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一)部门职能简介1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一)事业运行经费7
(二)政府采购情况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7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7
十、名词解释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拟定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监测;组织对传染、地方、寄生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公害、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监测与调查,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负责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卫问题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计划、使用与管理;负责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对新、改、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卫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等工作。
2.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组织开展对传染、地方、寄生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公害、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监测与调查,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负责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卫问题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计划、使用与管理;负责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对新、改、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卫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等工作
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和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4.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拟定并组织实施其他卫生健康服务具体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在县委、政府、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疾控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心的各项制度,搞好各项疾病控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再创辉煌业绩,2021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抓好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把党建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好抓实
(二)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继续抓好碘缺乏病、麻风病、包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疾病的防治工作
(三)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和慢病综合防治工作,争取创建省级慢病综合示范区。
(四)继续抓好传染病、计划免疫等工作,落实农村儿童计划免疫相关和农村营养膳食指导工作。
(五)继续做好中心实验室质量体系认证前期准备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县卫生局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总编制32名,其中:事业编制32名,工勤0名。在职人员总数24人,其中:事业人员24人;退休人员1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34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0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34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05元,占94%,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42.0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2.0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0万元,;支出合计342.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2.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数13.3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0万元,占15%;卫生健康支出259.14万元,占76%;住房保障支出32.20万元,占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事业运行支出259.14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奖励金、遗属生活补助、体检费、临聘人员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33.8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16.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18.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7.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32.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奖励金、医疗费。公用经费1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减少)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0%。2020年公务接待费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0.05%。
(四)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21年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75万元,减少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单位预算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一般资金部门整体预算绩效34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各项工资性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7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2021年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用于本单位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主要用于传染病报告、艾滋病与结核病、地方病(大骨节病防治)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主要用于应急演练与培训、疫情处置、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主要用于补助给以奖代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的劳务费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黑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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