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黑水县洛多乡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政府行政职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及本乡的各项政策、法规、决议等;讨论决定全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乡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选拔和监督工作,并实现村级财务统一由乡代管;认真做好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环境、国土等管理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2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是: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继续加强廉政工作力度,稳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各阶段工作。做好社会维稳工作,努力把群众信访诉求解决在初始阶段和基层,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坚持“稳粮调结构、助农保增收”的指导思想,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将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继续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活动,不断提高村民文明卫生素质,提升对外形象。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洛多乡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核算单位。洛多乡下设股级行政机构6个(6办):党政办公室、党建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维护稳定和基层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和城镇管理办公室。下设事业机构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
洛多乡总编制32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其中党委3人,人大1人,政府15人,工勤2人,事业编制11名。在职人员总数30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人大1人,党委3人,事业单位1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68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3.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68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83.53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683.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72万元、农林水支出31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683.53万元,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543.86万元增加139.67万元,增长1.56%,原因:2022人员增加,村干部工资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支出68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01万元、占总支出56.13%。农林水支出310.12万元,占总支出31.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4万元,占总支出5.72%;卫生健康支出24.72万元,占总支出2.3%;住房保障支出45.28万元,占占总支出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年预算数242.01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42.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4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4.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3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8万元。
4、农林水支出310.1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139.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70.86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体检费、村级运行费用。
5、住房保障支出45.2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5.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2.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4.2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8.09。本工资100.38万元,津贴补贴147.25万元,奖金8.37万元,绩效工资35.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9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9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51,住房公积金45.28万元,生活补助2.85万元,医疗费补助3.32万元,奖励金0.03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13.02万元,培训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6万元。其中:共青团和妇联工作经费0.6万元;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万元;乡镇信访协调维稳工作经费1万元;乡镇贫困村住房保障和开展日常工作经费1万元;乡镇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管理工作经费1万元;乡镇统计专项工作经费0.5万元;禁毒工作经费0.4万元;乡镇人武部工作经费0.5万元;综治工作经费1万元;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办公经费1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万元;乡镇环境综合治理经费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2021年预算0.2万元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较2021年预算4.7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交通费用较2021年增加2.25万元,增加原因2022年人员增加,用车次数增加。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5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8.38万元较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2.38万元,增长1.03%。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有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3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洛多乡开展绩效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2.6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434.29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78.3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台标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理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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