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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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工商、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涉及工商、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违反工商、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工作重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立足“既是发展部门、又是监督部门、更是民生部门”的工作定位,增添措施、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在守牢安全底线上持续加力。强化食品安全链条监管,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合规经营;加大重点产品质量抽查与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二是在提升监管效能上持续创新。加强执法队伍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公开案件处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执法透明度。

三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深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服务,做好“个转企”培育引导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宣传,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激发创新活力;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信用信息公示与联合惩戒机制,营造良好市场信用环境。

四是在锻造过硬队伍上持续用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的规范化管理模式,推动内部管理向“精细化”转变,切实提升整体工作效率与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本部门机构

黑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行政单位。单位设10个内部机构和5个派出机构,10个内部机构包括: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股、食品安全股、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民营经济协调发展股、特种设备安全与计量标准股、稽查股;派出机构包括乡镇片区市场监管所5个派出机构。

(二)人员情况

总编制46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6名,工勤编制数3人,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43名,其中:机关行政人员18人,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8名,事业人员4名;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9人;编外长期聘用的人员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9.7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85万元。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1079.72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985.27万元增加94.45万元,增长9.58%,原因:调增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高海拔津贴、五险一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收入预算107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9.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支出预算107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79.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079.72万元,较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985.27万元增加94.45万元,增长9.58%。主要原因是调增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高海拔津贴、五险一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9.72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985.27万元,增加94.45万元,增长9.58%。主要原因调增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高海拔津贴、五险一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6年预算总支出107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65万元、占总支出71.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9万元,占总支出14.97%;卫生健康支出63.53万元,占总支出5.88%;住房保障支出80.85万元,占总支出7.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22.7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0.8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7.7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3.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0.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3.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5.3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0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9.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8.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计划安排;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0.45万元,较2025年预算96.16万元相比减少5.71万元,减少5.93%。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我局国有资产占有为899.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1079.7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981.1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98.62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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