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8-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十、名称解释 -1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经济合作、博览事务、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推动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4、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职责负责重要消费品的储备管理。
5、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6、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7、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负责世界贸易组织涉及我县有关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9、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协调县内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10、统筹指导全县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县经济合作活动和会展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经济合作项目策划、收集、分析、包装、发布、推介、项目签约和重大项目的促进和落实。负责协助开展东西部协作等国内区域经济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县开放合作、投资促进工作和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工作,促进国内外经济机构、组织和个人在我县投资兴业。负责多元化、多渠道收集有关信息,开展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等。负责统计分析全县经济合作相关情况。
11、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2、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黑水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推动全县博览发展促进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
13、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
14、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15、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工业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和交通运输协同配合工作,负责民爆物品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16、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17、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18、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9、负责研究拟订全县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负责对国家、省、州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推进产业园区发展,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参与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参与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20、负责对全县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服务,监测行业运行态势,拟订行业的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21、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负责与各园区的衔接、协调并处理相关事务。
22、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23、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地区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24、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2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6、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工业经济工作
2022年,要准确把握十四五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十四五新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十四五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黑水县中小微企业产业园区建设工作;二是完成州级下达黑水县规上工业增长目标值,培育工业规上企业任务。
(2)电力通讯、安全生产工作
1.通信建设。针对黑水县部分偏远自然村落进行专项网络补齐,提升信息交流和沟通,保障黑水县网络覆盖提升及推进社会信息发展带动信息交流拉新经济增长,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新增5G基站,推动社会发展。加强重点道路传输建设,加快我县与临近区县通信方便及信息沟通,并增加对我县整体网络保护路由,提升我县网络保障能力为广大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网络服务,让更偏远的用户能够上网,增加弱覆盖区域的通信能力,给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通信网络。
2.安全生产。一是持续深化推行清单制管理模式,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清单制开展工作。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定期排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并及时整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宣传周”“宣传月”“宣传日”等契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四是继续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大对各供电企业、发电企业、通信企业、加油站等企业的督促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输配电线路整治,加油站周边杂草清理,变压器台区整治、基站隐患整治等相关工作。
(3)商务工作
1.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开展小分队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招商方式,大力宣传黑水优势资源,力争落地招商引资项目2个。
2.大力开展电商培训。组织各乡镇分管电商工作人员、第一书记、退伍军人、返乡青年、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创业青年、企业电商负责人、专合社负责任等大力开展网店开设、店铺装修、店铺运营、网络营销、新媒体传播、移动营销、电商物流、客服、常用软件操作、案例分享、品牌打造等方面的培训。
3.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动员县内企业参加新春年货节、阿坝-成都第八届农商对接会、川渝农商对接会等各类展会,进一步拓展我县农产品销售渠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总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工勤1名,内设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11人,行政人员5人,工勤2人,事业人员3人。内设机构2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业务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7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2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2万元。黑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单位2022年收支总预算179.77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188.36万元减少8.59万元,下降4.78%,原因为调整工资及保险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收入预算17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支出预算17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9.7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79.77万元,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88.36万元减少8.59万元,下降4.78%。主要原因为调整工资及保险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9.77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188.36万元,减少8.59万元,下降4.78%。主要原因为调整工资及保险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支出17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26万元、占总支出73.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2万元,占总支出13.19%;卫生健康支出9.47万元,占总支出5.27%;住房保障支出15.32万元,占占总支出8.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1.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9.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5.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公用经费30.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88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黑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黑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共有车辆1辆,固定资产原值43.89万元,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黑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基本支出及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9.77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