单位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用于本单位行政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主要用于衔接资金项目雨露计划、解决移民安置点电费等费用。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主要用于衔接资金项目雨露计划到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主要用于衔接资金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贷款奖补和贴息(项)主要用于衔接资金项目小额贷款贴息补助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主要用于衔接资金项目雨露计划,解决移民安置点拖欠电费等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主要用于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特色产业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主要用于移民生活补助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情况

十五、其他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1.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三公”经费2023年决算公开

       1-2.黑水县乡村振兴局单位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3.黑水县移民后期扶持库区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4.黑水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财政县级配套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5.黑水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6.第四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

附件1-1 黑水县乡村振兴局三公经费2023年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1-2 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3黑水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4水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县级配套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5黑水县乡村振兴局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1-6第四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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