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6.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县政府委托事宜;7.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8.协助县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2025年重点工作
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城镇、农村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动员、宣传,开展自愿捐献遗体、器官的登记、接收及管理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并协助各级人民政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申报项目和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负责监督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及上报工作。积极开展“天使阳光”和“小天使”项目宣传(先心病、白血病),指导患儿家属完成项目申报;发展会员,收缴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制定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方案,积极争取州红会支持,进村入户开展活动;积极争取东西部协作(捐赠)对口援助,做好物资交接工作;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红会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红十字会属事业单位(参公),单位总编制数6名,在职人员总数4人,其中:参公人员3名,参公工勤人员1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5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5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0万元。黑水县红十字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91.50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89.53万元,增加1.97万元,,增加2.20%,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五险一金等基数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红十字会2025年收入预算9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5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红十字会2025年支出预算9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1.50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红十字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91.50万元,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89.53万元,增加1.97万元,,增加2.20%,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五险一金等基数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50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89.53万元,增加1.97万元,,增加2.20%,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五险一金等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预算总支出9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50万元、占总支出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41万元,占总支出85.69%;卫生健康支出5.49万元,占总支出6%;住房保障支出7.60万元,占总支出8.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5年总预算数为91.5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4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5.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0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10.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5.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红十字事业(16款)行政运行(01项)63.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4.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1.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统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7.6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租赁费、无会议费、无劳务费、无工会经费、无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红十字会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0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红十字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黑水县红十字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02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67万元,下降5.43%。原因:厉行节约。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黑水县红十字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年底固定资产21.02万元,其中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8.08万元,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黑水县红十字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整体绩效目标1个涉及预算91.5元。其中人员经费:78.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津贴、保险、离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3.03万,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津贴、保险等。
十、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03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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