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责简介
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政府行政职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及本镇的各项政策、法规、决议等;讨论决定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镇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选拔和监督工作,并实现村级财务统一由乡镇代管;认真做好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环境、国土等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是深入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芦花镇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乡村振兴为统领,以民生改善为根本,以安全稳定为底线,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政治根基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参照历次换届程序,稳妥推进15个村(社区)“两委”换届。深化“党建+”模式,推动组织振兴与产业、文化、生态振兴深度融合,优化学习机制,结合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实际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增强学习的实践性和转化率。持续推进“强化党建引领,夯实产业振兴”党建课题,扎实推动芦花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二)压实意识形态责任。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夜校”等制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与管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文化软实力。不断深化“石榴籽工程”宣传教育行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纵深推进从严26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每半年开展1次成效评估,每季度开展1次“纪检监督进万家”活动,开展“四不”问题专项整治,建立“问题台账+整改销号+回头看”、“数据比对+实地核查”机制,从严落实管党治党各项规定。
二、聚力经济建设,增强发展动能
(一)加快重点项目落地,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突出项目引领,加快经济发展。紧盯重点项目,严格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推进机制,加快在建项目进度,推动待开标项目尽快落地,全力推进前期工作项目提速提效。2026年明确实施共3个项目,涉及黑水县芦花镇西布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芦花镇三达古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提前谋划“十五五”期间9个项目储备,优化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提升项目谋划质量和实施效率,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提升融合发展水平。立足“一心两翼三业”发展思路,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巩固芦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成果,以“产业路”铺就群众“致富路”。发展壮大谷汝村“草莓经济”,发展“合作社+农户”模式种植,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三)提升旅游品牌影响,激发乡村旅游活力。推进红色文旅融合发展,构建完整红色旅游产业链,使“党建+红色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依托“达古冰川”“三奥雪山”“芦花会议遗址”等资源,完成三奥雪山建设“全国专业户外运动基地”,达古冰川建设“冰雪旅游综合体”27等目标任务,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特色节庆活动,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提升服务品质和游客体验。持续打响德石窝村“高山向导第一村”称号,不断培育本土高山向导,依托三奥雪山资源,大力发展“登山+”产业链,通过向导服务、食宿接待等途径增收致富。谷汝村依托新村落格局发展特色民宿和农家乐产业,西布里社区立足“清凉生态”优势推动避暑经济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形成特色民宿集群。
三、激活乡村动能,促进乡村振兴
(一)做强特色农业体系。持续构建以藏香猪、凤尾鸡、道地药材、生态果蔬、黑水中蜂六大优势产业为主的“6+N”高原特色农牧业体系,推动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镇村联动、产村融合,全力提升全镇特色农产品竞争力,同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展,推动与彭州等地的结对共建,规范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大力实施“一村一品”,继续加强对集体经济的管理,因村施策提前做好乡村振兴规划,引导发展产业带动型、资源开发型、乡村旅游型等多种类型的村级集体经济,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多类型、多渠道发展。(三)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按照“绿色、生态、健康”的要求,强化科技培训与示范引领,通过技术培训、土地流转、村致富带头人引领示范,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提高农民科技素养、提升农民专业技能,形成农民以农富农的示范效应,激发农民务农积极性,加快发展特色畜牧业。(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稳粮保供,加强大春作物田间管理,确保全年粮食播面28达标。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天府粮仓行动、实际种粮补助、种粮大户补助等利好政策,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激活农村闲置土地活力,有效提升粮食产出率。
四、聚焦民生福祉,提升服务品质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兜牢民生底线,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精准动态落实低保、特困、残疾、高龄补贴、临时救助等政策,确保重点人群(低保、脱贫、监测户)医保参保率保持100%。(二)做深做实“石榴籽”工程。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揽,抓实“九个聚焦、九个聚力”,统筹推进“帮困助弱、联心同行、爱心爸妈、就业创业、健康保障”五个全覆盖,落实好群众工作“石榴籽”工程中确定的37户重点户的新增帮扶措施及后续工作。(三)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先导工程。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饮水、高标准农田、水渠修建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持续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有序实施一批产业路、旅游路硬化与拓宽工程,持续推进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四)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入开展教育专项行动,落实常态化排查与帮扶机制,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一个不少”,巩固基础教育普及成果。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协助发放“雨露计划”等各类教育补贴资金,惠及辖区内众多学生,减轻家庭教育负担。(五)聚焦全民健康工作。全面组织并完成免费全民健康体检任务,确保应检尽检,同步29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做实跟踪服务与健康管理。深入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系列、适龄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工作,力争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不断增强全镇居民的健康获得感与生活幸福感。
五、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美丽芦花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守住生态红线,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工作,抓实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加快图斑整改、耕地恢复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乡村精细化、绿色化发展。(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紧扣“大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全域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巩固“户集、村收、镇运”垃圾收运体系,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15个村(社区)逐一签订《芦花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进行全域大整治、全域大提升,推动村容村貌整体跃升。(三)加快违建整治力度。针对西布里社区28户乱搭乱建问题及其他违建行为,坚持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坚持每日蹲点督导、入户宣讲、统筹拆迁进度,通过建立“巡查发现-快速响应-联合执法”机制,始终保持对乱搭乱建行为的零容忍高压态势,确保做到“发现一起、立即查处一起”,坚决杜绝任何新增乱搭乱建现象。
六、筑牢安全底线,维护社会稳定
