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政府行政职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及本镇的各项政策、法规、决议等;讨论决定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镇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选拔和监督工作,并实现村级财务统一由乡代管;认真做好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环境、国土等管理工作。
(二)单位重点工作
2023年,芦花镇将聚焦“六个干在前,走在先”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党建引领,坚持目标、问题、结果导向,以实干为舟,奋进为桨,坚决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芦花落地落实。
1、创新形式,继续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一是将村(社区)干部工作成效纳入考评考核,继续推行党员“网格化管理”和“党建引领”模式工作机制,激发党组织书记和全体党员的干劲活力,不断夯实基层治理中坚力量。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亮身份、作表率、争先锋”活动,推动广大干部在一线成长、在基层锻炼,不断提升机关以及村(社区)干部、全体网格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务实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邀请相关部门到镇村指导,通过业务培训,集中研判发展存在重点问题,共同研究疑难杂症,依法依规、分类化解、为促进农村稳定、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效保障。
2、强化措施,继续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工作。
在项目推进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狠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分管领导要做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积极克服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施工过程中严抓项目质量,加强对工程建设程序、工程质量方面的全面监管。
3、压实责任,继续常态推进疫情防控长效工作。
适时准确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决策部署,守住基本盘,阻断传播链,坚决防止疫情向农村地区传播扩散。一是从严从快查堵漏洞。充分汲取省外多起农村较大规模疫情教训,用好微信、村村响、横幅标语等手段广泛宣传最新防控形势和要求,督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进一步遏制防疫期间“打堆聚集”现象。二是从严从快摸排人员。严格盯防中高风险返县返乡人员,强化与县级部门协调联动,严格落实“红黄码”查验、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三是从严从快管住关键。对农村麻将馆、茶馆、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亮码扫码等措施,同时采取包干形式全力做好孤寡老人、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关爱保障工作。
4、突出重点,继续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全面夯实廉政之基。一是精准定位切实提高履行好监督责任的认识,摒弃老办法老思想,敢于动真碰硬,自觉克服老好人思想。二是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和镇党委的工作要求,全面提高分析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性、创新性。灵活熟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厚爱”思想,加强对全镇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以更加清醒的认识,更加坚强的党性原则,履行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一是加大乡村振兴建设、涉黑涉恶、惠农政策落实等线索排查力度,重新梳理以往问题线索,对以往遗留问题线索重新梳理、再次过筛,挑选出有价值的线索。二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在利用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运用好村(社)纪检委员、监委会委员等人员,在招考村民大会、支部会议等人流密集的活动时,举办宣传活动、收集问题线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事业编制11名,在职人员1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32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3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28.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8万元、农林水支出22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8.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2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5万元,占16.05%;卫生健康支出19.78万元,占6.02%;农林水支出227.65万元,占69.26%;住房保障支出28.51万元,占8.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5.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5.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27.6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8.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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