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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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一)部门职能简介1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预算情况 4

(二)支出预算情况 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

(一)机关运行经费    7

(二)政府采购情况    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7

十、名称解释 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公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公务服务工作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央、省、州及外省、市(州)各级领导来县开展公务活动的协调联络和后勤服务保障,包括外省(区、市(州)县)党政代表团来县考察的协调联络和后勤服务保障。负责我县党政代表团赴外省(区、市(州)、县)开展公务活动的协调联络和后勤服务保障。

3.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完成县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承担的接待任务。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服务保障工作。

4.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负责联系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及关联单位承办县委、县政府重大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5.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6.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7.负责推进、指导、统筹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机关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机关节能改造、创建节约型机关等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票据上传统计、审核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8.负责制定全县机关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和管理县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9.负责县级机关周转房的分配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与保障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执勤执法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的审批、调度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11.负责机关伙食团人员选聘、物资采购、职工就餐等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县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的统一建设、统一调配、统一维修、统一权属登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的审核并提出经费安排建议。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县公务服务中心将继续紧扣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立足职能职责,坚持目标导向,扎实做好公务接待、公房管理、公车管理、节能降耗、国资管理、职工餐厅管理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精细化服务保障水平,提质增效,强化后勤作风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效率。现将2024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进一步提升公务接待水平。强化督导检查和日常业务指导,提升接待人员服务水平,推进公务接待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制度深入贯彻执行,大力挖掘本土特色菜品、菜系,提升接待层次,降低接待成本。二是进一步强化办公用房管理。认真结合我县办公用房使用现状,充分做到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日常督查,不定期组织检查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继续做好县级领导周转房保障工作,加强对干部周转房的日常管理维护,扎实做好集中办公区安保保洁、会务服务等保障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有力有序推进我县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台账,认真做好公务用车更新、报废日常工作。四是进一步提升县级机关食堂管理水平。不断完善食堂服务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服务标准、考核内容,切实提升县级机关食堂的服务保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就餐满意率。五是进一步推动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继续抓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票据填报工作,加强对节能工作宣传力度,加大绿色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力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3.5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9.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1万元。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773.5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522.77万元增加了250.81万元。增加47.97%,原因:预算比上年增加三项项目资金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77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9.65万元,占总收入的93.02%;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77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19.65万元,占93.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773.58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522.77万元增加了250.81万元。增加47.97%,原因:预算比上年增加三项项目资金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3.58万元,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数522.77万元增加了250.81万元。增加47.97%,原因:预算比上年增加三项项目资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773.5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9.65万元,占总支出93.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1万元,占总支出3.65%;卫生健康支出11.62万元,占总支出1.5%;住房保障支出14.11万元,占总支出1.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773.58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工资、保险、公务经费及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2、2013103 机关服务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工资及公务经费支出。

 3、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4、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医疗支出。

6、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2210201   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8、2013199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主要用于我单位专项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6.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8万元,主要包括:职工体检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5.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预算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黑水县公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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