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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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项。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4.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

5.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订执行医疗保障法制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具体办法,落实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6.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7.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8.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落实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

9.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并监督管理。落实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10.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做好学用结合文章。

二是全力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积极联合税务、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扎实做好数据整理、信息录入等工作,积极发挥“互联网+医保”作用,通过线上加线下缴费渠道,拓宽便捷缴费方式,丰富宣传渠道,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率。

三是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落实好分类资助政策,抓好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并做好动态监测,指导督促乡镇做好辖区内重点人群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严格执行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三种医疗保障制度。

四是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加强我县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依法依规监管能力,充分发挥社会三方力量监管作用,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严厉惩处欺诈骗保行为。

五是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办规范化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医保业务下沉,推进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强医保电子凭证的宣传、推广、应用,切实提高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率和使用率。

   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及政风行风建设,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属黑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为县级一级核算单位。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总编制7名,其中:公务员编制6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8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行政工勤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33.96万元,较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06.56万元,增加2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体检费、医疗补助优抚对象项目支出;二是调资、住房公积金及社会缴费基数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33.96万元,较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06.56万元,增加2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体检费、医疗补助优抚对象项目支出;二是调资、住房公积金及社会缴费基数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0.57万元,占预算支出的48.08%,项目支出173.39万元,占预算支出的51.9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33.9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3.9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60.57万元,是用于保障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73.39万元,是用于保障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3.9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06.56万元,增加27.4万元;上升8.94%,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体检费、医疗补助优抚对象项目支出;二是调资、住房公积金及社会缴费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1万元,占8.18%;卫生健康出292.99万元,占87.73%;住房保障出13.66万元,占4.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行政运行(01项)109.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18.2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9.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7.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2.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99项)支出173.39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体检费169.79万元、医疗补助优抚对象项目3.20万元、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费0.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13.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额173.39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体检费、医疗补助优抚对象、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0.57万元:

人员经费14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业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车辆燃油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及车辆保险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无增减变化。2024年黑水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无出国计划,故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2024年也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2023年预算0.2万元,无增减,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来人来访、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及正常运行。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黑水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95万元,与2023年预算23.75万元,减少3.8万元,原因:人员减少2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用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使用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2024年黑水县医疗保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3.9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40.62万元;公用经费项目2个,涉及预算19.9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02.92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事业运行: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用于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4:黑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医保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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