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项。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4、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5、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订执行医疗保障自治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具体办法,落实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6、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7、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8、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落实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
9、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并监督管理。落实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10、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3、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数据管理和应用。
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6、职能转变,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属黑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为县级一级核算单位。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总编制17名,其中:参公编制7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9名。在职人员总数20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参公人员6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管理人员9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86.12万元,与2019年决算668.4万元相比,增加17.72万元,增长2.58%。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运行中日常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支出总计690.12万元。与2019年决算670.4万元相比,增加19.72万元,增长2.86%。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运行中日常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8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6.1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9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84万元,占55.18%;项目支出309.28万元,占44.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6.12万元、支出总计690.12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8.4万元、支出总计670.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7.72万元、支出总计增加19.72万元,分别增长21.06%、增长4.19%。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运行中日常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670.4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72万元,增长2.86%。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运行中日常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3万元,占13.37%;卫生健康(类)支出570.54万元,占82.67%;住房保障(类)支出27.28万元,占3.9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9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09(项):支出决算为5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26.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支出决算为13.3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决算为9.7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决算为162.3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05(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事业运行50(项):支出决算为134.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48.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27.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0.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0.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24万元、津贴补贴93.23万元、奖金34.63万元、绩效工资30.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2万元、住房公积金27.28万元、生活补助0.78万元、医疗费补助301.32万元等。
公用经费69.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7.72万元、手续费0.37万元、水费0.58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8.75万元、差旅费6.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7万元等。
(图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饼状图)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2.5万元增加2.07万元,增长45.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理公务、处理突发事件公务活动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0.1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财政支出总体绩效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我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依据财政编审要求,在年度终了后,结合我单位当年全部预算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等,对全口径的资金收入、支出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进行的全面总结。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对本单位全年的资金管理、单位履行机构职能和受托责任等进行系统的思考检查,分析预算执行中的得失,以推动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制定适应本单位的内控制度以促进发展。为编报一份高质量的部门决算报表,还应当从日常工作、前期准备、报表分析等方面做好全过程精细化的财务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医疗保障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财政支出总体绩效”等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财政支出总体绩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90.12万元,执行数为69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我局工作继续完善、提升、发展,总体呈现出稳中有升、高位求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圆满完成了州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发现的主要问题:(1)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2)预算编制的前瞻度不够,对当年度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不多,预算和实际支出调整较大;(3)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务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在项目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4)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管理上较为粗糙,部分未实际落实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科学规划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2)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视,加强对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尤其是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全局上下应加强学习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做到精细化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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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财政支出总体绩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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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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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90.12 |
执行数: |
690.12 |
|
其中-财政拨款: |
690.12 |
其中-财政拨款: |
69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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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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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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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2、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4、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5、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6、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7、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8、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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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2、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4、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5、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6、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7、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8、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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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预算、决算公开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人员经费人数 |
在职人数18人 |
在职人数18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本单位基本支出 |
100%完成支出 |
100%完成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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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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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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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基本支出 |
按序时进度支出,100%完成 |
按序时进度支出,100%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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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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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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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 |
大于等于95% |
大于等于95%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医疗保障局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2万元,比2019年13.11万元增加15.31万元,增长53.87%,原因为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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