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黑水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09年,内设办公室、城市监察股、环境卫生管理股、市政园林管理股4个职能股室,下辖城管监察大队、垃圾清管所2个直属事业机构。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及县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委托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2)参与旁听城区城市总体规范、详细规范、控制性规划编会审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研究、制定城镇管理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对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区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和四美沟(黑水县客运中心)至马桥(达古冰川管理局沟口)的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负责对城区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等等有害废弃物的监督:负责对城区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督促“门前六包”。
(4)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负责对城区道路路面、路灯、下水道、公厕、广场、喷泉和文化雕塑墙的管理和维护:审批和办理道路破挖、临时占用道路,设立杆、管、排水等许可手续。参与市政建设工程的规划、建设、竣工验收。
(5)负责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的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及违章广告查处:负责查、拆除乱搭建、乱堆放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负责城区临时摊点的统一规划及管理:
(6)负责城区绿化建设、养护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区绿化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城区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景点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管理工作。
(7)依据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区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进行监察,查处和纠纷违法违章行为。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增添精细化管理举措,重点突出:功能完善精细化、环卫管理精细化、市容管理精细化、管理机制精细化。持续抓好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白色垃圾污染、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物流废弃物回收点、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牛皮癣整治等专项治理;开展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为重点的常态化治理。加大清扫保洁和扬尘治理力度,确保市容整洁、管理规范。 二是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在责任网格、数字化平台基础上,加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通过5G、数字监控等技术,使城市管理能够脱离以往简单秩序管理,将管理工作向旅游服务、产业推动、环境综治等工作延伸。三是持续更新环卫设施。进一步探索环卫市场化改革工作,有条不紊地将环卫作业与市场化机制衔接,促进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争取资金购置环卫车辆及环卫设施设备,提高环卫工作机械化率,提高城区垃圾的清运和处理能力。四是探索推进城市管理改革。着眼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结合局机关运行实际情况和职能职责,有序调整股室、编制设置和高级、中级职称数量,增加专业技术人员,使城市管理局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管理新要求,提高管理水平和科学性。五是扎实推进“三大革命”。按照“五个黑水”建设要求,继承运用“非洲猪瘟防控”“扬尘整治”等成功经验,扎实开展厕所、污水、垃圾开展“三大革命”,推动黑水垃圾中转站、生态公厕等工程建设和城区垃圾收集点换代升级,使城区卫生设施更加环保、更加整洁。六是助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按照突出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标准,以提升县城展示、服务功能为重点,加快推动城区绿地景观和光亮工程建设,拓宽城市立体发展空间和城市经营方式,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园林城市。七是做好扶贫成果转化。将日多村脱贫攻坚战成果向乡村振兴战略转换,积极做好农特产品销售、乡村设施改善、特色乡村打造等工作,积极推动帮扶村发展壮大。八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提升法治意识,使更多矛盾问题通过法治方式得到解决。九是提升队伍形象。按照队伍正规化要求,在统一服装装备基础上,加速解决城市管理局车辆遗留问题,淘汰各种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上牌车辆,解决安全隐患并重新采购车辆和装备,统一车辆装备标志标识,使城市管理队伍能够在形象上更上一层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城市管理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和2个直属事业机构其中职能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城管监察股、环境卫生管理股、市政园林管理股。直属事业机构为城管监察大队、垃圾清管所。
总编制2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8名,其他事业编制17名。在职人员总数19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8名,其他事业人员11名:编外长期聘用的人员113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城市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52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5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城市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52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9.57万元,占总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529.5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9.5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8.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城市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7.5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2.19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环卫工人工资增加,职工工资、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及计提保险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2万元,占7%;城乡社区支出448.92万元,占84.8%;住房保障支出25.05万元,占4.7%:卫生健康支出18.78万元,占3.5%。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24.5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12.2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18.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25.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计提住房公积金。
5、工资福利支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预算数397.7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49.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劳务费等支出。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和奖励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城市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9.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环卫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9.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城市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0.2万元减少17.64%。主要原因为:例行节约,2021年公务接待费用于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5万元。减少5.3%原因:为例行节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城市管理局共有公务车1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2021年城市管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预算529.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9.7万元(基本工资、环卫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保职工工资、社保、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正常发放,确保相关民生和工资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公用经费49.87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开展。
十、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黑水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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