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14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负责单位日常事务的处理,对外联系和对内部各股室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材料的起草、汇总、报送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人事、机构编制、绩效考核、政务公开、信息简报、保密机要等工作,负责车辆调度、档案管理及录入装订、信访接待、公章使用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州、县类综合性报表;负责乡镇、村级社保员培训。

2、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发放和社会保险专用票据管理及审核工作,拟订和编制居民养老保基金和经费的收支预、决算方案及分析报告;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稽核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类、财务类、审计稽核类报表。

3、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扩面宣传工作;制定养老保险费征收计划,负责协调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的征收,以及对接系统线上收缴信息推送、数据核对和上账处理;管理审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证、重残人员代缴及三类人员代缴清单及涉及征缴的明细表、汇总表;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情况月度、季度、年度报表,负责保险关系管理、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有关规定,认真审核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按时足额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支付计划;制定涉及养老金待遇支付的明细表、汇总表;管理及审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证,维护享受待遇人员信息工作;负责办理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注销登记、停发养老金以及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的一次性领取手续,负责发放人员的待遇调整工作。负责配合稽核股对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到龄待遇领取人员与职工养老保险领取人员数据比对工作,严禁待遇重复享受。

5、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办法》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审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内部稽核和监管,确保基金的安全和业务的合理化操作。负责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关系转移、注销登记以及个人账户建立情况进行稽核监督。负责对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状况资格认证;负责对到龄人员待遇领取资格审批稽核监督。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与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数据比对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对城乡养老金的收、支、管理运行进行稽核监督;负责对本单位基金、财务、票据管理方式与要求进行稽核监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摸清参保人员底数,着力推进应保尽保。计划年初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数据开展一次大比对,大清理,大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为宣传动员和参保扩面做好基础数据保障工作。

2、多措并举加强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引导动员。结合各乡镇参保实际情况,计划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多点投放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解答工作。

3、持续抓好经办服务,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不断优化服务内容,继续做好待遇支付工作。

4、加强内部稽核监督,严格抓牢基金监管。做好常态化监督检查,完善业务经办程序,堵塞经办风险漏洞,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5、按照政策要求,据实落实困难人员代缴。做到代缴数据准确无误、代缴人员资料分类归档,并按年度入村公示代缴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益。

6、持续抓好“两联一进”工作,按月开展联户联情。组织职工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和电话联系,及时向帮扶群众传达和宣讲党中央精神及各级地方党委方针政策、引导他们用好用足国家和行业政策支持,鼓励他们创业增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务中心属于人社局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提升为县级一级核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我中心总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1名,工勤0名。在职人员总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失业人员11人,退休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9.9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我中心2024年收入总预算469.91万元,较2023年收入预算总数261.39万元增加208.52万元,增长80%;支出总预算469.9万元,较2023年支出预算总数261.39万元增加208.52万元。增长80%,原因:1、项目支出比2023年增加203.44万元。是因为今年县财政局过会通过我中心2024年基金补贴256.42万元,2023年过会通过预算只有52.98万元,故差异大。2、基本支出比2023年增加5.07万元,是因为工资上涨。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46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9.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46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9.9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69.91万元,较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61.39万元增加208.52万元,增长80%。原因:1、项目支出比2023年增加203.44万元。是因为今年过会通过我中心年初预算2024年基金补贴256.42万元,2023年过会通过年初预算只有52.98万元,故差异大。2、基本支出比2023年增加5.07万元,是因为工资上涨。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9.91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261.39万元,增加208.52万元,增长80%,原因:1、项目支出比2023年增加203.44万元。是因为今年县财政局过会通过我中心2024年基金补贴256.42万元,2023年过会通过预算只有52.98万元,故差异大。2、基本支出比2023年增加5.07万元,是因为工资上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469.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72万元,占总支出93%;卫生健康支出13.69万元,占总支出3%;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占总支出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24年预算数144.3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预算13.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预算数18.5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9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5、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256.42万元,主要用于县财政对城乡居民的参保补贴,县财政对城乡居民加发基础养老金,县财政对城乡居民增标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丧葬抚恤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3.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公用经费2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3年减少4.75万元,减少100%,是因为我中心无车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较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因我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中心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系统固定资产原值25.51万元,累计折旧金额22.91万元,净资产2.6万元, 本单位使用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我中心以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财政拨款469.91万元为基础,设置了以2024年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十四五”全民参保规划,结合州局下发年度目标任务要求,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增强宣传质效,调动群众积极参保,抓实抓细征缴衔接和按月足额发放两大主业务。立足基金安全管理,强化日常业务经办规范化、以日常稽核和上级部门审计提出的要求为标准,严格业务经办风险环节审核审批,强化稽核岗位人员职责,执行好死亡人员和服刑人员零月报制度,持续开展待遇领取人员生存验证和抽查核实工作,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年度总体目标。执行了4个年度主要任务,分别是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政策,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推进社保基金风险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我中心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指标编制了年度绩效指标,符合我中心部门职能工作要求。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等费用开支。 

城居保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