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黑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局主要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基金征缴,做好基金汇集、存储管理,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发放,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职能。
(二)主要工作
1、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贯彻实施。
2、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统筹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布置全县扩面征缴工作。
3、做好基金汇集、存储管理,加强与财政相关部门对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4、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为参保人缴费到账确认,按规定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并将参保人员的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5、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发放。
6、对参保和待遇发放情况进行统计和管理。
7、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参保扩面情况:我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下,组织业务骨干依次深入各乡镇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督促指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全县城乡养老保险参保覆盖完成州下达任务目标25450人。
2、基金收支情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个人参保费297.64万元。目前全县60周岁以上的待遇享受人员有7000余人,发放养老金688万元。
3、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各乡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以召开村民大会、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等形式与农牧民面对面互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和消解他们心中疑虑,鼓励他们积极参保。加强对参保率偏低乡镇和村寨的宣传力度,从国家大政方针到个人养老保障相关细节进行系统宣讲,引导群众建立“早缴费、多缴费、长缴费,多受益”的关念,提高农牧民的自我保障意识。加大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征收力度。在州局,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全年目标。
二、部门概况
黑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属于人社局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提升为县级一级核算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工勤1名。在职人员总数13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单位内设股室5个:办公室、统筹股、财会股、待遇计算股、基金管理与稽核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较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总数154万元增长20.52%;是因为调资和新近人员1名。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较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总数153万元增长20.52%,是因为调资和新近人员1名。财政在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8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39.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款收入6.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2.63万元、其他支出26.83万元),较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总数154万元增长20.52%。财政在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85.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3万元、其他支出26.83万元),较上年增加20.52%。
五、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4万元,较2016年增长2.81%;因为调资和新近人员一名,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6.58万元,较2016年增长6.13%;因为调资和新近人员一名,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2.63万元,较2016年 增长13.78%;因为调资和新近人员一名,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
(三)国用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使用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评价项目1个,项目资金185.6万元,其中:项目资金实际使用为185.6万元。预算支出在保障本局工作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一是2017年至今支出绩效较好,预算编制精确、合理,经费压缩情况下的高效运转;二是经费收支有力的推动各股室工作的有效开展,按时按量推动目标任务高效完成;三是经费的支出有力保障了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所需,推动了改革和各类就业政策的实行,提高了就业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四是强化机关公用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管理,对于各科室日常公用经费按照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对于办公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加强审核力度,公用经费及水、电等日常运行经费均有一定下降。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公业务费、项目等收入。
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