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维古乡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4年度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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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称解释

黑水县维古乡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一)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基层党建;(二)统筹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三)组织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四)领导基层治理,维护社会治安;(五)完成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流动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

3、负责公共事务综合管理。

4、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参与拟订乡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7、宣传并贯彻落实政务服务、农民工服务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8、宣传并贯彻落实涉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9、宣传并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10、宣传并贯彻落实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11、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基层党建。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讨论和决定辖区内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法制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指导农村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加强基层社会宣传、舆论引导,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

12、统筹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组织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领导基层治理。维护社会治安;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3、负责乡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相关工作。

14、村干部报酬、体检、保险、绩效

15、乡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会议经费,代表联络站经费和代表履职经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深抓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充分发挥新媒体功能和“乡+村+党群服务中心”三级联动机制,全覆盖开展主题教育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会议精神学习。同时,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抓手,切实将党员思想教育同实际工作有效结合,推动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40余次。

2、联户联情,深化干群关系。以“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为载体,落实“三五固定活动日”工作机制,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年初,开展“两联一进”暨2023年新春慰问活动,共发放慰问金8000元、大米623袋、衣服1312件、裤子4199件、袜子2200双;梳理解决群众诉求76件。

3、意识形态,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是明确意识形态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乡上下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坚持研判分析。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会,共召开分析研判会议6次。三是端正意识形态态度,清理不规范悬挂国旗,全年共计悬挂国旗1500余面,悬挂各类宣传类横幅100余条。四是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每个月进行清理排查安全隐患,全乡上下共排查80余次,全年无重大舆情发生。

4、从严导向,强化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把党员入口关,注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目前,已培养积极分子4名,发展对象13名,预备党员7名,按期转正5名。二是从严抓好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用好9个党支部、1个流动党员党总支和5个流动党员党支部,扎实开展党员“双报到、双服务”机制,通过内外结合、双向管理,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目前,已召开流动党支部会议2次。

5、走访慰问,传递关怀送温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强老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和使命感。在2023年春节期间,维古乡开展走访慰问困难“三老”人员、离任村干部、贫困党员活动,共计走访慰问14人,发放慰问金5600元;在“七一”建党节期间,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慰问人数9名,发放慰问金4500元。

6、创新服务,“全程代办”暖民心。每月10-12日三天到驻外党群服务中心常态化开展“逢场式”服务,邀请医保、就业、司法等部门,结合群众需求,全程代办民生实事。目前,开展外出服务活动11次,收集代办民生实事358件,现场收集解答群众疑难问题189件,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7、推动组织振兴,筑牢乡村振兴根基。一是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严格按照驻村帮扶轮换工作要求,持续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9月16日,组织召开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轮换交接见面会,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确保交好“接力棒”,跑好“接力赛”。二是坚持党建引领,全力抓好2个集体经济“书记项目”发展,立足产业发展定位,不断优化产业和基础设施布局,切实推动党建与产业融合共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维古乡人民政府总编制34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工勤2名,事业编制11名,参公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18名,工勤1名,事业编制11名,参公编制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维古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3.9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9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72万元,农林水支出210.06万元。维古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643.9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616.01万元,增加27.94万元。增长4.53%,原因:人员变动增加,保险调整基数、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维古乡2024年收入预算64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3.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维古乡2024年支出预算64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3.95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维古乡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643.95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616.01万元,增加27.94万元。增长4.53%,原因:人员变动增加,保险调整基数、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维古乡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643.95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616.01万元,增加27.94万元。增长4.53%,原因:人员变动增加,保险调整基数、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64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94万元、占总支出47.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5万元,占总支出10.6%;卫生健康支出25.98万元,占总支出4.03%;住房保障支出36.72万元,占总支出5.70%,农林水支出210.06万元,占总支出32.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302.9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乡综治工作经费、乡人武部工作经费、乡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统计专项工作经费、乡共青团工作经费、乡禁毒工作经费、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工作经费、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乡纪检工作经费、贫困村住房安全保障和开展日常工作经费、乡信访协调维稳经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管理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45.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22.7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19.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6.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16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210.06万元,主要用于维古乡辖区7个村村级运行经费,及村级基础设施费用、村干部工资报酬及保险费用。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36.72万元,主要是缴纳公务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维古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3.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2.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维古乡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维古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维古乡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25万元,较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37万元,增长4.54%,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黑水县维古乡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单位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维古乡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村级公共运行维护费专项经费、村干部生活工资、体检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06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预算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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