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知木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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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部门职能简介1

(二)2023年重点工作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

(一)本部门机构4

(二)人员情况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 4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一)机关运行经费8

(二)政府采购情况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8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9

十、名称解释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黑水县知木林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政府行政职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及本镇的各项政策、法规、决议等;讨论决定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乡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选拔和监督工作,并实现村级财务统一由乡镇代管;认真做好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环境、国土等管理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紧跟上级部署,抓实党建常规工作。一是加大党建宣传,浓厚党建氛围。加大对镇村党建工作人员宣传培训,壮大党建工作宣传队伍,提升党建工作宣传能力。加强党建政策业务学习,及时总结时段重点党建工作信息,提炼升华党建宣传,及时报送推送到相关媒体。二是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先锋堡垒作用。继续通过党建引领,聚焦全镇各中心工作,围绕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项目建设等内容,充分发挥各领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将党员培育成致富能人将致富能人发展为党员,不断充实提升基层党员队伍。三是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党建工作队伍。抓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和加大年轻党员培养发展力度,不断党建工作队伍结构,提高专业化能力。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前谋划全年培训计划,找准关键时间点开展发展党员、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业务专题培训,确保党建工作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动作有亮点。

2.强化脱贫攻坚调度机制。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把脱贫任务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并保持稳定性,强化举措、确定时限、挂图作战,脱贫不脱钩。同时配合帮扶单位聚力攻坚,加强协作配合、帮助指导。

3.坚持乡村振兴工作,规划完善。继续坚持规划优先,把规划放在第一位,解决好“发展方向”的问题,把聚焦民生实事体现到全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行动方案中来;排好时序,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发扬好“5+2、白加黑”的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压实责任,引领带动全镇乡村振兴工作推进落实;集中力量解决规划中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更好更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4.推进民生工程。继续加大民生政策宣传、落实,将城乡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加大涉农惠民资金监管力度、提高发放效率,让群众老有所养、医有所医,贫有所扶,灾有所助,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继续抓好计生、民政、教育、卫生等工作,确保我镇的社会各项事业有序开展。

5.抓好维稳工作不放松。继续抓好维稳工作,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各村动态,排查矛盾、纠纷,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纠纷,防止恶性群体事件,为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6.探索产业致富,争创“阿尔麦”文化品牌。积极探索致富路线,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向高半山推进,促进农民增收。拓宽思路,发挥知木林文化、地理、民俗、历史等区位优势,探寻自身优势与多元化资源渠道相结合的原创型文旅产品。

7.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护林防火工作,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治责任,加大防灾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继续加强汛期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在全镇范围内多次开展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工作,并做好“两表一卡”的登记和发放,加大对监测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力度,确保防汛工作持续开展。

8.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助推精准扶贫工作。对生态管护员进行“五个结合、七个岗位”的管理,将生态护林员队伍抓好、抓实、抓到位,坚决杜绝选聘人员只享受补助不履行义务现象,确保生态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9.进一步强化“软乡弱村”集中整顿工作。提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切实提高我镇党员政治信念,争做一名合格党员;加强纪律教育,继续开展党风廉政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坚持会前学纪,牢筑防腐防线;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规范发展党员,严格执行“三务公开”、“三会一课”等制度,使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地开展。

10.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本部门机构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内设行政机构6办1所:党政办公室、党建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维护稳定和基层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和城镇管理办公室和寺管所。设事业机构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

总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1名。在职人员总数35名,其中:行政人员24名,其他事业人员11名;退休人员5人,遗属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知木林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1.8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0.47万元、教育支出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万元,农林水支出499.15万元。知木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961.87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857.37万元,增加282.5万元,增长32.95%,原因:部门项目增加,2023年部门项目共有14项,较2022年增加了11项;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基数提高;新进考调人员3人,招录1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知木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96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1.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知木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96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61.8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事业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知木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总预算961.87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857.37万元,增加104.5万元,增长12.19%,原因:部门项目增加,2023年部门项目共有14项,较2022年增加了11项;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基数提高;新进考调人员3人,招录1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知木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1.87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857.37万元,增加104.5万元,增长12.19%,原因:部门项目增加,2023年部门项目共有14项,较2022年增加了11项;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基数提高;新进考调人员3人,招录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知木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总支出96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53万元、占总支出35.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8万元,占总支出11.22%;卫生健康支出41.37万元,占总支出4.3%;住房保障支出59万元,占总支出6.13%,农林水支出416.09万元,占总支出43.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336.2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1.32万元,主要用于西部计划志愿者工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71.9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35.9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22.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9.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9.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140.7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275.31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村干部工资,体检费等。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59万元,主要是计提公务员、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知木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5.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85万、电费2.8万、邮电费9.4万、差旅费18.9万、培训费2.7万、劳务费5.2万、公车运行维护费9.53万,专项办公经费19.5万元,主要包括:乡综治工作经费、乡人武部工作经费、乡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统计专项工作经费、乡共青团工作经费、乡禁毒工作经费、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工作经费、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乡信访协调维稳经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管理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知木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5万元,减少34.41%,其中我单位车编1个,定额费用4.75万元,包括其他交通费用4.78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知木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知木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7.88万元,较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4.75万元,减少5.1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黑水县知木林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单位有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2辆,森林消防车1辆,垃圾清运车1辆,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知木林镇开展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1.8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597.36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87.8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76.63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知木林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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