(一)提升应急能力。进一步健全监测预警、信息传递、30应急响应、抢险救援等全链条工作机制,确保汛情监测到位、预警发布及时、险情上报迅速、隐患处置高效,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切实筑牢汛期安全防线。(二)筑牢安全防线。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促进“一地三县六区”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创新基层治理。以“微网实格”为工作切入点,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和源头化解信访风险专项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四)严防森林火灾。压实防火责任,紧盯重点时段、管住重点区域、看住重点人群,全面加强火险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知识,全面提升群众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坚决守护好绿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概况
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核算单位。
芦花镇属于镇财县管的镇,全镇共辖12个行政村、3个社区。
2026年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内设六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并下设两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镇党委会下设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和村镇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包括:黑水县芦花镇便民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黑水县芦花镇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目前,六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并下设两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正常运行。
芦花镇总编制50名,其中:行政编制34名,事业编制13名,机关工勤3名。2026年预算编制在职人员总数48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事业单位15人,机关工勤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芦花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6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0.5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33万元,农林水支出857.80万元。芦花镇人民政府2026年收支总预算1,870.59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600.47万元,增加270.12万元。增加16.88%,原因:人员经费及计提保险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芦花镇人民政府2026年收入预算1,87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0.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芦花镇人民政府2026年支出预算1,87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30万元,占35.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37万元,占9.86%;卫生健康支出72.78万元,占3.89%;住房保障支出96.33万元,占5.15%;农林水支出857.8万元,占45.8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芦花镇人民政府2026年收支总预算1,870.59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600.47万元,增加270.12万元。增加16.88%,原因:人员经费及计提保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芦花镇人民政府2026年收支总预算1,870.59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600.47万元,增加270.12万元。增加16.88%,原因:人员经费及计提保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6年芦花镇人民政府预算总支出1,870.5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30万元,占35.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37万元,占9.86%;卫生健康支出72.78万元,占3.89%;住房保障支出96.33万元,占5.15%;农林水支出857.8万元,占45.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2026年预算数657.9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项):2026年预算数1.32万元,主要用于核算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发生的、无法归入该款的其他明细项(如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服务等)的各项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6年预算数122.9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026年预算数61.4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6年预算数37.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6年预算数16.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费。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6年预算数14.5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
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2026年预算数4.49元,主要用于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无法归入该款下其他明细项(如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的各类医疗相关支出。
9、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事业运行(04项):2026年预算数252.6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失业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605.13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体检费、村级基础设施维护费用。
11、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6年预算数96.33万元,主要用于计提公务员、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芦花镇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2.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乡镇专项工作经费包含:乡镇安全生产1万元;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管理工作1万元;乡镇纪检工作1万元;乡镇人武部工作1万元;统计专项工作1万元;首席统计师及协统员专项工作1万元;行政执法工作0.5万元;乡镇共青团工作2万元;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工4万元;乡镇禁毒工作1万元;信访协调维稳2万元;乡镇环境综合治理1万元;乡镇综治工作1万元;贫困村镇住房安全保障和开展日常工作1万元;乡镇乡村振兴专项工作1万元;乡镇党建工作1万元;乡镇妇联专项工作2万元;乡镇政协委员联络站工作2万元;乡镇人大经费2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5万元;档案费0.5万元;驻村工作队5万元;寺管所经费2万元;垃圾清运、森林消防等车辆经费2万元;应急专项工作经费7.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芦花镇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万元,较2025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5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5年持平。
(三)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较2025年预算持平。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我单位车编2个,定额费用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用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芦花镇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芦花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2.3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77万元,增加8.86%。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芦花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6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5个,共计617.49万元。包括:村干部工资303.32万元、村干部体检费5.76万元、村级公共运行维护费187.50万元、社区干部工资108.55万元、三支一扶经费12.36万元。
十、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村干部任职的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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