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工商、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涉及工商、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违反工商、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主要工作
(1)强监管重服务,助力地方经济有力量
1.壮大实体经济,完善市场主体。截止2017年9月底,我县现有各类企业共231户,注册资本188686.05万元。内资企业37户:其中国有企业7户,集体企业7 户,公司23 户。私营企业194户:其中个人独资企业21户,合伙企业3户,有限责任公司170户。2017年新增内资及私营企业73户,注册资本79573万元。企业户数和注册资本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50%、119.49%。个体工商户1815户,从业人员3714人,资金数额 24462.39万元,2017年新增个体工商户227户,增加从业人员578人,增加注册资金7200.8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6.72%、19.07 %、48.87%。农民专业合作社245户,参社人员4929人,成员出资总额25251.51万元。2017年新登记农专社54户,增加人员787人,增加成员出资总额5155.5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0%、75.22%、50.03%。2017年省级远程核名31户,州远程核名15户。2017受理食品经营许可94件,(其中食品经营主体新办18户,变更2户,延续许可10户,注销2户;餐饮经营主体新办35户,变更4户,延续11户,注销12户)。动产抵押登记1户。2.精简办证程序,优化发展环境。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的基础上,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交通运输、旅游、海关等部门的15个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将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2个涉企证照事项暂停实施,全面实现营业执照和上述登记备案信息的“二十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降低了办事成本。改革从严梳理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简化了办证程序,缩短了办证时间,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设立、变更登记10个工作日,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有效节约了经营主体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截至目前,共核发有企业社会征信代码的营业执照1002张(其中企业384张,个体618张)。3.紧盯法定职责,实现联动协调。设立涉司法案件企业档案信息阅档室和协助执行有关登记事项专项服务通道,协助法院核查被执行人登记注册信息3户次,办理股权冻结1件。4.做好企业年报,强化信用约束。认真落实2017年度年报公示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大局意识,攻坚克难、多措并举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协同全县十三个乡镇,督促企业、个体、农专社抓紧完成备案和年报,及时推进年报工作。企业年报159户,年报率达100%;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191户,年报率达100%;个体年报1638户,年报率达99.82%。三类市场主体年报率在全州范围内率先达到98%的优秀标准。清理个体“僵尸”户、“失联”户56户,公告注销115户。5.注重商标管理,助力本土品牌。目前,我县商标申请总量为我县商标申请总量为303件,今年的申请量38件,有效注册商标195件。其中,商品商标149,服务商标46件;商品商标中农副产品商标33件。拥有四川省著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商标1件,县“六大主导产业”中的凤尾鸡、藏香猪、黑水蜂均已申请商标注册。我局还开展了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强化特供、专供治理”、“严厉查处商标侵权”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广告媒体32户次,批发、集贸市场6个,宾馆、饭店68户次,个体工商户397户次,监测户外广告及印刷品广告12个,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6.护助民营经济,吸引民间资本。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有效支撑了全县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做好了州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培育和申报工作。推动非公党建及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切实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企业减负的相关政策,积极宣传、引导投资经营者合法经营。7.服务“三农”建设,“红盾护农”得实效。围绕推进牧民定居和幸福美丽家园建设,巩固提升服务“三百”示范工程建设中的工作成果,综合运用“红盾护农”、经济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等措施,加大强农惠农力度,促进农牧业生产经营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加快推进订单农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涉农格式合同推广力度,切实保护农牧民权益。先后组织开展了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红盾春雷”护春耕行动、整治冬季旅游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整治冬季取暖用品质量、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检查17次,出动执法人员34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6台次,检查经营主体1000余户,检查集贸市场4个,超市24户,旅游景区3处,检查广告媒体8户,检查监测广告36条,备案登记户外广告2户。针对市场主体的违规经营行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监督意见书5份,立案25起,全部办结,罚没款2.21万元。8.监管常规化、行动专项化。顺利推进网监工作,专人负责建立了网络监管平台人员组织机构,落实了网监工作人员,顺利完成了第二期联网测试第一阶工作。同时认真开展“整治不正当竞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项专项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效规范了我县各类市场秩序,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今年,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已抽41批次,不合格商品18批次,处理3件,案值0.211万元,罚没0.23万元,余15件案件正在办理中。9.化解消费矛盾,坚持高效维权。建立了12315“诉转案”对接机制,进一步打造了便捷、高效、优质的消费维权平台,更好地发挥了12315执法维权的功能和作用,提升了12315热线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国庆期间受理消费者投诉1件,100%调解成功。10.全力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助力打造旅游高地。紧扣“诚信你我,净土阿坝”主题,以全城旅游为切入点,以旅游消费、绿色消费、电商消费、诚信建设为重点,以培育消费热点,优化消费环境,构建维权体系为支撑,全力打造“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目前,羊茸.哈德“放心舒心”消费城市正在创建中。
(2)强标准重规范,特种设备管理上新水平
