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晴朗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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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黑水县晴朗乡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政府行政职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及本乡的各项政策、法规、决议等;讨论决定全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乡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选拔和监督工作,并实现村级财务统一由乡代管;认真做好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环境、国土等管理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乡党委、政府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强化“六区”目标建设任务;严格按照“五美”乡村发展要求,紧紧围绕“保护生态、发展农牧、打造温泉、湿地花海沟”的工作思路,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真正实现农旅融合,不折不扣地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县委、县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强化党建重点工作推进,全方位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乡党委书记抓党建创新项目为抓手,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将集体经济收益作为保障,建立基层治理激励性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持续开展乡村分类转化提升行动。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分类转化提升行动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乡中心工作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得到再提升。四是加强宣传指导,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乡级宣讲组的优势,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以党建工作为核心的宣讲,转变基层党组织思维方式,提高整体意识。集中开展党建业务培训,落实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及责任,加大对党建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必要时组织乡党建工作者深入各支部了解党建工作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指导。

(二)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始终突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州和县相关规定,抓好对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始终盯牢抓好主体责任。主动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的践行者,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委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是始终狠抓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机关工作作风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乡村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情况,重点整治干部“吃喝风、拖拉风、散漫风和违纪风”,努力根治干部的“庸、懒、散”现象。四是主动出击、切实提高办案率。积极通过走访群众、明察暗访、督查乡财务、项目等形式,主动出击,对辖区内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争取在办案的数量和质量上有新突破。

(三)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1)持续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一是情报信息收集,要有另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收集情报信息,加强自身敏锐性,及时研判分析和上报。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尤其是项目建设中的利益纠纷问题。三是加强重点人员的管控(出境回流、刑满释放、精神障碍),加强护照的管理,加强重点场所、重点药品管控。四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关注村微信群中的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跟踪、化解、上报。五是常态化开展各项工作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风险台账和化解整改台账,开展回头看。

(2)持续加大民创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力度。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要意义的充分认识,从而做好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二是加快补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短板。正确对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得到新突破。三是明确责任意识,有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组织研究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四)完善举措,全力攻坚乡村振兴

(1)持续推进辖区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八字村以工代赈项目。项目采取村民自建的方式进行,通过该项目实施,可解决本地劳动力人群的就近就业问题,同时能够激发项目区就业群众内生动力,增加家庭收入;项目涉及村道维修2166米、道路片石挡墙532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466.5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其他资金66.574万元。二是日格老村污水治理项目。项目惠及180户农户,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沙窝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项目惠及两个小组,概算资金约70万元。四是晴朗乡2023年黑燕麦种植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涉及吉布村、日格老村及八字村农户共计361户,分别计划种植300亩,200亩,100亩,预计投资300万元。五是协助推进辖区其他项目建设。持续完善乡综合办公楼项目建设;加快推进S446线提升改造。

(2)围绕转型升级重抓产业发展。依托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聚焦优质产品生产、产业链条拉伸,不断探索产业发展新路径,积极推动当地特色与产业转型相结合、做大规模与提升质效相结合;坚持以绿色发展为方向,以产业为支撑,以企业为主体,千方百计抓创新,促转型,结合辖区现有的晴朗扎窝生态果蔬示范园区,不断完善及推进“达盖+红星”两点大棚蔬菜建设,切实形成“一园带两点”的发展格局,努力走出具有晴朗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

(五)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做好总体规划。统筹考虑辖区内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大力实施“旅游+〞战略。围绕雪山红谷、讲好英烈龙团故事、建设涤荡心灵的“红河谷”(红色文化河谷、红色彩林河谷),讲好“俄多战斗”故事、建设最真实的红色体验地“九道梯”、缅怀英烈龙团将士、打造“红军峡”纪念景点。改造提升传统藏寨风貌、建设生态大棚基地、建设“川西红谷”观景平台、自驾游生态停车场、热水泉汤、五彩岛、民俗文化广场等。将晴朗乡打造为“农文旅”融合研学自驾游目的地、党群干群党性教育基地。二是进一步强化品牌宣传。以“红河谷”作为全乡旅游品牌,对外宣传,拍摄一部全面体现晴朗乡旅游风光的宣传短片,通过抖音、微信等渠道进行宣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晴朗乡人民政府总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工勤2人,事业编制11名。在职人员总数32人,其中:参公人员20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11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晴朗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7.7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1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31万元,农林水支出368.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77万元。晴朗乡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897.74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766.93万元增加130.81万元。增长17.05%,原因:村干部补助增加,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晴朗乡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89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7.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晴朗乡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89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8.13万元,占36.55%;事业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晴朗乡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897.74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766.93万元增加130.81万元,增长17.05%。主要原因:村干部补助增加,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晴朗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7.74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766.93万元,增加130.81万元,增长17.05%。主要原因是村干部补助增加,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89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13万元、占总支出36.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31万元,占总支出11.62%;卫生健康支出40.40万元,占总支出4.5%;住房保障支出56.77万元,占总支出6.3%。农林水支出368.13万元,占总支出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328.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乡综治工作经费、乡人武部工作经费、乡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统计专项工作经费、乡共青团工作经费、乡禁毒工作经费、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工作经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经费、乡纪检工作经费、贫困村住房安全保障和开展日常工作经费、乡信访协调维稳经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管理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69.5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34.77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30.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医疗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9.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131.1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23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56.77万元,主要是计提公务员、事业人员及大学生生村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晴朗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6.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0.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专项经费19.5万元。乡镇安全生产1万元,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管理工作1万元,乡镇纪检工作1万元,乡镇人武部工作5千元,统计专项工作1万元,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工4万元,乡镇禁毒工作1万元,乡镇环境综合治理5千元,乡镇综治工作5千元,贫困村镇住房安全保障和开展日常工作1万元,乡镇乡村振兴专项工作1万元,乡镇党建工作1万元,妇联专项工作2万元,乡镇政协委员联络站工作5千元,共青团工作2万元,信访协调维稳1.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晴朗乡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晴朗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晴朗乡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75万元.较2022年预算78.38万元相比增加9.5万元,增长13.7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晴朗乡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单位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捐赠车1辆,垃圾车1辆,消防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晴朗乡开展绩效管理的项目共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7.7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63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37.00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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