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县卫生局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拟定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等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7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单位2017年的主要工作是:以项目为支撑,巩固传染病防治成果,积极拓展重点疾病特别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策略,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指数。
二、部门概况
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属县卫生局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提升为一级核算单位,内设机构35个股室。其中包括有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机要室、办公室、急性传染病防治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艾滋病项目办)、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科、舆情信息和质量控制科、地方病和寄生虫防治科、慢性防治科(精神卫生中心、控烟办、肿瘤登记处)、健教室、检验科、离子色谱室、精密仪器室(天平室)、理化检验室、加热室(消化室)、气象色谱室、消毒器械室(洗涤室)、原子吸收分光光度室(原子荧光室)、数据信息处理室、细菌室(灭菌室、准备间)、试剂室(样品室)、HIV抗体初筛实验室、接种室、免疫规划科、冷冻室、健康体检室、消毒药品室、消杀器械室、一般物资储备室、临床生化室、结核菌培养室、病毒室、B超室、抗酸菌镜检室。单位总编制42名,在职人员总数26人,退休人员1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3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09万元增长4.53%;支出包括:公共卫生支出 226.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8万元、医疗保障支出18.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5万元;支出合计3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1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职工体检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25.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等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科目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事业运行支出 211.7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办公费、印刷费、水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产品和服务等方面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1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7.3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9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5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5.4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用于本单位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主要用于传染病报告、艾滋病与结核病、地方病(大骨节病防治)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主要用于应急演练与培训、疫情处置、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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