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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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黑水县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是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 

  (二)主要工作 

  主要开展“三救三献工作。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是县政府领导的正科级全额拨款的群团事业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室、项目赈济室,总编制4名,其中:事业编制3名,工勤1名。实有人员总数5人,其中:事业人员4人;工勤人员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收入总额为74.03万元,比上年增加8.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4.03万元,比上年增加8.13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  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4.03万元,比上年增加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5.42万元,比上年增加6.92万元;医疗卫生2.75万元,比上年增加0.15万元;住房保障 5.86万元,比上年增加1.0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额74.03万元,与2016年65.9万元相比增加8.13万元,增长12.34%,财政拨款支出总额74.03万元,与2016年65.9万元相比增加8.13万元,增长12.34%。  

  五、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黑水县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11.23万元,较上年增加3.23万元,增长4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2万元,较上年增加14.92万元,增长29.545%;医疗卫生支出2.75万元,较上年2.6万元增加0.15万元,增长5.77%;住房保障支出5.86万元,较上年4.8万元增加1.06万元,增长22.08%。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黑水县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03万元,较上年度55.5万元增加6.53万元,增长11.7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86万元、津贴补贴22.66万元、奖金1.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6万元、体检费0.44万元、奖励金0.02万元、住房公积金5.86万元。 公用经费12万元,较上年度10.4万元增加1.6万元,增长15.38%,主要包括:办公费2.31万元、电费0.13万元、邮电费0.64万元、差旅费2.18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劳务费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8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黑水县红十字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42万元,减少8.2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减少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国有资产年初数为17.9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通用设备、家具和1辆公务用车,无其他资产,无出租出借资产。本年度报废固定资产0.83万元,其中黑金刚粉碎机1台原值0.11万元、CM1312NF1打印机1台原值0.44万元、斯乐3119打印机1台原值0.18万元、文件柜1个原值0.07万元、办公椅2把原值0.032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1.94万元,包括打印机1台原值0.17万元、台式电脑(联想D7070)2台单价0.46万元,原值0.93万元,台式电脑(联想)1台,原值0.45万元,3人沙发2张单价0.11万元原值0.22万元、1.4米办公桌1张原值0.045万元双层方茶几1个原值0.015万元、办公椅5把单价0.022万元原值0.11万元,年末国有资产总数为19.0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年度绩效共1个项目,共计金额74.03万元,用于保障该黑水县红十字会正常运转,主要是人员经费62.03万元及公务费1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以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做好地方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指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等相关工作。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以外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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