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黑水县晴朗乡人民政府(事业)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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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二、机构设置9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附件21

第五部分附表2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黑水县晴朗乡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政府行政职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基层党建;统筹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组织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领导基层治理,维护社会治安;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不断推动生态发展。

(1)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一是持续加强日常管理。着重以日常清扫、保洁为主,配备垃圾箱42个,垃圾清运车驾驶员2个,每日将垃圾清运到固定的垃圾倾倒场。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今年来,共开展综合性环境卫生整治50余次,疏通村庄沟渠约4300米、整治农村卫生垃圾16吨、开展庭院整治约880户。三是全力保障整治经费。积极对接相关部门,确保垃圾车驾驶员工资、燃油费、垃圾车保险费、维修保养费等资金充足,及时完成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运行费拨付。

(2)筑牢沿河流域生态屏障。一是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明确总河长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对全乡范围内的河流落实了河长,由河长每月对管辖河流进行巡护。全乡5名河长已完成线上巡河任务105次,线下巡河任务24次。二是严格落实河湖管护。深入贯彻落实“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成立5支采砂管理队伍,设置管理员57名,采取“河长+联络员单位+警长+村干部+河道管护员”的架构,进一步达成村级河湖管护“解放模式”。三是深入推进问题整改。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实现“河小清”目标。目前,共发现并涉水违法问题5起,接到群众举报私挖盗采情况3起,均已整处到位。

(3)全力确保生态效益提升。一是全面落实种植任务。坚持以推动实现粮食安全为目标,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县级下发种植任务,并超额完成目标。2023年,晴朗乡粮食生产定植面积8650亩,任务产量1790吨,已完成产量1778.03吨;大春经济作物定案面积1480亩,任务产量2404吨,实际产量2434吨;人工种植中草药材定案面积140亩,任务55.5吨,实际产量56吨。二是做好各类补贴发放。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5551.5元,涉及面积为8650亩;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93821.76元,涉及面积8392.62亩。三是推进农业提档升级。打破传统农业种植瓶颈,将“单独作战”的小农经济塑造转变为高度集聚化、规模化的农业产业体系,积极打造黑水县粮经复合种植现代农业园区,建成新品种种植试验基地40亩、生态蔬菜大棚50亩,用于番茄、莴笋、无筋豆及青红椒等高山生态果蔬种植,农业经济收入有了较大提升。同时,充分发挥新型农业主体对群众的带动作用,积极引进种植大户15户,流转土地约1726.77亩,土地流转租金增收110.68255万元。

2、坚持社会平稳安全,不断强化风险防范。

(1)做牢做实森防工作。一是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签订乡包村责任承诺书7份;村包组责任承诺书25份;落实特殊人群监护人的监护职责,签订特殊人群监护责任书18份;与企业、加油站、学校签订责任书7份;签订公职人员责任书36份,切实做到责任明确、目标清楚。二是严格火源管控。坚持疏、堵、导相结合,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要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充分发挥245名生态管护员职能职责,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做好“四查四落实”工作,做到了从源头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三是推动群防群控。利用短视频、微信、广播、LED屏等,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及防范意识。共计出动宣传人员800余人次,张贴并发放禁火令6种47份,森防标语100余份,出动消防宣传车500余次,悬挂森防宣传横幅7幅,播放宣传标语8000余条,微信推送警示信息150余条。

(2)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一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全面做到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安全职责人人明确。与辖区7个行政村和10个企事业及施工单位签订2023年度安全履职责任书17份;与辖区燃气使用商家签订燃气使用安全承诺书19份,并督促完成燃气报警器安装;与客运车辆驾驶员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8份;与私家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279份。二是狠抓安全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并严格按照上级机关统一部署和年初下发目标,相继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五进”及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交通安全等宣传活动3次,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有效提升了全民安全意识,使安全第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经常性深入各村、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及隐患大排查4次,发现问题12处。同时,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人,抓好问题整改,现均已整改到位。排查出道路隐患路段8处,现已安放安全警示标识牌30余块。2023年,辖区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社会环境安全稳定。

