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民宗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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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黑水县民族宗教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政府组成部门。 

  (二)主要工作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2017年主要工作是: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认真编撰《青藏高原环境与山水文化阿坝卷》(黑水篇),积极引导全县各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开展创建“全州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积极引导各乡镇,寺庙有序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建立健全两项资金项目库,加大项目跟踪检查力度,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下,内设股室5个,其中包括办公室、两资股、宗教股、行政审批股、民族股。 

  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年初在职人员11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0名,其中:行政人员10名,年中调出1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04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3.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39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6.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50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501.72万元。  

  本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增减情况如下:本单位本年收入1043.79万元,比上年度收入1547.26万元,减少503.47万元,下降32.54%;原因:下达项目减少。本单位本年支出1396.18万元,比上年度支出1195.94万元,增加200.24万元,增幅率16.74%。本年收入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加强了项目的推进,加速了报账进度;增加人员1名,业务增加,调资。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总收入104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占本年收入100%,本年支出1396.18万元。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支出1396.18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194.04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1202.13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按支出经济分类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28.19万元,占本年支出9.18%,较上年128.17万元,增加0.0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6.39万元,占本年支出2.61%,较上年43.25万元,减少6.86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52.26万元,占本年支出3.74%,较上年27.84万元,增加 24.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79.34万元占本年支出84.47%,较上年996.68万元,增加 182.66万元。 

  五、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县委的日常工作事务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23万元,较上年支出357万元,减少53.77万元,下降幅度15.06﹪,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各项补助,各单位运行公务经费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7万元,较上年19.51万元,增加5.86万元,上升幅度30.04%,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6.41万元,较上年6.58万元,减少,0.17万元,下降幅度2.58%。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3.23万元,较上年支出11.65万元,增加1.58万元,上升幅度13.56﹪.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589.93万元,较上年支出319.38万元,增加270.55万元,上升幅度84.71﹪.主要用于:保障黑水县民族宗教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六)其他支出458.01万元较上年支出481.82万元,减少23.81万元,下降幅度4.94﹪.主要用于:保障黑水县民族宗教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黑水县民宗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9万元,比201643.25万元,减少14.85万元,下降34.3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年政府采购支出8.9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8.9万元。 

  (三)(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黑水县民宗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年我单位部门绩效评价15个,项目资金643万元:1.黑水县双溜索乡俄瓜村牧道建设;2.黑水县双溜索乡俄瓜村生产便道建设;3黑水县芦花镇热拉村生产便道建设;4.黑水县晴朗乡纳窝村道路建设项目;5.黑水县晴朗乡二牛奶村防洪堤:6.黑水县晴朗乡二牛奶村公厕;7.黑水县木苏乡日十多村组道硬化;8.黑水县色尔古镇五里村旅游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9.黑水县农牧民增收创业带头人培训项目;10.黑水县沙石多乡杨柳秋村泥结碎石路建设项目;11.黑水县芦花镇四美村生产便道硬化建设项目;12.黑水县晴朗乡纳窝村泥结碎石路建设项目;13.黑水县晴朗乡下达盖村民间艺术团设备购置项目;14.西巴寺民管会办公室建设项目;15.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实施区村内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基本解决了项目实施区行路难、产业发展难等问题。项目均达到计划能力,运行状况良好,指标值达到1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机关人员工资、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公业务费、项目等收入  

  2.其他收入: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教育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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