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黑水县石碉楼乡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政府行政职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及本乡的各项政策、法规、决议等;讨论决定全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乡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选拔和监督工作,并实现村级财务统一由乡代管;认真做好全乡治安、经济发展、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环境、国土、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1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21年石碉楼乡主要工作是:
(1)全力实施2021年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任务,扎实推进脱贫任务村的整体建设,在大力发展特色水果、地道中药材种植、凤尾鸡、黑水中锋、牦牛藏香猪养殖等。
(2)继续抓好维稳工作,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各村动态,排查矛盾、纠纷,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纠纷,防止恶性群体事件,为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积极探索致富路线,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推进核桃种植,促进农民增收。
(4)抓好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疫情防控工作与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治责任,加大防灾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继续做好各项目建设协调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计划、有质量地保证各项目按时完成。
(6)继续抓好计生、民政、教育、卫生等工作,确保我乡的社会各项事业有序开展。
(7)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石碉楼乡属于乡财县管的乡镇,乡机关财政供养人员现有3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11人,全乡有9个行政村。
石碉楼乡内设3个行政股室和4个直属事业机构,其中三个行政股室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组织建设办、综治维稳办公室;4个直属事业机构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文化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石碉楼乡2021年收入预算7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2.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石碉楼乡2021年支出预算7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石碉楼乡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占742.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2.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万元、农林水支出23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支出3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
石碉楼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2.6万元。(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6万元,占4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万元,占10.3%;住房保障支出55万元,占7.4%;农林水支出233.1万元,占31.4%;卫生健康支出支出37.2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18.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人大会议费、体检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1年预算数0.5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代表培训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233.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41.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28.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28.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51.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25.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2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3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以及退休人员医疗。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0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233.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108.2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化经费、村干部报酬、大型修缮以及体检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69.9万元。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0万元。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55万元,主要是计提公务员、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碉楼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中专项经费12.5万元,包括乡镇综治工作经费、乡镇人武部工作经费、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统计专项工作经费、乡镇共青团工作经费、乡镇禁毒工作经费、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工作经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专项工作经费、乡镇纪检工作经费、乡镇信访协调维稳经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管理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石碉楼乡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万元(其中车辆编制1辆,定额费用4.75万元,其他交通运输费6.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7.4万元,增加3.4万元,增加31.5%。主要减少原因是车辆增加一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捐赠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其他交通运输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碉楼乡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石碉楼乡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2.6万元,比2020年预算524.2万元,增加218.4万元,增加29.4%。原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石碉楼乡共有车辆1辆,捐赠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石碉楼乡开展绩效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2.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544.23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90.2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08.1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台标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理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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