1.大力推进标准监管工作。一是为了有效保护我县“色湾藏香猪”地理标志产品,打造“色湾藏香猪”的知名品牌,由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提出并起草的《色湾藏香猪》、《色湾藏香猪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已正式启用。《色湾藏香猪肉》已形成《草案》。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色湾藏香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于今年8月对色湾藏香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展技术审查,原则通过地理标志保护技术审查。 二是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和地方标准的宣传,会同县环保局对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环境保护与水污染物排放的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车辆2台次。对我县境内的屠宰场、4所电站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相关企业按此标准执行,更好的改善我县境内的水环境质量。三是严格日常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统筹安排本辖区内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对全县3家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包括获证企业的产品政策情况,保持生产基本条件情况,检验设备情况,是否按工艺组织生产、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检查企业产品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质量保证体系等情况进行季度巡查。四是联合阿坝州质检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黑水县开展砖厂抽样。出动执法人员3人对黑水县的1家建筑用砖生产企业的实心砖和空心砖开展了专项监督和2个批次的抽样,重点查看生产状况、生产销售、产品价格、原材料等情况。促进新型墙材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2.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后续监管,督促获证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分类监管有关工作的要求,对全县5家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统一进行了宣贯培训、指导。3.严格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统筹安排本辖区内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获证企业的产品政策情况,保持生产基本条件情况,检验设备情况,落实各种工艺、质量保证体系等情况。4.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企业签订《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公开对社会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加强产品质量控制,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对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状况和经营行为等情况进行检查。5.强化法制计量建设。开展了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为重点的能源计量建设、以服务工业企业为重点的工程计量建设。全面推行强检建档工作,并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动态管理和信息化工作,主要完善了加油机、医疗卫生、眼镜店、集贸市场、超市、饭店等强检台账;对我县5个有机认证产品进行证后跟踪监督管理,对用于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贸易结算等方面的 402台(件)计量器具进行了强制检定,检定覆盖率达到了95%,合格率95%,其中加油机和医用计量器具检定率达到了100%,合格率100%。查处计量违法案件6起。通过专项系列活动,我县计量诚信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6.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目标管理,年初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企业做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同时以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机构、电站、旅游景区和燃气经营单位为重点,在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开展了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客运索道、大型起重机械等重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截至目前,质量技术监管利用“3.15”、“世界计量日”、“安全月”、“质量月”等重大节日开展了农资打假、儿童玩具打假、建材打假、“质量利剑”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4台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50余人次,检查覆盖全县17个乡镇,检查农资经营户23户次。检查中未发现农资经营违法行为。
(3)强监管重落实,舌尖安全有新作为
1. 积极履行食安办职能。召开食安委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工作,制定考核细则。继续推行食品安全工作分级目标管理体制,县政府与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2.加强食品市场主体管理。目前我县持有许可证的中餐饮服务306户(含学校食堂16户)、食品生产企业5户,流通经营单位431户(其中食品经营许可16户,备案登记的419户。)、药品经营单位16家、医疗机构2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24家、化妆品使用单位18家。3.从严把握标准,完成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评定工作。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前现有A级单位15家,B级单位48家,C 级单位120家。4.全面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开展打击疫区牛肉走私专项整治、违法食用牛油清查以及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各项专项整治,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部位开展了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5.全力加强食品抽检工作。结合食品致病微生物污染、化学危害物质污染、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危害因子,以肉制品、淀粉制品、白酒及饮料、豆芽、炒货(瓜子)、方便食品、粮油等为重点开展监督抽检。截至目前,民生工程抽取18个批次,其中1个批次为不合格。同时,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已抽检食用农产品180批次。对结果全部进行公示,按要求录入国家抽检系统。严厉查处抽检不合格的单位。6.加大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大检查。开展了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了学校(托幼机构)内食堂、学校周边餐饮企业。同时对是否存在过期霉变的产品,购进食用油、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是否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食品留样及留样登记管理是否规范准确等进行了检查,与学校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下达监督意见书30份。7.加强“三小”管理办法,做好H7N9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对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并进行了“一户一档”备案登记。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散装肉制品专项检查,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定了责任书。8.加强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截至目前开展高考、中考及重大公益活动保障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8次。食品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45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5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014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00余份,责令整改21家,食品生产立案查处5件,罚没1.4万元,食品流通立案查处5件,罚没1.050万元,餐饮服务立案14件,罚没9.05万元。
(4)强管控重落实,规范用药用械有新举措
