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晴朗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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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黑水县晴朗乡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7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17年晴朗乡主要工作是:  

  1)继续抓好维稳工作,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各村动态,排查矛盾、纠纷,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纠纷,防止恶性群体事件,为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积极探索致富路线,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推进高半山中药材种植,促进农民增收。 

  3)巩固晴朗藏寨和麻都社区精品旅游村寨成果,使之成为游客的接待点,让游客在此地留得住、吃得下、睡得好。 

  4)抓好安全生产、护林防火工作与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治责任,加大防灾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继续做好各项目建设协调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计划、有质量地保证各项目按时完成。 

  6)继续抓好计生、民政、教育、卫生等工作,确保我乡的社会各项事业有序开展。 

  7)继续开展精准扶贫。按照县扶贫开发工作部署,立足实际,着眼“精准”,突出产业扶贫、基础扶贫、能力扶贫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全乡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8)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  

  1)重视发展,着力提升综合实力,着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动发展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带动发展。 

  2)重视民生,持续推进民生改善,群众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教育事业得到均衡发展,卫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重视社会管理,社会氛围更加和谐,社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依法治乡取得实效。 

  二、部门概况 

  晴朗乡属于乡财县管的乡,设有独立的财政所,乡机关财政供养人员现有2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7人,全乡11个行政村。    

  晴朗乡内设5个(4办1所)行政股室和4个直属事业机构,其中四办一所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组织建设办、综治维稳办公室、城乡工作办、财政所;4个直属事业机构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文化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78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5.15万元,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814.97万元相比减少3.6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736.44万元,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746.78万元相比减少1.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4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44.88万元),较2016年125.84(万元)增加15.13%,原因为项目资金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78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拨款收入785.15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73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拨款支出256.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拨款支出61.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财政拨款支出14.17万元、农林水财政拨款支出32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支出30.66万元、其他支出52.40万元)。相比2016年财政拨款814.97万元支出减少了1.39%。 

  五、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晴朗乡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乡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晴朗乡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96万元,主要用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1万元,主要用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7万元,主要用于:本乡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321.14万元,主要用于:各村(社区)村干部报酬、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县级配套,村(居委会、社区)办公经费县级配套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0.66万元,主要用于:本乡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6、其他支出52.40万元,主要用于:本乡其他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晴朗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43万元(其中:货物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39.61万元(其中:货物39.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国有资产共有1辆,属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乡本年度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分别为财政总体绩效323.43万元、代表工作2.05万元、人大会议0.24万元、农林水321.14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公业务费、项目等收入 

  2.其他收入: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教育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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