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职能职责3
一、部门职能简介3
二、2025年重点工作3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
第三部分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6
第四部分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第五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第六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第七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第八部分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第九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一、机关运行经费9
二、政府采购情况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0
四、绩效目标情况10
第十部分名词解释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黑水县就业服务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机构,属独立核算单位,内设办公室、失业保险股、就业训练和农劳开发股、职业指导股四个股室,主要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的待遇发放、技能培训、劳务输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以及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等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45人,完成目标任务440人的101%;失业人员再就业25人,完成目标任务25人的10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人,完成目标任务5人的100%;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率达10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达90%;新增42名青年就业见习,完成目标任务25人的168%;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9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70万元的109%。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总编制12名,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2名。2024年末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参公人员9名。黑水县就业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8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0.2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0万元.上年结转农林水支出10.23万元。本单位2025年收支总预算187.82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74.40万元增加13.42万元。增加率7.69%,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10.23万元农林水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18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7.59万元,占总收入的94.7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结转10.23万元,占总收入的5.3%。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18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7.59万元,占总支出的94.7%;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结转10.23万元,占总支出的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87.52万元,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74.40万元增加13.42万元。增加率7.69%。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10.23万元农林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5年全年预算187.82万元比2024年本单位全年预算174.40万元增加13.42万元。增加率7.69%。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10.23万元农林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8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26万元,占比80.53%;卫生健康支出11.54万元,占比6.14%;住房保障支出14.80万元,占比7.88%;农林水支出10.23万元,占比5.45%。按资金来源分析: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7.59万元,上年结转10.2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析:基本支出177.59万元;项目支出10.2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52.78万元,占比81.34%,商品和服务支出23.17万元,占比12.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8万元,占比6.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5年预算数187.8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0万元;农林水支出10.23万元。
2.按本单位的实际功能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21.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年预算数为19.7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025年预算数为9.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210类)行政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5年预算数8.6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集中安排的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医疗卫生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5年预算数2.9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集中安排的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5年预算数14.8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2024年结转数10.2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59万元,其中:
301人员经费152.78万元,主要包括:30101基本工资33.41万元、30102津贴补贴46.04万元、30103奖金17.16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73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9.86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3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0万元、3011202工伤保险0.25万元、3011301住房公积金14.80万元。
302公用经费23.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20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1.44万元、差旅费4.75万元、福利费2.47万元、培训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残疾人保障金)1.32万元。
30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万元。3030501遗属生活补助0.89万元、3030701体检费0.7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增长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17万元较2024年预算21.85万元相比增加1.32万元,增加率6.04%,主要原因是2025年残疾人保障金1.32万元在机关运行经费中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用于框架协议采购复印纸。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年底年末资产原值51.5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黑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预算支出在保障本中心工作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2025年预算编制相对精确、科学合理。一是经费收支有力地推动各股室工作的有效开展,按时按量推动目标任务高效完成。其中人员经费154.43万元保障了在职职工9人的工资及五险等费用,保障了10名职工(含1名退休人员)的正常体检费,保障了1名遗属的生活补贴;二是公用经费23.17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所需,推动了各类就业政策的实行,提高了就业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保障了本单位1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03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主要用于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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