1.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强化票据管理,突出“购、销、存、查”四个关键环节,严厉查处违规销售处方药、挂靠经营、过票、走票等违法行为。2.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医药市场监管。一是建立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QQ群,加强对监管对象的实时督促指导;二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大检查;三是开展了沉香化气丸等不合格药品、中药配方颗粒的清查工作;四是对州食药局下达的91个不合格化妆品进行了清查;五是加强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监督检查;六是进一步规范了药店销售处方药品专项检查;七是做好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整改工作,要求全县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在县医院统一销毁医疗和药品垃圾。3.狠抓宣传教育培训,增强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充分利用“3.15”、“红盾春雷行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增强了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集中开展宣传活动5次,深入各乡镇宣传20次,发放宣传资料32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1700余人次,对《四川省小食品经营店、小作坊及摊贩》进行了针对性的宣传,发放宣传围腰、帽子900余个。采取办证强制、集中开会和现场检查讲解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不留死角,不留空档,确保了今年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了消费者及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4.进一步开展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了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督机制,设立了相应的监测机构,并设立专人兼职检测员。5.加强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隐形眼镜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取得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具有验配设备和仪器以及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是否严格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等。并要求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对其经营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购进票据、验收记录、销售记录、回访记录,供货方企业资质、产品资质等情况进行了严格的检查。此次检查,共检查经营企业1家,通过认真排查,并未发现经营企业销售、贮存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的情形。6.认真开展州局安排的不合格化妆品的清查工作。认真按照州局下发的文件对全县化妆品经营单位、化妆品使用单位的29批次不合格祛痘类化妆品、60批次不合格祛斑类化妆品和标称产品名称为“玉樱®植物草本系列美白靓颜霜”等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进行清查下架工作,经核查,我县无文件中涉及的不合格化妆品,已向州局汇报清查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药械化工作出动检查人员463人次,出动车辆138台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58家次、使用单位205家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58家次、使用单位205家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44家,使用单位67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药品立案2起,结案2起,没收过期药品金额共计人民币0.14129万,罚款金额人民币0.40859万。化妆品立案3起,结案3起,罚款金额人民币0.13万元。
(5)强监督重宣传,深化宣教活动展新特色
我局积极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红盾春雷行动2017”、校园消费维权专题讲座、送法下乡、法律七进、学雷锋志愿活动等广泛开展产(商)品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广告法》、《商标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动员企业及社会各界积极参加。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展示伪劣、现场讲解法律、专题讲座、移动电信短信平台、县电视台制作专栏、单位LED电子显示屏、新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等方式进寺庙、进农村、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加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和消费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共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6次,深入各乡镇宣传食品安全知识15次,出动执法人员14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余台次,接受现场咨询餐饮350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14170余份,便民卡300余份,宣传挂图140余份,张贴宣传画6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6幅,宣传手册5600余份,食品安全宣传围腰、帽子500余套。
二、部门概况
根据上述职责,黑水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和5个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负责文秘、督查、文书档案、人事教育、安全、保密、统计、机要管理、信息管理和综合性会议组织;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承担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本局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拟定政务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
2.监察股
负责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和各类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违法、违规、违章、违纪方面的信访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国家政策、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负责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3.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
在法定权限内实施企业、个体、农专社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依授权办理冠本级行政区划的名称受理;组织实施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负责本部门登记的企业、个体档案管理、查询;依法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审批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和烟草广告;依法负责计量、认证认可等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开展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自由裁量权监督、行政调解、组织重要行政处罚案件会审、行政指导等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听证、复议、诉讼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4.市场股
依法承担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承担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及各类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管拍卖行为;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5.企业股
建立企业信用等级平台,组织开展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开、抽查、异常名录等信用体系建立;引导、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配合相关股室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协调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非法经济组织;组织实施促进本县民营经济的发展方案及措施,协调处理民营经济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民营经济相关数据统计及年度目标考核,指导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和非公党建。
6.商标广告股
负责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加强对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有效性的监督;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
7.质量标准计量股