(3)严守防汛减灾底线。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乡、村、组三级协同机制及地灾隐患点、重要施工点点长责任制,完善数据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等工作机制,共同打好信息预警“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成立防汛减灾隐患排查工作组7个,深入各村、辖区企业及施工单位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30次,发现隐患问题5个,目前已上报县级相关部门,待处理中。三是坚持推进防演结合。积极开展防汛减灾相关知识宣传50余次,向群众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232份,进一步提升群众防汛减灾意识;组织开展日间、夜间防汛减灾、地灾防范应急救援综合演练42场次,进一步提高抢险队伍实战能力及人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4)全力保障食品安全。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乡重要议事日程,开展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6次。二是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积极深入各村、辖区小卖部、餐饮店、企业、施工单位等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及督导4轮25次,发现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经营场所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无采购肉类检疫证明等问题9个,均已整改完成。三是强化推进多级联动。进一步加强村级监督举报、乡级管控整改、县级出面打击的三级联动机制,乡食安办与县食安办联动出击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5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起;接到群众举报1起,整改1起,实现了辖区食品安全零事故。

3、坚持惠民生促和谐,不断落实民生政策。

(1)统筹推进民生政策落实。一是居民养老保险征缴落实。通过“线上+线下”的宣传模式,向群众讲政策、讲实惠,让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极大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主动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参保缴费1103人,其中新参47人、低保代缴24人、重度残疾代缴21人。二是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征缴落实。加大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并深入各村、深入农户开展线上购买流程培训,确保辖区群众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总计2810人。其中代缴807人,脱贫户代缴702人,低保、监测户代缴70人,特困人员、优抚人员、孤儿代缴21人。三是民政各项政策落实。坚持强基础、补短板、提质效,落实多样化民政政策,兜住兜底兜准民生保障底线。今年来,新增低保人员4户9人,取消5人;新增高龄老人17人,因死亡取消8人;申请临时救助10户18人,共拨付临时救助金23520元;分散供养人员新增1人、取消2人。

(2)统筹推进科教文体事业。一是不断完善村文化室建设。积极打造“书香晴朗”,不断丰富农家书屋书籍内容,发放图书525册,同时,深入开展“书香润乡村·阅读促振兴”活动7次,进一步提升群众阅读兴趣。二是全面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坚持依法控辍、管理控辍相结合,不断提高家长的思想认识,并实行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适龄儿童应学尽学。辖区无适龄儿童辍学情况。三是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深入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结合“我们的节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在重要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篮球联谊、拔河比赛、锅庄跳舞等文体活动15场次,进一步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提升了群众幸福指数。

4、坚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推进乡村振兴。

(1)全力实施动态监测。一是严格党政同责制。成立以党委书记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驻村领导及驻村第一书记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常态化抓好各村防返贫监测工作。二是全面推动网格化体系建设。设立村网格长7个,网格员25个,监测员7个,建立网格员工作制度,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责,确保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及帮扶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深入开展防返贫监测大排查。开展防返贫监测全覆盖大排查1次,切实掌握农户家庭人口结构、在校生情况、生产生活状况,对家庭收入、安全住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安全饮水等方面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今年,新增监测对象1户4人,现有脱贫户224户766人,有监测对象6户18人。

(2)全面落实政策保障。一是严格落实雨露计划政策。全年申报并享受“雨露计划”学生达60人次,每人次发放金额1500元,总计发放金额9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发现八字村脱贫户1户1人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纳入2023年危房改造对其房屋进行重建,发放补助2万元。三是严格落实就业扶贫政策。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扶贫服务,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447个。其中,人社部门开发公益性岗位202个(美丽乡村保洁员75个、乡村道路养护员98个、水利设施管护员29个);安排生态管护员245名(护林员168名,护草员45名,护湿员11名,护河道员21名)。

二、机构设置

晴朗乡人民政府下属无二级单位0个,本单位属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14.63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9.3万元,增长39.6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总计314.63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9.3万元,增长39.6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1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63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1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6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4.6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3万元,增长39.6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9.3万元,增长39.6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255.26万元,占81.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5万元,占9.36%;卫生健康(类)支出4.02万元,占1.28%;住房保障(类)支出17.26万元,占5.4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4.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9.7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5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5.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与2022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晴朗乡人民政府(事业)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础性绩效奖(项目名称)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晴朗乡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事业)(2023年度)

公开内容详见附件1-5

第五部分 附表

附件: 附件1-1.黑水县晴朗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2023年决算公开(事业)

       附件1-2.黑水县晴朗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事业)

       附件1-3.黑水县晴朗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事业)

       附件1-4.黑水县晴朗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事业)

       附件1-5.黑水县晴朗乡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事业)(2023年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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