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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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黑水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内设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股、市政园林管理股3个职能股室,下辖垃圾清管所1个直属事业机构。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及县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委托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2)参与旁听城区城市总体规范、详细规范、控制性规划编制会审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研究、制定城镇管理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对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区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和四美沟(黑水县客运中心)至马桥(达古冰川管理局沟口)的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负责对城区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等等有害废弃物的监督:负责对城区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督促“门前六包”。

(4)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负责对城区道路路面、路灯、下水道、公厕、广场、喷泉和文化雕塑墙的管理和维护:审批和办理道路破挖、临时占用道路,设立杆、管、排水等许可手续。参与市政建设工程的规划、建设、竣工验收。

(5)负责城区绿化建设、养护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区绿化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城区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景点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管理工作。

(6)依据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区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进行监察,查处和纠纷违法违章行为。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环境卫生管理

1)严格按照《黑水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细则》,实行“三全保洁”即全时段、全方位、全天候,路面上的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主要路段实行16小时清扫保洁,日常管理做到无间断、无空隙、无死角,街道卫生始终持续“五无四净”标准。清洗车定时对城区道路进行清洗,人工清扫与机械冲洗作业有机结合,确保县城各路段干净整洁,极大地提高了城市清洁度,全年对环卫保洁人员共扣34分,奖励6分(每分100元);

2)严格落实执行作业制度,生活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滞留垃圾,切实落实“车走地净”制度。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增加巡回清运车次,及时清运箱内垃圾。截至目前,清理乱倾乱倒建筑垃圾5处,治理路面大小污染、撒漏40余处,对城区果皮箱更换维修15次,维修垃圾房34次,统一更换居民收集点塑料垃圾桶一次。

3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利用3.14、“城管”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全年共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500余份。

4加强垃圾处理厂管理,定期查看垃圾处理厂的运行情况,确保垃圾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强调防汛、防灭火等安全作业,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完成州住建局“2024年度住建领域专家问诊行动”提出问题的整改。九月完成进场桥梁加固工程,确保生活垃圾安全有序处理。

5结合“大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和彩林节、登山等重要节点开展环境卫生治理,着力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加大与街道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力度,做好居民区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工作;结合卫生死角和背街小巷、公厕、河道等整治活动,多次出动垃圾收集车、皮卡车,对城区卫生死角、大件垃圾及建渣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建筑垃圾约41立方米,进一步提高了市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2.市容市貌管理

1加强日常巡查,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在建工地外围、商铺装修违规占用人行道等进行集中整治,规范市容秩序。推行门前“双五包”责任制、河道管理责任制度和垃圾定时收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加强了监督检查及执法力度。

2 开展专项行动,对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等“牛皮癣”现象进行清理,对违规广告牌匾进行拆除。上半年清理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等“牛皮癣”35次。

3.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

1坚持每天两次以上的道路巡查制度,车巡加补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窨井盖、雨水箅子等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对全城区的检查井、排水管网、暗涵、明沟、集水井、雨水箅子等进行全面的清理淤泥和杂物。确保安全度过汛期。加强护栏、围栏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维修更换。

2开展排水管网清淤工作,确保排水畅通。安排工人清掏雨污水篦子1次共计318个,疏通堵塞雨污管道86处。清掏化粪池3处。更换井圈井盖21套,雨水箅子8套。对雨污管道改造升级7处。维修更换人行道地砖和路面坑洞80余处。更换冲水箱31套,水龙头38个,高压管7根,疏通下水管道60余次。

3加强市政路灯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夜间的路灯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做好标记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处理,安排电工并监督调整和设定冬春季和夏季路灯的亮灯时间和熄灯时间,保证路灯亮灯率达到97%以上,累计维修市政路灯设施8次。其中更换全城区LED灯72个、钠灯26个,步行街观景灯磨砂玻璃34张、灯座8套、时空开关22个,路灯开关31个。

4.园林绿化管理

1每天组织绿化工对城区景观节点、绿化带、边坡等进行清扫,保持城区绿化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每日对城区绿化巡查,观察绿植、花卉情况,安排维护工作。缺水补水,草长割草。每个景观段都明确小组专人维护,清除杂草,修剪干枝。对边坡、绿化带缺苗进行补种。今年夏季天气较为极端,长时间未下雨,对绿化带和行道树进行浇水喷灌,出动车辆150余辆次,人员300余人次,浇灌行道树木150余次。

3在4月至10月期间,对城区主干道、广场及重要景观节点栽种大量景观绿植。助力推动黑水打造精品旅游县,今年共计种植花卉约11万株,包含石竹,孔雀草,木春菊,绣球花,欧月季,牵牛花等。打造黑水宜居优美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县城居民幸福感。

5.队伍建设管理

1将党纪学习、违纪典型案例、典型事件、收看警示教育片、到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会前党纪学法,确保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3加强对环卫保洁人员关心关怀,提高环卫保洁人员主观能动性。按文件要求将114名环卫人员统一由智选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劳务派遣并购买社保,并在春节、三八节、中秋节等节假日举行慰问活动,加强对环卫工人的关心关爱。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内设3个职能股室和1个直属事业机构其中职能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股、市政园林管理股。直属事业机构垃圾清管所。

总编制17名,均为其他事业编制。在职人员总数16名,其中:其他事业人员16名:编外长期聘用的人员113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4.6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51.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96万元。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474.60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470.29万元,增加4.31万元,增长0.29%,原因:本年度在职职工工资、社保等调整,人员经费增加,环卫工人工资、社保较去年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474.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4.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474.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74.60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474.60万元,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470.29万元,增加,4.31万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职工工资、社保等调整,人员经费增加,环卫工人工资、社保较去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4.60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1470.29万元,增加4.31万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职工工资、社保等调整,人员经费增加,环卫工人工资、社保较去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预算总支出1474.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住房保障支出27.17万元、占总支出1.84%,城乡社区支出951.43万元、占总支出64.52%,节能环保支出496万元,占总支出33.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本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本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以及事业单位医疗(项):本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本年预算数27.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计提住房公积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本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本年预算数305.0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劳务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奖励金和医疗费)。

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本年预算数566.41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工工资、保险和城市维护支出。

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本年预算数80万元,主要用于 城区路灯电费及光彩工程电费。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本年预算数492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场热解气化站垃圾中转站运营支出和黑水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垃圾填埋场、热解气化站)基础设施维护及能力提升:包含环卫运行、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运行维护、城市植被恢复、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厂在线监测维护。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2.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环卫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本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0万元,减少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0万元,较上年增加4.75万元,是因为2024年新增一辆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本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与比上年减少100%,是因为2024年本单位的行政人员移交至住建局,现本单位无参公编制,均为事业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共有公务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5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2025年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1474.6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涉及预算279.96万元;公用经费涉及预算52.23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1个,预算共516.41万元,为临聘人员工资、社保和服务费;特定目标类项目626万元(城市维护费50万元,垃圾处理场热解气化站垃圾中转站运营经费398万元,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厂在线监测维护费18万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垃圾填埋场、热解气化站、垃圾中转站)维修维护费和地下水检测费60万元、城区路灯电费及光彩工程电费80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为、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支出。

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黑水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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