组织实施质量振兴计划,监督管理产品、商品质量,推进实施名牌战略,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统一监督管理认证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管理,对进入辖区内开展检验检测的机构统一管理;承办防伪技术措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条形码及代码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计量管理。组织、协调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违法行为;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方面其它有关工作。
8.特种设备安全股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依法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进行登记备案;依法对本辖区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承担检验机构完成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实施节能监督;加强重点危险源的监控;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培训;负责向上级部门和政府报告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或重大事项。
9.食品安全股
承担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承担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食品的日常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综合协调职责范围内的行业安全生产,食品投诉举报,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制度;负责食品安全举报受理;受理并解决食品质量投诉举报等工作。
10.药品安全股
负责辖区零售药店及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及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管理规范;依职权对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不良事件监测;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管理相关制度;承担、协助开展药品抽样检验工作;指导乡镇开展有关药品方面的监督管理和应急工作。
11.经济检查股
负责收集、掌握、分析和研究执法机构查办案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解决办法及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经济检查,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合同违法、非法网络交易等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组织查处县委、县政府、州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和跨区域大要案件、典型案件;承办县级有关部门移送应由本部门查处的案件。
12. 财务规划股
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办法;管理本单位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国有资产,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监督检查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负责物资装备、票据、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
(二)派出机构
黑水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5个行政副科级派出机构,即芦花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驻地芦花镇),负责管辖芦花镇、沙石多乡,红岩乡3个乡镇;木苏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驻地木苏乡),负责管辖麻窝乡,双溜索,木苏乡,维古乡,龙坝乡,洛多乡6个乡;色尔古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驻地色尔古镇),负责管辖石碉楼乡,色尔古镇,瓦钵乡3个乡镇;知木林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驻地知木林乡),负责管辖慈坝乡,卡龙镇,知木林乡3个乡镇;晴朗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驻地晴朗乡),负责管辖晴朗乡和扎窝乡2个乡。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宣传、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负责对辖区的市场主体、监管对象、交易市场等进行网格划分,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制;负责市场主体、网络商品交易与服务主体等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经济户口,促进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维护经济市场、生产领域、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等领域的交易秩序、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医药安全、餐饮安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营;负责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管,为市场主体、经营者提供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备案登记等业务工作的初审和实地勘察,并上报局机关对口股室审核。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负责依权限查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领域的违法行为,维护责任区域市场秩序;依职权负责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完成辖区内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基层消费维权工作,建设、管理基层“12315”、“12365”、“ 12331”等维权网络网点,受理、处理维权投诉、举报和咨询,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要求搞好信息化建设,对辖区监管情况实现数字化,利用OA系统、业务系统、维权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等网络平台统计上报数据和及时、准确地完善监管数据库;发挥服务和监管职能,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指导好个私协会基层组织的工作,全力支持辖区经济发展;负责加强对辖区内公共消费场所、聚餐场所的安全巡查,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做好节假日、特殊时期、敏感时期等关键时期的应急处突备勤工作,切实地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完成法律法规、上级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本所行政事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黑水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 1个。共有编制47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5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5名,参公编制16名,事业编制1名。黑水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 1个。
人员情况,2017年12月在册人数:在职45人,退休14人;调入5人,考入2人,调出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结转37.41万元,合计结转资金37.41万元,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入817.09万元,总收入854.5万元。较2016年增加185万元,增加27.63%。增加原因为2017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专项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26万元。
总支出669.2万元,较2016年增加35.9万元,同比增加5.67%,增加原因为2017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专项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0.5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2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817.09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入37.41万元,合计收入854.5万元,较上年增加185万元,同比增加27.63%。增加原因为2017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专项经费收入增加。
