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负责单位日常事务的处理,对外联系和对内部各股室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材料的起草、汇总、报送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人事、机构编制、绩效考核、政务公开、信息简报、保密机要等工作,负责车辆调度、档案管理及录入装订、信访接待、公章使用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州、县类综合性报表;负责乡镇、村级社保员培训。
2、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发放和社会保险专用票据管理及审核工作,拟订和编制居保基金和经费的收支预、决算方案及分析报告;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稽核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类、财务类、审计稽核类报表。
3、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扩面宣传工作;制定养老保险费征收计划,负责协调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的征收,以及对接系统线上收缴信息推送、数据核对和上账处理;管理审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证、重残人员代缴及三类人员代缴清单及涉及征缴的明细表、汇总表;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情况月度、季度、年度报表,负责保险关系管理、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有关规定,认真审核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按时足额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支付计划;制定涉及养老金待遇支付的明细表、汇总表;管理及审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证,维护享受待遇人员信息工作;负责办理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注销登记、停发养老金以及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的一次性领取手续,负责发放人员的待遇调整工作。负责配合稽核股对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到龄待遇领取人员与职工养老保险领取人员数据比对工作,严禁待遇重复享受。
5、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办法》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审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内部稽核和监管,确保基金的安全和业务的合理化操作。负责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关系转移、注销登记以及个人账户建立情况进行稽核监督。负责对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状况资格认证;负责对到龄人员待遇领取资格审批稽核监督。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与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数据比对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对城乡养老金的收、支、管理运行进行稽核监督;负责对本单位基金、财务、票据管理方式与要求进行稽核监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参保扩面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深挖参保人群。
2、全面开展待遇领取人员年度生存验证工作。通过现场认证、电话认证,“四川E社保”线上认证等多种方式开展验证工作,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3、严格落实死亡零月报制度,做好每月数据比对核实,保障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待遇。
4、持续开展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工作。
5、加强内部稽核工作,做好常态化监督检查,完善业务经办程序,堵塞经办风险漏洞,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6、抓实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强化政策法规和经办程序学习,同时加强对乡(镇)社保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推进业务下延,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建设专业、高效业务经办队伍。
7、根据“两联一进”群众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开展联户联情工作。
8、加强业务档案管理,规范业务档案归档归类。严格按照业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各股室在4月底完成上一年度业务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属于人社局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提升为县级一级核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总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1名,工勤0名。在职人员总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失业人员11人,退休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3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7万元。我局2023年收入总预算261.39万元,较2022年收入预算总数192.17万元增加69.22万元,增长36%;支出总预算261.39万元,较2022年支出预算总数192.17万元增加69.22万元。增长36%,原因:我局因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需测算县级配套资金,包括城乡居民县级财政参保补贴收入,县财政城乡居民加发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县财政城乡居民增标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县级财政丧葬抚恤金补助收入,县级财政重度残疾代缴资金,基金资金共计227.03万元,因县财政资金紧张,基金资金纳入预算支出只有52.98万元,后期有资金就安排。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局2023年收入预算26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3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局2023年支出预算26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1.3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61.39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92.17万元增加69.22万元,增长36%。原因:我局因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需测算县级配套资金,包括城乡居民县级财政参保补贴收入,县财政城乡居民加发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县财政城乡居民增标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县级财政丧葬抚恤金补助收入,县级财政重度残疾代缴资金,基金资金共计227.03万元,2023年基金政策较2022年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1.39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192.17万元,增加69.22万元,增长36%,原因:我局因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需测算县级配套资金,包括城乡居民县级财政参保补贴收入,县财政城乡居民加发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县财政城乡居民增标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县级财政丧葬抚恤金补助收入,县级财政重度残疾代缴资金,基金资金共计227.03万元,2023年基金政策较2022年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261.3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12万元,占总支出88.04%;卫生健康支出13.4万元,占总支出5.12%;住房保障支出17.87万元,占总支出6.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23年预算数141.4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预算13.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预算数17.8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7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5、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52.98万元,主要用于县财政对城乡居民的参保补贴,县财政对城乡居民加发基础养老金,县财政对城乡居民增标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丧葬抚恤补助,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重度残疾代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公用经费25.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减少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2年增加4.75万元,增长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较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因我局为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黑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系统固定资产原值25.23万元,累计折旧金额21.62万元,净资产3.61万元, 本单位使用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局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目标均按要求从目标、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编制了绩效目标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41万元,项目支出52.98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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