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企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和个人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和我县个体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五险”费用的征收,以及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和社保基金的管理,负责对全县进行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养老关系转移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企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企保)
1、负责全县企业职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和企业职工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等。
2、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五险)的征收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征收。
3、负责全县企业单位退休职工、符合退休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计算和发放。
4、负责对企业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进行养老金资格验证。
5、负责对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进行稽核审核。
6、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工伤、生育待遇的核算和发放。
7、负责全县各项企保基金收支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机保)
1、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关于转移接续。
2、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的征收。
3、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核算和发放。
4、负责全县各项机保基金收支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属于人社局的二级参公预算事业单位,提升为县级一级核算单位。本单位内设股室有办公室、退休职工管理股、工伤生育股、基金管理股、机关事业管理股、统筹股共六个股室。总编制19名,实有职工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4人,工勤在职1人。退休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2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3万元;支出合计202.2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收入预算 202.2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20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2.2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02.27 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27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3万元;支出合计202.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2.27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230.86万元减少28.5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7万元,占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89万元,占8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9.65万元,占4%。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4.73万元,占8%。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27万元:
人员经费179.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增减变化。2017年黑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无出国计划,故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2016年也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无增长、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来人来访、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无增加,无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及正常运行。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八、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事业运行: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用于本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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