2017年支出669.2万元,较2016年增加35.9万元,同比增加5.67%,增加原因为2017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专项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26万元。
五、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工商、质监、食药监日常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共计支出669.2万元,比上年增加35.9万元。同比增加5.67%。
基本支出601.14万元,较上年增加36.49万元,同比增加6.46%。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增加及调资。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赡养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车辆运行费、差旅费、办公费等日常运转以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017年基本支出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合计479.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1.62万元,津贴补贴194.92万元,奖金13.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21万元,绩效工资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02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60.48万元,其中办公费10.14万元,印刷费0.3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2.7万元,邮电费4.08万元,差旅费15.12万元,维修(护)费3.46万元,培训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劳务费5.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2万元。
项目支出68.05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同比减少0.87%。减少原因,部分专项行动延伸至2018年。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34万元,较2016年增加23.69万元,增加原因为2017年加大工商专项行动。主要用于红盾春雷行动、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智慧工商系统、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市场监管和执法办案、非公党(团)建工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推进商事制度系列改革、法治工商建设。
执法办案专项11.91万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同比减少0.67%,原因增加综合执法力度。 主要用于工商执法办案和消费者权益维护专项、3.15专项工作、各项专项打假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月专项工作。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4.28万元,比上年增加3.34万元,同比增加15.95%,原因是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专项行动增加。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专项整治、食品抽验及风险监测、药品抽验、系统能力建设等。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经费2.53万元,较上年增加2.53万元,同比增加100%。增加原因为州局拨付质检专项资金。主要同于质量、计量、特种设备、标准、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48万元,比上年减少5.09万元同比减少7.77%。主要用于:车辆运行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等日常运转以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政府采购预算12.41万元,实际采购中标金额为12.29万元。主要用于食用农产品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末,我单位资产总额为949.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5.31万元为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固定资产价值764.2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378.37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6.5万元。7辆车价值150.4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88.8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共计支出669.2万元,比上年增加35.9万元。同比增加5.67%。
基本支出601.14万元,较上年增加36.49万元,同比增加6.46%。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增加及调资。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赡养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车辆运行费、差旅费、办公费等日常运转以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017年基本支出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合计479.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1.62万元,津贴补贴194.92万元,奖金13.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21万元,绩效工资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02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60.48万元,其中办公费10.14万元,印刷费0.3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2.7万元,邮电费4.08万元,差旅费15.12万元,维修(护)费3.46万元,培训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劳务费5.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2万元。
项目支出68.05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同比减少0.87%。减少原因,部分专项行动延伸至2018年。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34万元,较2016年增加23.69万元,增加原因为2017年加大工商专项行动。主要用于红盾春雷行动、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智慧工商系统、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市场监管和执法办案、非公党(团)建工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推进商事制度系列改革、法治工商建设。
执法办案专项11.91万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同比减少0.67%,原因增加综合执法力度,厉行节俭。 主要用于工商执法办案和消费者权益维护专项、3.15专项工作、各项专项打假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月专项工作。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4.28万元,比上年增加3.34万元,同比增加15.95%,原因是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专项行动增加。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专项整治、食品抽验及风险监测、药品抽验、系统能力建设等。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经费2.53万元,较上年增加2.53万元,同比增加100%。增加原因为州局拨付质检专项资金。主要同于质量、计量、特种设备、标准、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用于保障人大工作开展的经费,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常公务运行、交通工具运行费等。
2.其他收入: 除财政拨款外的收入。比如固定资产出租费。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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