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水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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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重点,结合本部门2019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责简介

  根据 黑编发〔200932号 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3.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4.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有关规定开展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开展救护员培训,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开展个体人道救助工作,推进博爱家园项目,开展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红十字志愿者、红十字会员和红十字组织,传播红十字文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本部门机构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0 个,其中内设机构 3 个:办公室、财务室、项目赈济股。

  (二)人员情况

  总编制 4 ,其中:行政编制 0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3 名,其他事业编制 1 名。在职人员总数 5 名,其中:行政人员 0 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 4 名,其他事业人员 1 名;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编外长期聘用的人员 0 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红十字会2019年收入预算76.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1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红十字会2019年支出预算7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红十字会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76.1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1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红十字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1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06万元,主要是工资、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费等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2万元,占86.39%;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75万元,占4.93%;住房保障支出6.62万元,占8.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集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8.7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3.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2019年预算数0万元。  

  5、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9年预算数0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 2019年预算数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6.6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红十字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红十字会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二)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公务接待费用于上级来人来访、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一致。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保障我会公务用车保险、燃油、维修等正常运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红十字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黑水县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56万元,比2018年预算49.83万元增加3.73万元,增幅7.4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黑水县红十字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黑水县红十字会共有资产原值19.3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7.32万元,家具用具2.05万元。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绩效共1个项目,共计金额76.19万元,用于保障该黑水县红十字会正常运转,主要是人员经费67.19万元及公务费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以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开展初级救护员培训、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开展个体人道救助工作、开展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宣传等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红十字志愿者、红十字会员和红十字组织,传播红十字文化。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红十字会2019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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