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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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一)部门职能简介1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预算情况 3

(二)支出预算情况 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6

十、名称解释 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公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务服务工作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央、省、州及外省、市(州)各级领导来县开展公务活动的协调联络和后勤服务保障,包括外省(区、市(州)县)党政代表团来县考察的协调联络和后勤服务保障。负责我县党政代表团赴外省(区、市(州)、县)开展公务活动的协调联络和后勤服务保障。

3.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完成县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承担的接待任务。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服务保障工作。

4.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负责联系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及关联单位承办县委、县政府重大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5.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6.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7.负责推进、指导、统筹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机关公共结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机关节能改造、创建节约型机关等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票据上传统计、审核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8.负责制定全县机关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和管理县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9.负责县级机关周转房的分配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与保障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执勤执法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的审批、调度工作及曰常管理工作,参与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11.负责机关伙食团人员选聘、物资采购、职工就餐等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县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的统一建设、统一调配、统维修、统一权属登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的审核并提出经费安排建议。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立足职能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政策方针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扎实完成机关事务管理相关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统筹做好公务接待、节能降耗、一般公务用车及公房(周转房)管理等工作,保障党政机关高效运行,为我县“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加快建设“一地三极、全域生态”提供坚实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1008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6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088元,卫生健康支出49388元,住房保障支出65852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1008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1008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0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6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088元,卫生健康支出49388元,住房保障支出6585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100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680元,占73.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088元,占12.25%,卫生健康支出49388元,占6.17%

住房保障支出65852元,占8.2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1008元,其中:人员经费63475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625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93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元。

(-)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0年预算经费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此项业务发生。

(二)2021年公务接待费2600元。较2020年预算经费40000元减少了0.5.%,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

浪费。

(三)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较2020年预算经费0元无减少,主要原因:无新增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较2020年预算经费0元增长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21年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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